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五创新 坚持五依靠 以坚强合力推进污染减排

发布时间:2008-12-09 00:00浏览次数:

实施五创新  坚持五依靠 以坚强合力推进污染减排

●  胡尚治 (江阴市环保局局长)

  江阴市地处苏南,工业比较发达,环境容量有限,面临的减排任务和压力十分艰巨。一年多来,我们坚持把总量减排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行动,围绕“五个创新”和“五个依靠”,建立健全减排机制,出台政策措施,全力腾出环境容量,推进科学减排。2007年,经上级环保部门认定,全市COD削减6881吨,削减率10.1%,SO2削减38252吨,削减率9.5%。
一、实施“五创新”,以内在的动力推进总量削减
  一是创新组织保障机制。根据总量减排要求,结合江阴实际,我们提请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环委会各成员单位为组员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立了由统计局长和环保局长为双主任的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办公室,人员由发改、建设、环保、统计、经贸等部门抽调组成。一年来,通过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的“三明确”,办公经费、办公地点和办公设施的“三落实”,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办公室实现了每月开展督查一次、每季情况通报一次和每半年考核一次,有力地推进了总量减排工程的实施。
  二是创新减排考核机制。我们提请市委下发《江阴市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办法》,明确各镇党委书记、镇长为总量减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根据考核办法会同市总量办采用“倒逼”措施,严格对各镇的考核,及时汇总通报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情况。同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把污染物减排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奖惩的主要内容。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在去年全市的先进评比和乡镇综合考核过程中,对没有按时完成减排工程建设任务的利港电厂等4家企业和3个镇实行了环保“一票否决”。
  三是创新减排投入机制。通过加大政府财政对减排重点工程配套资金的投入,及时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开展减排工程的企业给予适当补助,形成了“政府投入为主,企业配合联动,社会共建共享”的新机制。今年4月底,我市又出台了《主要污染物减排奖励办法》,对通过关停、提标等措施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实施奖励。“十一五”期间,江阴将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公共财政增加支出优先保证环保和节能减排支出,确保每年新增财力20%用于环境建设和节能减排,确保到2010年全社会环保和节能减排投入占GDP的比重提高到3%。同时,从体制、机制上寻求创新发展的突破口,从更高层面、更大领域、更新技术的角度来研究和统筹推进我市污染防治治理工作,在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工业污泥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河道整治等环境工程建设中,充分引入市场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外来资本进入环保市场,形成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全市38家污水处理厂大多采用了BOO、BT、合资等多种方式建设。大力推进全市城乡污水处理资产所有权和特许经营权捆绑转让工作,通过引进中国光大战略投资者和专业管理机构,全市城乡一体、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污水处理产业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四是创新总量审批机制。我们严格执行产业政策指导目录和太湖流域新的环保准入门槛规定,建立了项目审批中的总量控制要求,完善建设项目总量平衡方案,坚决杜绝新增污染总量。对于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现有生产能力确需改造升级的,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必须通过老企业减排两倍的总量来平衡,实施“减二增一”。对于产业政策允许类和鼓励类项目,现有生产能力确需改造升级的,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必须通过老企业减排一倍的总量来平衡,实施“减一增一”。对于新建项目,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还必须根据当地的环境质量现状、污染程度和上年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完成情况,通过老企业减排两倍或一倍半的总量来平衡,实施“减二增一”或“减一点五增一”。 对不能完成减排任务、违法建设项目较多、环境总量超过当地环境容量、没有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区域(镇)及没有污水管网的区域,实行“区域限批”政策。去年9月份,我们还率先在全省县级市中对预计年内无法完成减排任务、排污总量超过当地环境容量的周庄镇、华士镇(两镇工业总产值占全市30%)实行“区域限批”。
  五是创新多方监管机制。近年来,我们坚持打造“环保专业执法、各级联防巡查、群众媒体监督”三支强大的环保多方监管队伍,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环保专业执法队伍能力建设。2003年,我市成立华士、周庄等7个环境保护分局,每个分局有8-10人,管辖3-4个镇。分局作为环保局的派出机构,行使“小环保局”职能,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废气、废水、固废、噪声、放射性物质的防治工作,对一方的环境质量负责。去年以来,我局又成立了核与辐射中心、环境事故应急和调查中心等机构,目前环保局正式编制已经达到149名。2005年4月,我市在原乡镇一名环保助理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了16个乡镇环境保护管理所,抽调3-5名环保专职人员从事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目前,江阴全市共有62名乡镇环保专职人员。在建立环保局、环保分局、镇环境保护管理所三级管理网络的基础上,今年,市政府又明确所有行政村必须建立村级环保管理机构,把监管的重心和关口进一步前移。目前,全市环保专业执法人员、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总计已近千人。二是建立各级联防巡查制度。去年以来,我们还邀请市人大代表开展了以视察百家企业污染减排为主题的“代表活动周”活动,重点对沿江排污企业进行了视察。组建了以老党员、老干部为主体的200名环保联防队员,每天对重点企业、重点河道进行24小时巡查,确保全市饮水安全。三是建立群众舆论监督制度。公开环境行政处罚决定,每两周在《江阴日报》上公布被处罚企业的名单、违法事实、整改要求,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特别是今年5月8日,全市被上级环保部门查实超过新标准排放的32家企业,在依法接受处理的同时,在《江阴日报》上进行公开道歉,公开承诺整改措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坚持“五依靠”,以外部的合力推动污染物削减
  一是依靠优化发展从源头上控制总量。我们牢固树立“环境污染就是政府和企业的负债”的理念,通过规划、环评、产业的“三优先”,真正实现由“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发展”转变,真正实现污染物总量由“末端削减”向“源头控制、全过程削减”转变。
  二是依靠环保工程削减总量。我们以推进治污工程为抓手落实各项目标任务,重点抓好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废水排放提标工程和电厂脱硫工程建设,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三是依靠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控制总量。我们将实行最严格的环保执法制度,促进环保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的提高,严格控制排污总量,禁止超总量排污和无证排污。
  四是依靠节能降耗减排总量。节能降耗是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的有效途径之一。我们努力控制全市的用煤量,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大力推进“煤改气”工程建设,凡是蒸汽管道铺到的地方,燃煤锅炉必须拆除。同时,依法严格征收排污费和排污指标费。根据省物价局、环保厅、财政厅联合发文,自去年7月1日起,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由0.6元/污染当量,提高到1.2元/污染当量,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由0.7元/污染当量提高到0.9元/污染当量。今年在此基础上,纺织染整、化学工业、造纸、钢铁、电镀、食品制造(味精和啤酒)、污水处理7大行业和电力行业还要征收排污指标费。其中,污水处理单位的COD“排污指标费”定价为每吨2600元/年,其余6大行业为每吨4500元/年。电力行业SO2的“指标费”价格标准为每吨2240元/年。这些费用的征收,必然大大增加企业的成本,我们将在做好细致宣传、耐心解释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足额征收,促使企业在节能减排上自觉下功夫。
  五是依靠企业开展污染治理自觉减排总量。随着《江苏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施行,排污费和排污指标费的调整征收,《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加大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使企业认识到污染减排不仅仅是政府层面上政绩考核要求,更是各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今年3月24日,我们举行了环保治污新技术推介会。推介会上,国内外著名的环保治污技术专家成功向全市200多家企业展示了治污既能节能减排,又能增加经济效益的技术成果,使企业倍受鼓舞,他们纷纷表示,一定会积极利用污染治理新技术,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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