“四动”并进 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发布时间:2006-10-27 23:53浏览次数:
 
  盐城市开展“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大丰、滨海、盐都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去年,东台等5县(市)也顺利通过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全市基本实现了“一片绿”。
  坚持宣传发动 针对不同的对象,全市采取不同的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重要意义并扩展其内涵,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工作都高度重视,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特别注意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做到“四个绝不”(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绝不能以放低环保门槛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绝不能在接受产业梯度转移中接受污染转嫁;绝不能让开发区成为新的污染源)。结合环保“四进”工作,先后开展了“四进”宣传活动。使社区居民有生态理念,做到绿色消费;企业自觉开展清洁生产,推广循环经济;村镇居民能够改变传统的劳作方式,维护农村生态环境;学校以生态教育为途径培养学生对生态的情感、环保的行为习惯,树立生态伦理道德观。
  坚持政策牵动 高起点规划。在广泛开展生态示范区创建的同时,率先启动了生态市建设工作,编制了《盐城市生态市建设规划》。《规划》把创建生态示范区作为生态市建设的第一个阶段目标,从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生态人居四大方面入手,构建了我市生态市建设的五大体系。高效能管理。为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示范区创建的热情,市委、市政府又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凡生态工程项目验收合格,环境影响评价费、工程监理费和排污费等按现行收费标准的下限再下浮30%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划、建设、消防等)按现行收费标准的下限再下浮50%收取;新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每个补助0.5万元、绿色食品每个补助1万元、有机食品每个补助3万元;获得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称号的,市县两级政府分别奖励3万元和1.5万元等。
  坚持工程拉动 实施生态产业工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组织编制了《盐城市生态食品发展规划》。全市共认定有机食品23个、绿色食品76个、无公害农产品169个,“三品”基地面积400多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40%以上。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去年9月份盐城经济开发区被省厅批准为省级生态工业园建设单位。先后组织了40家产品出口企业和5个工业园区开展ISO14000认证,其中22家通过认证,射阳县东南村纺织工业集中区成为我市首家ISO14000示范区。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全市现有成片林300多万亩,林木覆盖率16.8%,高标准农田林网化率达到90%以上,沿海百万亩生态经济林工程,被列为“国家沿海防护林泥质性海岸示范区”。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积极培育以水乡文化、休闲度假为特色的湖荡湿地等五大旅游经济圈,精心打造“东方湿地之都”生态旅游世界品牌。实施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每年来盐城丹顶鹤保护区越冬的丹顶鹤达1000多只,占世界现有野生鹤总数的60%以上,成为全世界最大的丹顶鹤越冬群体。大丰麋鹿保护区野生麋鹿数量、繁殖率和存活率均居世界首位。同时,开展了中华鲟保护区的建设,形成了“海陆空”全方位、立体式自然保护网络。
  坚持监察推动 创新监察机制,完善监督机制。我局联合市监察部门,在全国率先将生态市建设工作列入行政效能监察专门项目,出台了《关于开展生态市建设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生态市建设效能监察联席会议制度;围绕重点内容开展效能监察,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国家总局对这一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在全国进行推广。市人大、政协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视察、专题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检查等工作。我局还在社会各界中聘请了30名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特邀监督员。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