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环保执法“三个转变” 促进靖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发布时间:2009-02-09 00:00浏览次数:

实现环保执法“三个转变”  促进靖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  王月娟 (靖江市环保局副局长)

  多年来,靖江市的环保执法工作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的宗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力地提升了环境保护对经济增长的优化能力。但是当前环境执法所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还存在生活污染加剧、农村面源污染扩散、环保基础设施滞后、污染减排压力增大等问题。为此,我们必须强化环保执法的“三个转变”,为促进靖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一、实行环保执法从末端执法向过程执法的转变
  (一)在源头上,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一是在立项倾向上,坚持鼓励建设项目的“上大压小”、污染治理的“以新带老”、总量控制的“等量淘汰”,鼓励建设循环经济项目;二是在项目把关上,要突出“四个不能逾越”:总量指标不能逾越,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不能逾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不能逾越,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的总要求不能逾越;三是在项目查处上,坚决实行“三个严查”:对没有环评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予以严查,对未批先建和未执行“三同时”的建设项目予以严查,对擅自试运行和拖延试运行时间不验收的予以严查。
  (二)在过程中,严格污染减,排削减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一是明确目标计划。根据泰州市政府与靖江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全面建立减排指标、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和综合减排方案,确保减排任务按时、按要求完成。二是明确减排重点。根据削减存量、消化新增量的要求,每年按计划逐个抓好重点项目的实施。三是落实减排责任。按照“量化管理、点状监督”的要求,把减排目标明确分解到部门单位、具体项目和负责人,使减排任务真正落实到位。
二、实行环保执法从微观执法向宏观执法的转变
  (一)在结构上,严格专项整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程。一是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涉及铅、电镀、化工等行业性、区域性和流域性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大督促监察力度,认真指导企业整改,提高污染整治绩效。二是运用环境经济政策促进污染治理。充分运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收费、保险等手段调节,开展排污权交易,逐步建立生态补偿等制度,充分运用绿色信贷等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整治力度。三是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环境监控。及时掌握企业污染排放动态,确保重点污染企业达标排放。
  (二)在机制上,严格日常监管,确保污染不反弹。一是拓展执法途径。开展辖区互查,突击检查,加大夜间执法、节假日执法的频次,提高执法有效性;二是设立信访不立案审批制度。将信访调处与环境执法有机结合起来,以严格执法高效化解环境纠纷,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三是强化环保后督察。环保后督察是加强长效管理的有效措施,要将环保后督察制度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健全环保后督察机制,巩固环保执法和污染治理的成效。
三、实行环保执法从简单执法向规范执法的转变
  (一)在程序上,严格处罚规则,保证执法规范合法。一是制定规则,规范程序。及时制定靖江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规则,明确行政处罚各个环节的步骤、责任和时限要求,对案件的审查必须严格实行“二次审议三次告知”制度,“二审”即行政审议小组初审和局长办公会终审,“三告知”即立案阶段告知、调查阶段告知、处罚决定前告知,从制度上杜绝乱执法、乱处罚的行为。二是严格审核,把关质量。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省、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执法文书案卷规定的要求,对案件的质量严格把关,建立案件立案查处制度、交接制度、审核制度、立卷归档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环保执法工作。
  (二)在标准上,严格自由裁量标准,保证执法公正透明。一是制定标准,规范自由裁量。认真及时地开展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对涉及环境保护的113类环境违法行为,制定《靖江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工作制度》,从标准上规范自由裁量的度,从办法上规范自由裁量的过程,从制度上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确保环境执法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二是以人为本,和谐执法。面对全球金融风暴的大环境,环境执法在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的前提下,以人为本,寓严格执法于人性化执法之中,真正使环保部门通过严格的环境执法来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为促进靖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生态美好家园而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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