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源头 强化防治 实现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

发布时间:2006-10-27 23:53浏览次数:
中共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我市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突出源头控制,致力污染预防,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提高准入门槛。先后制定了《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发展产业导向目录》《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苏州市临江产业指导目录》,通过政策引导,推动选商择资。“十五”期间,劝阻、否决了不符合苏州产业发展方向、没有达到环保门槛的建设项目1250个,投资额共计近百亿元;在全市工业增加值增长2.2倍的同时,工业废水排放强度降低30%,COD排放强度降低49%,二氧化硫排放强度降低60%,烟尘排放强度降低58%,粉尘排放强度降低46%。二是优化产业布局。从2003年开始,对中心城区近300家工业企业进行搬迁改造,目前已有三分之二完成调整任务。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不仅推动了产业合理布局,而且也为污染的集中控制、处理创造了条件。省级以上开发区现已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厂和集中供热设施,区域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达到45万吨/日。三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建设项目环保行政许可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建立联合会办机制,加强执法监管,推动了环评制度的落实,提高了源头控制能力。2005年,全市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建设项目达19600多个,是2000年的4倍。
  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市的环境质量发生了明显变化。2005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84.5,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为320天;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9.97%,列入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30个考核点水质达标率为82.8%,比上年提高45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6.9%。我市在全国率先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群,5个县级市和吴中区率先成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张家港、常熟、昆山三市被命名为全国首批国家生态市(县),占被命名总数的一半。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也面临着资源、环境的制约。破解这一难题,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们肩负的历史使命。为此,我们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坚持把经济增长建立在产业结构优化、科技含量增加、质量效益提高的基础上,从而实现又快又好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产业政策,完善环境准入制度,重点发展低耗能、低排放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着力构建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加快科技进步,推动自主创新,降低物质、能源消耗,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污染排放。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降低环境治理和管理的成本,不断提高环保效率,努力实现环境与经济“双赢”。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认真实施《苏州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不断加大推进力度,努力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的良性循环。重点从企业、区域、社会三个层面抓好循环经济建设,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形成充满活力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努力使苏州成为国际知名的循环经济型城市。“十一五”期间,将建成13项循环经济重点工程,总投资43.2亿元。目前我市已完成2个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申报工作,下一步将在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中全面加快生态工业园建设,使区内不同企业之间形成资源共享、副产品互换的产业共生组合,实现资源循环利用、高效利用。充分发挥在国内率先建立的循环经济推广中心和国际环保技术交易中心的作用,构建循环经济技术、产品、信息服务载体。在已建成3个国家级、15个省级“绿色社区”和5所国家级、54所省级“绿色学校”的基础上,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工作,倡导生态文化,推行绿色消费,激发公众参与热情,营造生态人居空间,不断满足人们对优美生活环境的追求。
  3、继续推行污染集中控制。紧紧抓住选址、治理技术、建设管理和配套政策四个环节,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在集中治污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确保实现省要求的排污总量责任目标。一是实行统一规划,加快城市化步伐,构建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推动人口向城镇集聚。二是加强开发区的功能建设,引导工业企业向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园集中。三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为污染集中控制创造条件。四是完善城镇、开发区和居住区的集中供热、集中供气、污水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提高集中控制水平。
  4、着力建设治污重点工程。“十一五”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长江、太湖、阳澄湖水污染防治,切实保护水源水质,确保饮用水安全。抓紧实施水污染防治工程,建成51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和50套农村集中居住区污水处理装置,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8.5万吨/日,到2010年,中心城区及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力争超过85%,中心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70%。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新建改建一批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苏州古城是不可多得、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我们将大力加强古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实施水资源治理工程,充分彰显东方水城的秀美风姿。
  5、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的环保意识、责任意识和协同监管能力。在编制区域开发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交通、能源、水利等专项规划时,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规划文本一律不予批准。对开发区实行回顾性评价,防止开发区发展过程中出现新的环境问题。坚持建设项目环保前置审批和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充分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生产行为,对未经环评或环评未获批准的项目,不予批准实施。建设环境污染事故预警及应急处理系统,增强应对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对重点污染源排污情况和环境敏感地区环境质量的实时、远程监控。
  6、加强环保宣传教育。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生态市建设、循环经济发展的意义与成果,广泛普及环保知识,帮助公众树立环保意识。深化环保“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工作,组织和引导公众参与各项环保活动,使保护环境成为每一个单位、每个市民的自觉行动,营造人人关心环境建设、人人支持环境建设、人人参与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我们将认真贯彻好这次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的成功经验,取人之长,创己之新,以更大的干劲、更快的步伐,争取早日把苏州建成生态城市群,为江苏生态省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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