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效能监察力度  提高环保执法水平

发布时间:2008-12-24 00:00浏览次数:

加强效能监察力度  提高环保执法水平

●  刘亚民 (无锡市环保局局长)

  近年来,无锡市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胡总书记关于“让太湖这颗江南明珠重现碧波美景”和温总理关于“太湖治理是中国生态环境建设标志性工程”的重要指示,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治理太湖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扣治理太湖、保护水源、“铁腕治污”、重建生态等工作大局,不断加强效能监察力度,促进了环保执法水平的提高,推动了各项环保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狠抓关键环节,推进重点工作,着力强化执行力
  按照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工作原则,做到“三个坚持”,保证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1、坚持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制。一是认真梳理国家、省、市下达的治理太湖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协助市政府向各市(县)、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下发年度目标任务书,明确各级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期内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以及年度治太环保工作责任,使节能减排、水质达标等重点环保工作目标成为检验其环保工作成效的标尺,成为倒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环保优先、实现科学发展观的“利剑”。二是通过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行政执法责任状的形式,将环保部门承担的目标任务按职能落实到本局各个处室和直属单位。三是由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制定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措施,并将各项工作目标细化到人,上报给局领导和监察室,以便监督考核,追究责任。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为开展效能监察创造了前提条件。
  2、坚持督办等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召开重点环保工作推进会。通过调查研究,全面掌握重点环保工作进度、质量、好的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协助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召开全体(扩大)会议,并就总量减排、控源截污、断面水质达标、污水处理厂和六大工业企业提标改造等工作相继召开了“十大专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细化、量化、刚化工作措施,从总体上提升了治理太湖的工作效能。二是开展环保工作任务执行情况督查。认真落实我市治太环保“大督查”机制,成立了环保工作任务执行情况督查组,建立完善了督查例会、督查报告、挂牌督办、涉案移送、督查考评、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按照“四个结合”即“督查政府部门与督查地方政府相结合,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市级督查与基层督查相结合,督查问题与挖掘典型相结合”的思路,每个月都组织开展对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环境违法企业处理情况、水质自动站建设和环境应急机制情况、企业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及联网运行情况、入湖河道排污口封堵情况等环保工作任务执行情况的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建立工作进度报告制度,实行挂图作战。凡是量化的环保工作目标,区分情况分别实行周报、月报和半年报等工作制度,由职能处室统计汇总、制图列表、张挂上墙,做到一目了然,为领导指挥工作和实施效能监察夯实了基础。
  3、坚持环保考核问责制度。认真落实无锡市治太环保工作问责办法和考核办法,一是会同市委组织部制定了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办法,对地方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期内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认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以市环委会的名义对市长环保工作目标责任状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报,凡没有完成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的,报市纪委、市监察局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制定考核细则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业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按照日常考查、年终考评、基层评议、部门测评、党组审议的办法进行考核,作为公务员考核和先进评比、工作津贴发放、责任追究的依据。
  通过落实“三个坚持”,强化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环保工作执行力。目前,全市已关停“五小”及“三高两低”生产企业1167家;计划“退城进园”的75家企业已搬迁50家,另25家已整体签约收购;对全市862家六大行业重点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苏省太湖地区水污染排放新标准,目前有769家正在限期治理;全市68座污水处理厂,已有48座完成了提标改造。继2007年我市圆满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后,今年上半年COD和S02分别比去年同期又削减了14.8%和16.1%。今年,太湖无锡水域入湖河道水质有所改善,蓝藻发生的频次、面积较去年有所下降,实现了安全度夏的目标。
二、加大稽查力度,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强化监督力
  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无锡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我们加大了对环境行政执法情况的督查力度,特别是加强了对环境监察工作的稽查,促进了依法行政和环保执法水平的提高。
  1、加强对环境监察部门履行执法职责情况的后督察。一是成立环境监察工作稽查组,重点对全市环境监察机构及工作人员履行日常监督检查和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等现场执法职责的情况,检查权、取证权、强制权和处罚权的行使情况,排污费征收情况,环境监察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等进行后督察,每月开展一次检查。二是以环境监察部门为重点,在全市环保系统组织开展了“查污染源分布情况、查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查企业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查企业污染治理措施完好和运行情况、查环境监察机构人员及装备达标情况、查环保部门环境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提高环保系统执法水平”的“六查一提高”活动。三是由纪检组、监察室对环境监察部门排污收费、信访调处、日常执法活动等进行跟踪督查。这些措施,促进了环保部门特别是环境监察机构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去年以来,全市环保系统严格执法、“铁腕治污”,组织环保专项行动,采取同级互查,上级抽查,节假日和夜间突查,纪检监察、经贸、工商、环保、水利、公用、农林、安监等部门联查,以及组织各市(县)、区开展交叉执法、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开展飞行检查的办法,整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在全市形成了“有影响、有气势、有震慑”的执法环境。今年1-8月,全市环保系统共检查企业3.52万家,查处违法企业989家,限期治理1253家,停产整顿102家,限产限排47家。无锡市环保局被评为全国、全省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2、加强对重点环境案件整改情况的后督察。对影响大的环境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超标排污行为进行严厉查处,通过召开环境执法整改交办会议,把重点环境案件的整改任务逐级交办到各级政府,并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督办人,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曝光不留情面、整改不留尾巴。今年以来,对123家企业的162个问题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企业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整改“第一责任人”,企业所在地的环保局长为“督办人”,整改情况还要接受环保工作任务执行情况督查组的督查。在限期内不能完成整改的企业,将被停产整治或予以关闭。
  3、开展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执法监察。在环保系统内部,对2006年、2007年、2008年上半年的工业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重点对是否按分类管理目录审批、是否擅自降低环评等级、是否越权越级审批、是否指定环评中介机构、是否按时限要求审批以及公示等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并由纪检组、监察室和专家组进行了抽查。同时组织环境监察部门对企业执行环评和“三同时”的情况进行了逐一检查,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这一专项执法监察活动,规范了环保部门建设项目审批及其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对环保部门具有深远的影响。
三、转变工作方式,推进体制创新,着力强化创造力
  近年来,无锡环保部门制定了创新工作目标,并将其分解到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把创新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列为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并进行考核,促进了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方式的转变和环保体制机制的创新。
  1、创新河道治理体制。我市河道纵横、水网密布,治理太湖要从治理河道做起。过去抓河道治理,环保部门单枪匹马,工作成效甚微。2007年,我局提出对河(湖、库、荡、氿)实行“河长制”管理的办法,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一些重要的入湖河道由市委、市政府和各市(县)、区委、政府的领导同志担任河长,要对河道进行生态清淤、排污口封堵、控源截污、生态修复等综合治理,并对水质达标情况负责。去年试行,效果良好,今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815条省、市、市(县)、区、镇、村的河道实行“河长制”全覆盖,分别由市到村的领导同志担任河长,开创了河道治理的新局面,大大提升了断面水质的达标率。这一做法,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肯定,正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2、创新区域环境资源补偿制度。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从今年7月份起,我市在京杭运河无锡段、锡澄运河、伯渎港等河道率先开展试点,明确跨行政区交界断面水质的控制目标,界定各自的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凡出境水质超标的,将按照水质、水量、流向等因素,由上游地区向下游地区兑现补偿支付,以确保交界断面水质达标交接,顺畅衔接。在试点的基础上,明年将全面推开这一做法。
  3、创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今年8月份起,对全市新、改、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开征COD排污指标有偿使用费,并将逐步扩展到全市六大重点行业和污水处理厂,将企业的排污权由以往的无偿分配转变为有偿购买,用经济手段促进企业污染减排。同时,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补偿模式,提高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也增强了环保部门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调控和监控手段。
  4、创新环保审批制度。推行特定条件下的环境保护承诺制。对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一律开辟行政许可绿色通道;如果所在地区已通过区域环评,其环评工作全部简化为登记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服务效率,对报告书项目由法定6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报告表项目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登记表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即来即办。对市级重大项目实施“保姆式”服务,全程主动跟踪服务。
四、注重科技支撑,推进能力建设,着力强化战斗力
  目前企业数量众多,而环保工作人员奇缺,人员编制和监管任务之重不相适应。要提高工作效能,必须依靠科技支撑,提升装备的科技含量,切实加强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预警、环境应急等能力建设。根据局党组的决定,局纪检组、监察室把水质自动站建设、在线监控仪的安装联网运行等能力建设项目列入效能监察范畴,开展专项督查,协调解决问题,有效地推进了能力建设。到目前为止,已建成无锡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城市烟气黑度监控系统、12369举报投诉受理处理系统、应急查询系统和电子地图信息系统。全市国控、省控、市控单位已安装在线监测仪并与市环保局监控中心联网的有225家,其中水污染源单位173家,污染源单位52家。这些“环保电子警察”每天24小时连续运转,可以有效地监督企业的污染源排放情况,企业超标排放时会自动报警,在排污费征收、总量减排、环境执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企业有相当的震慑作用。今明两年,我市还要建设88个水质自动站,计划今年建成53个,重点监控太湖水域、水源地取水口和重要河道断面水质,为太湖治理、河道整治和领导决策及时提供即时数据。我们还添置了雷达探管仪、环境应急监测车等大型装备51件。这些措施,大大提高了工作效能,弥补了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
  当前,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效能监察工作赋予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化和创新监督理念、监督机制、监督制度、监督方式,使效能监察工作为保障“十一五”环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推动环保事业跨上新台阶作出不懈的努力。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