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08-02501 | 组配分类:空气质量月报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08-01-30 00:00:00 |
名 称:2007年全年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2007年全年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 时 效: |
2007年全年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发布时间:2008-01-30 00:00浏览次数:
13个省辖城市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为0.044毫克/立方米,与2006年基本持平,大部分省辖城市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为0.031毫克/立方米,全部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年均值为0.098毫克/立方米,其中,无锡、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扬州、镇江、泰州及宿迁9市可吸入颗粒物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他4市均不同程度的超标。与2006年相比,省辖城市的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虽然下降了2.0%,但仍是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
按空气污染指数(API)统计,2007年13个省辖城市空气质量级别属于优秀或良好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比例均在80%以上,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大部分时间处于良好以上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