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环境质量 促进可持续发展

发布时间:2008-10-08 00:00浏览次数:

优化环境质量 促进可持续发展

●  苏州市环保局

  今年以来,在省环保厅的正确指导下,苏州市环保系统紧紧围绕苏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优化环境质量,促进苏州又好又快发展为工作目标,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在环境监管、主要污染物减排、蓝藻防控、水环境治理、生态市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回顾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上半年,苏州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并呈现逐步好转趋势。据统计,上半年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89.3,较去年同期提高7.1。全市各地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占总天数比例均超过85%,较上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88%,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小康社会水域功能区考核断面达标率为83.7%,同比提高16.3个百分点;太湖流域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78.3%,同比提高34.8个百分点。
  (一)全面落实蓝藻防控工作。在充分总结去年蓝藻防治的基础上,按照“立足于防、着眼于治”的方针,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提前启动引江济太。在1月份就启动引江济太。截至7月26日,常熟水利枢纽共引水19.9亿立方米,通过望亭水利枢纽入湖8.7亿立方米。7月26日太湖平均水位为3.55米,较2007年同期上升0.13米。二是实施蓝藻防治应急工程。投资达3500万元的西塘河应急水源工程全面完成,确保了紧急情况下市区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启动金墅水源地水质保护工程,对取水口周边约3.5平方公里水域范围内的湖底淤泥实行清淤,累计清除淤泥约115万方,对取水口周边近千亩围垦形成的农田、鱼塘实施退养还湿(林)。三是突出蓝藻监测预警。修改完善《苏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安全事件预警和应急预案》。建成金墅港、渔洋山、上山村水源地“全球眼”监测系统。对太湖水源地和太湖西南、南沿岸200米和离湖岸5至10公里的蓝藻进行日测日报。四是强化污染源监管。对沿湖和调水沿线重点污染源进行严格监管,严格控制入湖污染物总量。高度重视望虞河整治,将望虞河西岸支流区域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对西岸支流8家企业实施提标升级改造,对12家污染企业的排污总量进行重新核定,使削减量达到重新核定前排入总量的25%。
  (二)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受新增量巨大及减排空间有限的影响,今年苏州减排任务十分艰巨。面对极其繁重的减排任务,苏州市全力以赴,上半年全市预计共削减COD10541吨,SO2 31756吨。一是抓减排项目实施进度。将年度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235个减排项目,督促各地认真编制各自的年度减排计划、减排应急预案、减排计划责任落实方案,做到减排目标、任务、责任、时限四明确。市减排办在保持每两个月对全市减排项目现场督办一次的同时,对占年度计划削减量85%以上的重点减排项目,采取“人盯项目”方式进行动态检查,确保项目进度。二是抓主要污染物新增量控制。将排污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控制COD和SO2高排放行业的增长速度,对于产业政策允许类项目的总量平衡,实施“减二增一”,鼓励类产业实施“减一增一”。上半年苏州环保局共完成建设项目预审466个,审批项目308个,环评执行率100%;完成建设项目验收121个,验收率100%,有效控制了新增量。三是抓企业规范化管理。出台《苏州市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规范》、《苏州市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办法》和《苏州市火(热)电厂环境管理办法》,指导督促企业强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减排设施连续稳定运行,着力规范企业环境管理行为。
  (三)努力提速生态市建设。生态市建设是实现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是推动苏州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去年底,国家对生态市建设指标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生态市考核指标要求更严、标准更高。面对生态市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苏州市环保局咬定创建目标不放松,化压力为动力,变困难为机遇。一是着力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建设。苏州工业园区和苏州高新区被国家环保部等三部联合命名为首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昆山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全面展开。张家港市被国家环保部列为全国六个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之一。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基本编制完成《苏州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苏州吴中区光大国家静脉产业生态园规划》,全面启动《苏州市静脉产业发展规划》、《苏州高新区静脉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对全市21家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采用中水回用或深度治理措施。盛虹集团首期投资3630万元的中水回用项目投入使用,印染废水回用率达60%以上。三是继续抓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继续加大全国环境优美镇和国家生态村的建设力度,以点带面,提升农村环境质量。上半年,全市新增全国环境优美镇8个,常熟市蒋巷村、昆山市大唐村进入全国首批24个国家级生态村行列。目前苏州共建成44个全国环境优美镇,建成国家级生态村2个,建成省级生态村338个。农村地表水环境综合达标率为78.35%,提前达到《江苏省“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评价指标》中苏南地区2010年60%的目标值。
  (四)突出强化环境监管。以环保专项行动为突破口、以水环境整治为着力点,不断加大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整治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一是坚持铁腕执法。上半年,全市环保系统先后开展了6次大规模的专项执法。以环保专项执法为抓手,全市环境执法的强度之大、频次之密前所未有。据统计,1至6月份,全市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3.45万余人次,检查企业16120厂次,查处违法企业190家,停产整治47家,限产限排37家,限期整治759家,处罚企业193家,罚款1020.6万元,有效遏制了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扎实推进挂牌督办工作,全市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达到162件,比去年提高27.6%。二是大力开展水污染综合防治。全面推进水污染治理“河长制”,调动各地整治水环境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太湖提标工程,对达不到要求的580家企业实行限期整治。加大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力度,新建污水处理厂9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5万吨/日,扩大30多个已建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覆盖面,增加生活污水处理量14.3万吨/日。对10个治理无望的水污染企业实施淘汰关闭,对 23家工业企业采用中水回用或深度治理措施。三是继续强化重点行业、重点流域的整治。全市化工行业整治取得明显进展,截至6月底,全市关闭化工企业831家,完成省下达关闭目标数650家的128%。在化工行业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化工、冶金、水泥、纺织(印染)、电镀等五个重点行业的整治。积极开展沿太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沿太湖1公里范围内的41家规模养殖场已关停4家,搬迁15家;1到5公里范围内的182家规模养殖场已治理43家,关停104家,搬迁5家。四是全面推进污染源普查。目前,苏州全市的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入户调查、数据填报、数据的计算机录入工作全部结束。全市共填报污染源普查对象总数112629家,其中,工业污染源42434家,生活源11983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52家,农业源58060家。
  此外,蓝天工程、环保能力建设、环保宣教、核与辐射及固废管理等也取得了较大进展,推动了环保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提高警惕,继续推进蓝藻防治。继续按照“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确保不发生蓝藻大规模暴发导致水质黑臭、确保全市河道水质相对稳定”的要求,切实加强蓝藻防治。一是切实加大预警监测力度。继续对太湖湖体、饮用水源地、望虞河、城区河道实行加密监测,日测日报。同时增加监测装备,增购一条性能完善的预警监测船,提高蓝藻预警监测和巡测的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控源工作。完善太湖流域污染企业台账,制订紧急时期限产限排方案,一旦蓝藻大规模暴发时,立即启动,严格控制入湖污染物总量。继续抓好望虞河沿岸的专项整治,保证引江济太的入湖水质。三是确保供水安全。加快推进横山水厂迁建和白洋湾水厂改造工程,充分发挥太湖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建设工程、城区自来水管网互联互通工程、西塘河自来水保供应急水源工程的作用,提升应急供水能力,确保供水安全。
  (二)全力以赴,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着力在“四个抓”上下功夫。一是抓重点,大力推进结构减排。严格执行《苏州市产业导向目录》,严格控制COD和SO2高排放行业的增长速度,积极发展高新科技产业。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年内新增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00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00家,ISO14000认证企业200家,国家级环境友好型企业2家。二是抓进度,全面落实工程减排。重点做好四个推进。推进吴中区城南污水处理厂、相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吴江七都庙港社区污水处理厂等工程;推进望亭电厂14号机组和常熟电厂1、2号机组脱硫工程;推进苏钢落后设备淘汰;推进全市六大行业580家提标工程。三是抓责任,努力实现管理减排。出台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管理办法,将减排工作成效作为地区发展的约束性指标,与干部政绩考核和地区评先创优挂钩,与地区项目审批挂钩。充分发挥1000万减排基金的作用,对企业减排实行绩效考评,激发企业减排积极性。加强减排设施的运行监管,确保监察系数不打折扣。四是抓应急,确保完成年度任务。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减排应急工作小组,做好减排应急准备,一旦发现完成减排任务有难度时,立即启动实施减排应急计划,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三)多管齐下,着力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施《苏州市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一是继续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全面完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太湖保护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治理,对太湖一级保护区、阳澄湖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船餐进行集中整治。二是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完成18座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0万吨,实施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工艺改造83座,敷设管网722公里,力争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镇区达到70%以上。加快实施污泥处理、尾水深度治理示范工程。三是加强断面水质目标管理。深入实施《苏州市河(湖)断面水质断面控制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试行)》,全面落实断面水质达标任务,逐一制订考核断面达标方案,不断提高断面水质达标率。
  (四)突出重点,继续实施环保蓝天工程。一是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加快实施简易工况法等检测方法,减轻公交车尾气控制污染,添置尾气排放达到欧Ⅲ标准的公交车282辆。继续开展禁煤区建设,年内扩建禁煤区50平方公里,市区全面建成禁煤区。二是积极推广应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淘汰关闭禁煤区和工业区集中供热范围内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快启动公交车采用天然气工程,力争在年内建成4至5座加气站(油气双加),发展天然气出租汽车200辆以上。三是加大扬尘控制力度。继续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监管,高度重视轻轨建设等市政道路工地的扬尘控制。着力解决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继续推进主次干道冲道降尘,努力实现对扬尘污染的全方位控制。
  (五)典型示范,深入推进生态市建设。一是巩固生态市建设成果。确保张家港、常熟、昆山通过省环保厅的复查,力争太仓、吴江年内进入国家生态市行列。二是大力开展生态工业园创建活动。总结园区和高新区的创建经验,分梯次推进全市12个省级开发区和另外3个国家级开发区的生态工业园创建。三是加强湿地保护与建设。实施太湖湿地公园、“荷塘月色”二期等重点生态保护工程,全面开展东太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四是强化细胞工程建设。年内新增全国环境优美镇4个,建成省级生态村50个,建成一批省、市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和绿色宾馆。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市开工建设249个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年内完成180个。
  (六)严格执法,铁腕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一是全面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环保实事工程,整合系统监控资源,打造“数字环保”信息平台,提升环境管理能力。二是深入推进环保专项行动。认真贯彻国务院八部委召开的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饮用水源地、涉水行业整治、餐饮示范街创建等为重点,全面推进162件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的督办工作,切实解决一批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三是加强重点地区、行业、企业的环境监管。继续推进望虞河综合治理,切实加强盛泽等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对重点污染源实施“包厂定人”制,严格监管。对有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实现关停一批、处罚一批、限期治理一批,规范企业环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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