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务实 全力以赴  深入抓好污染源全面普查工作

发布时间:2008-06-10 00:00浏览次数:

●  赵 挺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已进入全面普查阶段。我们要认真贯彻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阶段工作会议精神,对全面普查阶段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深入开展我省污染源全面普查阶段工作,确保今年4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全面普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认识
  污染源全面普查是整个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普查工作中最艰巨、最关键、最核心、最繁重的任务。从普查的阶段看,去年准备阶段的工作是基础,是为全面普查工作做准备,下一阶段的数据处理是收尾工作,全面普查是整个普查的中心环节,这个阶段工作做好了准备阶段才有意义,收尾才能收得好;从普查的内容看,普查数据都产生在这个阶段,没有普查数据也就没有了所谓普查;从质量控制看,这个阶段的质量控制不好,整个全盘工作的质量就无法得到保证;从普查的投入看,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都在这个阶段,为这个阶段服务。所以,污染源能不能查清楚关键在此一举,所有的投入有没有成效在此一举,所有准备工作怎么样在此一举,普查的成败在此一举。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全力以赴,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精心指导,强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每个县(市、区)不拖市级普查工作的后腿,每个省辖市不拖全省的后腿,全省不拖全国的后腿,争取圆满完成这个阶段的任务,为后一个阶段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领导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加大对全面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一是各地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在全面普查期间要召开工作会议,听取普查办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提出工作要求,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各地环保局要认真按照总局周生贤局长的要求把污染源普查作为阶段性中心工作来抓,不能仅有普查办单枪匹马的工作,要举全局之力抓好这项工作,全局从主要领导到副局长到所有处室都要参与进来,都要有工作任务,要召开办公会议,听取普查办的汇报,研究部署各项工作,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三是各级普查办要建立工作、汇报、协调、报告、会审等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全面普查阶段工作会议,保证指挥系统畅通,加强对地方普查工作的指导,及时反映并帮助地方妥善解决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面普查有条不紊、井然有序的开展;四是负责普查的领导要靠前指挥,一把手要掌握普查进展情况,分管局长自始至终都要参加重大活动,普查办专职主任要全力以赴,始终站在第一线,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重视了,做好普查工作就有了重要保证。省厅已将污染源普查工作列入今年各市环保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市也要对县的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工作目标考核。针对全省准备阶段的工作,今年1月,何权副省长在全省电视电话动员会议上,强调了确保机构落实、经费投入、协调配合、质量控制、宣传发动和监督检查“六个到位”。刚才,会议也把各地存在的问题发给了大家,各地务必赶快到位。如果拖了全省后腿,我们要全省通报批评。
三、强化宣传
  宣传工作是做好普查工作非常重要的思想保证和舆论保证。各地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在全面普查阶段,集中力量,精心安排,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工作。一是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牌等大众媒体,以公益性广告、宣传横幅、宣传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二是各普查机构必须按期编发《简报》,加强普查的进展动态报道和情况交流;三是要加强新闻报道,各地至少在《中国环境报》以及省级媒体报道1篇新闻;四是各地都要参照国家在云南的做法,在3月1日到3月10日之间,举行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出发仪式,营造浓厚的污染源普查社会氛围。省普查办将把各地开展宣传情况纳入最后普查工作评选的重要内容之一,希望各地努力做好。
四、强化协调配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和责任已经明确,关键要抓好落实,搞好协调。污染源普查是环保部门一项重要工作,要把它提到重要日程,做好环保局内部的协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统一组织和监督工作,及时与各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会商。各有关部门也要树立大局观念,主动配合环保部门和普查机构的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上下左右衔接配合,不留空档,严丝合缝。
五、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普查办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指导填报、审核把关、现场核查和质量抽查4个关键环节进行工作检查,建立督查、检查、指导工作制度,掌握动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对普查全过程全方位进行监控。省普查办准备在普查全面开始以后,对各省辖市全面普查阶段的工作每月进行一次督查督办。国家要求各省每半个月上报一次全面普查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各省辖市要对所辖区、县(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每月至少一次督查督办,每月14日前和月底前分别上报所辖地区全面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省普查办汇总后上报国家。
六、强化质量控制
  全面普查是整个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质量控制更是全面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我们整个普查工作的生命线。质量得不到保证,我们整个普查工作就功亏一篑,各地要强化质量意识,强化责任意识。这次污染源普查,国家提出了省级普查的差错率小于1.5%、市级差错率小于1.0%的质量控制目标。这是历次全国性的各种普查工作所没有的。各地、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紧紧围绕确保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扎扎实实地做好质量控制工作。一是普查员要现场核查,访问每一个普查对象,查遍辖区内每一家单位,界定好每一个普查对象,针对确定污染物难、排放量难、原料难、规模难等影响普查质量的突出问题,正确指导普查对象准确填报,普查质量好不好关键看普查员素质高不高;二是普查指导员要核查好每一个指标,审核好每一份普查表格,及时解决难题和疑点,把握质量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确保“五级审核”到位;三是各级普查办都要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指导普查填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普查填报有序进行;四是要开展各级质量抽查工作,对每个普查员、每个普查区域、每个普查类别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评估与验收,建立质量控制管理台账,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千万不能含糊,不能大意;五是环保局要开展质量会审工作,组织环保的管理、监察、监测以及信息统计部门的业务骨干,对普查汇总结果进行会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为了做好我省的质量保证与控制工作,省普查办按照国家质量控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下发了《江苏省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各级普查办必须严格执行。今年5月和7月,国家普查办将分别对全面普查的表格填报阶段和数据处理阶段的工作质量进行核查,请各省辖市普查办务必在4月底和6月底完成对县级的质量核查工作,做好迎接国家质量核查的准备工作。各地的普查质量要经得起检查,不出问题,把全面普查责任制建立起来,把检查考核标准建立起来。质量控制工作是我们考核各个单位、各环保局最重要的指标。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已进入攻坚阶段,任务艰巨,时不我待。我们要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奋勇争先,确保全面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摘自2月29日在全省污染源全面普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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