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饮用水源溧阳再出重拳

发布时间:2006-10-30 23:53浏览次数:

洪秀芳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做强全国首批4A级旅游度假区品牌,做优江苏独一无二的一泓清水———天目湖生态环境品位,是溧阳市委市政府持之以恒的目标。日前,溧阳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为有效保护好全市人民的“大水缸”———天目湖,再出重拳,保障饮用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清洁水。
  天目湖,是溧阳对外开放的重要名片和窗口,是建设山水旅游城市的重要载体,同时承担着全市50多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4%以上)饮用水的重大任务。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保护好天目湖水源地生态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为切实加强天目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稳定保持和提升Ⅱ类以上水质标准,在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于5月28日出台了《关于实施天目湖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方案》,明确实施“五大工程”:即生态环境保护龙头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控减工程、促进湖体水质净化工程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管理工程,细化落实天目湖(沙河水库、大溪水库)320平方公里范围内设定一、二级保护区和缓冲区;天目湖、平桥集镇和周边村(居)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理处置;沙河、大溪水库汛期水位300米以内实施封山育林或种草,300米以外区域的农业全面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鼓励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巩固天目湖退渔还湖成果,实施湖体清除有害杂草和“外来鱼”暂养网箱迁移工作,严控湖内鱼种放养比例;结合提高湖体自净能力和增加库容的目标,严格按清淤规划方案实施水库清淤工程;加快天目湖湿地建设步伐;扎实推进关闭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禁采区采石矿工作,同时实施土地复垦、恢复植被、绿化造林、美化环境、防止新的水土流失;加快推进平桥集镇有污染的工业企业搬迁工作、水库周边已建项目环境管理和天目湖旅游行业规范化综合整治工作等18项目标任务,限期在“十一五”期间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天目湖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规格和档次。
  为扎实推进《方案》按期实施到位,溧阳市政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和相关镇、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溧阳市天目湖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环保局、水利局、农林局、旅游局、卫生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同时,市环保局在天目湖旅游度假区设立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环保分局(同时增挂溧阳市天目湖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全面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方案》在具体明确5大类18项目标任务的实施主体和牵头、协办单位的同时,要求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到人,明确工作具体要求,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市政府还将此项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加大年度目标综合考核中的生态考核比重。加大资金投入,从今年起设立天目湖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基金,资金规模每年为1000万元以上,专项用于天目湖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等。同时通过市场运作方式,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
  江南明珠———天目湖,“水甜、茶香、鱼头鲜”现已享誉海内外,成为外国人最想去的中国50个地方之一。通过“十一五”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的强化整治,未来天目湖必将闪烁出更加亮丽和璀璨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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