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湿地保护现状、对策和建议

发布时间:2006-10-28 23:53浏览次数:
 
  根据《中国青年报》2006年1月刊发的新闻调查显示,2005年新疆9起禽流感疫情无一例外都发生在水域湿地附近,对湿地的保护应该说是迫在眉睫。湿地包括沼泽、泥炭地、滩涂、河流、湖泊、水库、稻田以及退潮时水深超过6米的海水区,一向被誉为“地球之肾”、“生命的摇篮”,是重要的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科学研究表明,每公顷湿地生态系统创造的直接和间接价值远远高出热带雨林和农田生态系统。
一、洪泽湖湿地资源
  洪泽湖位于江苏的西北部,是我国重要的湿地资源地,属于暖温带半湿润的黄淮海平原区与北亚热带长江中下游的过渡带,是典型的冲积平原浅水类型湖泊,湖面积1597平方公里,容积30.4亿立方米,湖区北西南三面为天然湖岸,东部为人工大堤。该湖是我国最大的平原型水库及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最为重要的调蓄过水通道,水域西纳淮河,南注长江,东通大海,北连黄河,是淮河中游干、支流与下游河道的联结点,可谓苏北之“肾”。继2001年洪泽湖西部建立湿地保护区后,位于洪泽湖东南的淮安市即着手筹建洪泽湖湿地生态保护区,以期对整个洪泽湖湿地实施全面保护,有关部门为此还编制了湿地保护建设规划文本,对洪泽湖湿地保护的目标和步骤作了详尽的阐述。
  1、地表水量资源 当地湖区径流多年平均为19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入湖径流328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入江水量164.8亿立方米。             
  2、地下水资源 多年平均地下水量为3.89亿立方米,可用地下水量为0.62亿立方米。水资源相对丰富,但是由于时空分布不均,汛期径流集中,季节变化剧烈,年际变化大,换水周期短,水量变化往往与湿地生物的生态规律不一致,导致水资源供需矛盾仍然存在,湖区及淮河流域内,洪涝旱渍灾害时有发生。
  3、湿地生物资源 洪泽湖湿地生物资源种类多,数量大,是我国的重要湿地资源基地之一,特别是洪泽湖宝贵的鸟类资源,既是源泊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态结构中也处在关键的位置。湖区共有鸟类194种,占江苏省408种鸟类的33%,其中43种为留鸟,41种夏候鸟,59种冬候鸟,51种为旅鸟,属国家一类重点保护的有大鸨、白鹳、黑鹳和丹顶鹤,二类重点保护的有白额雁、大天鹅、小天鹅、疣鼻天鹅、鸳鸯、灰鹳、猛禽等26种。194种鸟类中列入中日候鸟保护协定的有105种,受中澳候鸟协定保护的有24种。另外,洪泽湖区有鱼类67种,底栖动物76种,浮游植物165种,浮游动物91种,水生高等植物81种。
二、洪泽湖湿地危机
  洪泽湖湿地总体上看面临四个方面危机:一是围湖垦殖,周边陆域水土流失严重,湖面面积缩小。目前洪泽湖滩地11.5 - 16.0米高程内已被围垦1000多平方公里。沿湖被围垦的浅水滩地,多是湖泊挺水植物和漂浮植物的分布区,以及水生动物生长、繁殖的场所,围垦直接造成了水生生物资源的损失。二是过度捕捞,资源衰竭,严重制约经济发展潜力。大量捕捞以及一些带有破坏性的捕捞方法,对湖区渔业资源造成极大危害,大量船只下湖刈草,使以前的水草茂盛区变成了敞水区域,全湖水草资源已显衰减趋势,湖泊许多区域已由草型湖走向藻型湖。三是水质污染,祸及鱼虾,野生动物生存条件恶化。四是建闸筑坝,阻隔洄游,生态系统完整性受破坏。环绕洪泽湖的主要出水口和入水口都建有闸坝,引起水情变化,水位升高,淹没了大片湖区的水生植物,扩大了无草的敞水域,使洄游及半洄游性的鱼、蟹的洄游通道受阻,资源数量逐年下降。
三、对策和建议
  洪泽湖湿地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构成了巨大的物种库和基因库,有许多有价值的生物资源和开发潜力。1996年行政区划调整,洪泽湖被分割为淮安、宿迁两市所辖,虽然两市在这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是以目前的技术和资金仍然难以准确、全面的评估洪泽湖湿地对未来发展的影响和价值,极有必要抢救和保护好现有的湿地资源,以利于未来的研究和利用。可以说,保护好洪泽湖湿地就是保护了淮安、宿迁两市未来发展的战略资源。
    1、完善湿地保护规划 淮安、宿迁两市在这方面都有了相应的规划,但是根据目前形势的发展,湿地保护的节奏需要进一步加快,规划仍然要不断调整充实,完善提高。资金投入方面,在原有单一政府投资基础上,可考虑多途径筹集资金,结合保护性开发来调动国家、集体、地方与个人多方投入;湿地保护的阶段上,要在现有抢救性保护的基础上,立足长远,有计划地实施开发性保护,发挥湿地的经济效益;科研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搞好基础性研究,在湿地保护工程建设与开发上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强化湿地保护措施 一是整治过度围养,严禁新增围网面积。二是严厉打击猎杀野生动物、非法捕鱼、绞草等行为,遏制滥捕乱猎现象,保护生物的多样性。三是加快湿地自然保护核心示范区建设,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示范区内清除围网,迁出作业居住人员,清除有害植被,对示范区内资源进行综合利用。湿地保护核心区内严格禁止围网、围塘、采伐、狩猎,甚至旅游活动,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核心区内原有常住和暂住居民应全部迁出,安置于保护区外围;缓冲区除了科学研究,不得有生态经营活动,以免破坏其群落环境;最外围的科学实验区,可根据具体情况,有选择地进行经济性活动,有条件地段,可以开展旅游活动,可配置一些高效的水产养殖业、水域园艺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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