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发布时间:2008-12-09 00:00浏览次数:

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赵 挺

一、要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摆上农村环保的重要位置
  (一)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近年来,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把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新时期农村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任务,多次提出有关要求。去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八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国办发〔2007〕63号)中明确提出:“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逐步推进县域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小城镇和规模较大村庄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可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对居住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可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在7月24日召开的全国第一次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副总理强调,“要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经济发达、人口集中和环境敏感地区,加快建设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其他地区乡镇也要采取多种方式处理好生活污水”。国务院张勇副秘书长归纳的农村环境保护十项政策措施中,第三项就是“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环保部周生贤部长要求各地组织研发和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实用技术,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省委梁书记在去年6月4日召开的太湖水污染防治座谈会上指出,要“突出抓好城乡居民生活污染治理。要全面提高污水治理标准,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最近,梁书记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连续作出重要批示,并列为省政府督办事项之一。新修订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太湖流域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应当逐步覆盖城镇周边村庄;规模较大的村庄应当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散农户的生活污水应当采取措施收集,推广应用净化沼气池、人工湿地等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进行处理。”可见,推进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已经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从中央到地方普遍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对此,我们应有必要的敏感性,并引起高度重视。
  (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改善农村环境的必然选择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工业点源污染由控制排放强度向控制排放总量的转变,随着各地污染减排力度的不断加大,居民生活污染正逐渐超越工业点源污染成为水体的重要污染源。我们先来分析一下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现状。一是排放分散。大多数村庄分散、农民住房分散,使得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分散,难以收集集中处理。如太湖流域4.6万个自然村,人口在800人以上的仅830个,只占总数的1.8%。除少部分村庄结合城乡基础设施统筹建设纳入污水收集管网以外,大多数农村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直接就地就近排放到自然水体。二是来源众多。主要有4类,第一类是人畜排泄及冲洗粪便产生的污水;第二类是厨房产生的污水;第三类是洗衣和家庭清洁产生的污水;第四类是农民洗澡产生的污水。三是排放量大。全省农村每年产生生活污水10多亿吨。在我省苏南地区,随着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农村居住人口不断增多,所产生的农村生活污水也随之增加。就全省而言,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民生活方式的逐步城市化,如抽水马桶和洗衣机的普及,生活污水的产生量还将随之增长。四是处理率低。目前,全省约90%的农村对生活污水仅作化粪池(沼气池)处理或未作处理而直接排放。去年以来,太湖流域重视并加大了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力度,制定了规划,建设了部分试点示范工程,但由于这项工作刚刚起步,目前总体处理率仍然很低。尽管我省农村已经开展了改厕、改水工作,但人畜粪便和冲洗厕所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只杀灭了人畜粪便中的病菌,由于未通过有效手段作进一步处理,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COD和氮、磷等富营养物质含量仍较高,直接排入沟渠、河道、池塘后最终污染了这些水体,导致农村地表水呈现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部分直排至土壤或化粪池防渗性能较差的地域可能会污染浅层地下水。太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对太湖富营养化产生了一定影响。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等便于收集的生活污水通过建设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之后,农村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无序排放、污染环境的问题随之凸显出来。因此,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污染减排的重要渠道;改善农村环境,必须着力推进分散式生活污水的处理。
  (三)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环保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
  目前,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涉及建设、农林、卫生、环保多个部门。其他三个部门都在积极地开展工作,建设了不少示范工程,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好评。据了解,我们环保部门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要不要管、怎么管,不少同志思想认识并不统一。由于认识的不统一,制约了我们环保部门作用的发挥。对此,我们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国务院下发的国家环境保护部“三定”方案中明确规定,“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显然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我们环保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最近,省委梁书记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几个文件都是批给我们环保厅抓落实的。这既是领导对我们环保部门的信任,也是要求我们环保部门在这方面必须有所作为。张厅长对此很重视,亲自召集研究布置,厅领导几次组织讨论。省厅希望我们环保系统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上,做到“三不三要”:不袖手旁观,要积极参与;不搞无谓的争论,要埋头实干;不包办代替,要到位不越位。省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积极参与这项工作,并不是要大家把这项工作全部拿过来,包揽其他部门的工作,而是要抓示范、抓典型,种好“试验田”,建设一批环保部门的示范项目,积极推广经验,为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提供科技支撑和示范工程。常州市和武进区环保局近几年来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建设了一批不同类型的示范工程。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一把手局长高度重视,亲自抓;分管局长努力作为,具体抓;科技处、自然处密切合作,一起抓;环保科技研发推广部门积极提供技术支撑;局里舍得投入,热情服务,为全省环保战线树立了很好的榜样。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南京、无锡、苏州、镇江各市环保局也分别抓了一些试点工程。
  (四)太湖流域已经具备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现实条件
  其一,太湖流域的农村已经具备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的经济实力。无论是就全省还是就全国范围来说,太湖流域都是经济发达地区,全国经济实力百强县、竞争力百强县有不少都集中在这一区域,地方经济实力雄厚,特别是大部分镇村两级都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这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提供了很好的经济基础。其二,太湖流域的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期盼,要求我们必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太湖流域是全国全省的率先发展区域,不仅经济发达,文化教育等也走在全国前列。群众的环境权益意识觉醒早,环境维权意识强,对作为生活质量重要方面的环境质量要求高。群众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具有较高的积极性。其三,改善太湖水环境质量必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去年太湖蓝藻事件发生后,大家在分析成因时,专家和领导有一个共识,就是太湖周边的居民生活污染对太湖的富营养化贡献很大,有专家认为达到了总量的三分之一,这其中包含了相当一部分的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太湖水污染治理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治理好太湖,一方面要治理内源污染,另一方面必须控制好外源污染。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减轻太湖湖体的外源污染负荷。
二、下一步推进太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意见
  (一)要明确目标任务
  明确目标,前进才有方向;弄清肩负的任务,工作才会有动力。太湖流域的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了解掌握太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目标、任务。去年9月10日印发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苏政发[2007]97号)提出的目标任务中明确规定,到2010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太湖一级保护区(沿湖5公里和入湖河口上溯10公里两侧各1公里范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其他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主要入湖河流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环境功能要求。”同时明确提出,“在面广量大的农村居住点,要广泛推广应用净化沼气池、人工湿地等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因地制宜处理农户生活污水。规模较大的村庄,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有关标准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这一治理目标,需要政府多个部门、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参与和通力协作。太湖流域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参与其中,积极抓好试点示范。初步考虑,第一批试点到明年3月底前,太湖流域各省辖市环保局力争建成8-10个,各县(市)环保局力争建成3-5个不同类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试点工程,并形成处理能力。届时,太湖流域各省辖市和各县(市)环保局要组织检查验收,并向省厅作出专题报告。这次会后,各地环保局要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省厅确定的时限倒排时间,制订周密的计划、方案,“挂图作战”。9月17日下午,省厅专门召集常州市暨武进区以及非太湖流域的南通市暨海门市、盐城市暨大丰市环保局的有关同志作了专题研究和部署,这几个单位的同志今天都参加了会议,希望他们按照省厅的要求会同有关单位抓紧推进试点工作,力争早出成果,确保走在太湖流域和全省的前列。
  (二)要科学确定试点示范村的点位
  各地在选择试点示范点位置时,要充分考虑区域环境敏感程度、区域地理环境状况、农民居住区规划情况、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情况等多种因素,注意做到“5个优先”,即优先选择在太湖一级保护区内,优先选择在太湖入湖河流两侧,优先选择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附近,优先选择在规划保留的村庄,优先选择在经济实力较强的行政村。从而使试点示范工程对促进太湖湖体和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的改善,很快发挥作用、收到效果。同时,又不因村庄经济无力支撑使试点示范工程难以顺利展开,或工程建成后因运行费用难以筹措而成为摆设,不因村庄不久搬迁而造成投资的浪费。
  (三)要合理选择切合实际的处理规模和技术
  据调查了解,我省农村分散排放的生活污水处理方式从规模上看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建设中小型污水处理站,将几十户、上百户村民分散排放的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或自然沟渠收集起来相对集中处理;再一种就是,通过简易设施就地分散处理。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角度看,主要分为四类:一是常规污水处理技术,基本类似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如A/O工艺、高度处理净化槽技术;二是微动力生化+生态处理技术;三是厌氧生化+生态处理技术;四是生态处理技术。究竟哪个示范点、哪个村采用哪种规模、哪种工艺,要根据特定的自然、经济与社会条件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作出科学合理的选择。在这里开会,也不是要在整个太湖流域乃至全省一律推行武进的处理方式,而是借台唱戏,推进太湖流域和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开展。总之,对于各种“土法”和“洋招”,对于不同的规模和工艺,各地在选择时要充分考虑当地农村的特点,要符合“六项基本要求”(即一次性投入少、运行成本低、处理效果好、操作简便易行、维护管理方便、深受农民欢迎),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更不搞一刀切。
  (四)要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中,各环保局的自然、科技两个部门要在局领导的统一组织下,密切配合,共同作战。同时,还要注意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防止单枪匹马孤军奋战,要加强与各方面的合作,形成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整体合力。一是要加强与政府同级部门间的横向合作。建设和农林部门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主管部门,环保部门是对环境实行统一监管的部门,同时还涉及到卫生等部门。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姿态地、积极主动地与这些部门搞好合作,赢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共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二是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要借助市、县(市)、乡(镇)政府和行政村的领导力量,充分利用各种良好生态创建对生活污水处理指标的要求这一“杠杆”,凝聚政府力量,推进这项工作向前发展。三是要与相关科研院所搞好合作。据了解,不少科研院所不仅拥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实用技术,而且对推进这项工作有着浓厚的兴趣和较高的积极性。9月17日下午,省厅专门召集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河海大学等高校的环保专家教授们开了一次专题座谈会。今天,南大、南林大等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们也参加了这次会议,刚才又作了精彩的介绍。省厅愿意为各地和科研院所牵线搭桥,搞好服务。
  (五)要搞好综合服务保障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镇村是实施这项工作的主体。为了推进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环保部门要努力搞好各种服务保障。一是要编制好试点示范方案计划。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和要求。这样,既便于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推进,又可避免盲目投入造成资金浪费。二是要帮助协调解决好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三是明确治理要求。无论采取哪种处理模式,都要确保明显的处理效果。在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排放标准的情况下,省厅要求各试点示范工程排放废水的COD浓度参照一级B标准执行,氮磷要有所削减。各地在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之初就要充分考虑这一处理要求。同时,要积极摸索削减氮磷的有效方法和措施,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效果。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待时机成熟,还要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排放要求,保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和生活污水排放的监管等有据可依。四是加强监测和评估。要对各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COD和氮磷浓度定期进行监测,适时掌握处理效果和运行情况。同时,结合处理效果,从一次性投入、运行成本、维护成本、管理难易等方面对可行性作出总体评价和科学规范,为大面积推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提供决策参考。五是加强维护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环保部门要积极开展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各地从设施开建之初,就要考虑设施运营管理问题,既可以培训专门人员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管理。
  (六)要努力开辟多元化投资渠道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目前,投入问题已成为推进这项工作的瓶颈。如何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投入(包括对设施建设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的投入),是我们需要加以探索的课题。抓好这项工作,需要政府加大投入,但我们不能完全依赖政府投入。我省苏南、苏中、苏北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要因地制宜地探索符合本地区的实用办法。我这里谈一谈“五个一点”的思路供大家参考。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拨付一点,企业帮助解决一点,镇村经济自筹一点,通过市场盘活一点,发动群众苦干一点。“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拨付一点”就是,目前,中央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每年对农村环保都有一定的投入,各级环保部门要向农村倾斜,乡镇要用好管好这笔资金。“企业帮助解决一点”就是,发动经济效益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开展企业与镇村环保挂钩帮扶活动。“镇村经济自筹一点”就是,镇村应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之一,切实加大投入。特别是苏南地区农村经济发达,绝大多数镇村两级都有数量可观的稳定收入,要立足自我投入。“通过市场盘活一点”就是,建立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的投入机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领域。“发动群众苦干一点”就是,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发动,把农民群众动员起来,积极筹工投劳,降低试点示范工程的建设成本。近年来,各地在开展农村环境保护中都探索了一些加强投入的好办法,比如常州市武进区的“千企联百村,共建新农村”等办法,较有效地破解了农村环保资金投入难题。今年9月2日的《中国环境报》在第5版用一个整版的篇幅介绍了武进区加大农村环保投入的经验做法,希望各地认真借鉴。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是我们环保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要树立有所作为、大有可为的思想,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太湖流域是我省经济发达地区,也是环境敏感地区,太湖流域各地要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走在全省前列,为全省做示范做样板,其他地区也要逐步推进。要通过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整体改善,把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更加美好!(摘自9月25日在太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现场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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