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09-03-04 00:00浏览次数:

2008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  省环保厅

  2008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环保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环保优先方针,紧紧围绕服务发展全局,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较好地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环保工作任务。与2007年相比,环境保护呈现“四升四降”的发展势头。
  ———主要社会经济指标持续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去年,我省GDP将突破3万亿元,财政总收入接近7000亿元,分别增长12.5%和20%左右。根据国家初步核查,预计全省COD减排2.9万吨,削减3.0%;SO2减排4.9万吨,削减3.6%,可连续第3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三大流域水质达标率上升,主要水污染物浓度下降。与2007年相比,全省125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提高了8.9个百分点,长江干流水质水域功能达标率为100%,太湖、淮河流域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同比分别提高了28.3和7.2个百分点,太湖15条主要入湖河流有10条河流水质改善1-3个级别。
  ———优良空气天数逐步上升,大气污染物浓度逐步下降。2008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与2007年相比有所好转,优良天数比例为89.4%,比2007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全省SO2和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质量二级标准,SO2平均浓度比2007年下降6.8%,酸雨发生频率下降4.1个百分点。
  ———生态环境质量指数逐年上升,生物多样性极贫乏的比例呈现下降趋势。利用卫星遥感数据,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为65.7,处于良好状态,同比上升了0.3。同时,主要河流、湖泊和饮用水源地等水域处于物种贫乏水平以下的比例逐年下降,生物多样性状态正向良好态势发展。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持续下降和总体环境质量的逐步改善,为江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贡献。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削减污染排放
  把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要求落到1340个实实在在的工程项目上,严格实施项目化管理。一是促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脱硫工程建设力度,全省统调电厂95%的燃煤机组建成脱硫设施。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81万吨,新铺污水收集管网4340公里,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大幅提升。二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配合有关部门关闭落后水泥生产线198条、产量2154万吨,淘汰落后焦化生产能力20万吨,累计关停小化工生产企业4326家,提前完成小化工3年整治目标。三是促进环境监管水平提高。742家国控省控污染源安装了在线监控装置,联网率达100%。协调解决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的运行维护费用,积极推行第三方运营。加大脱硫设施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运转效果与脱硫电价挂钩的政策。
二、推进重点流域治理
  坚持把太湖治理作为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围绕实现“两个确保”,环保部门着重抓了4项工作:一是狠抓提标改造。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现场推广了19项印染和电镀废水处理技术,基本完成首批1174家企业的提标改造工作。对134家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二是狠抓执法监督。在太湖流域率先开展环境执法监察“六查一提高”活动,先后实施11轮专项执法检查,对315家和369家企业分别实施停产整治和限产限排,与省监察厅联合挂牌督办的15个重点环境问题,已全部查处整治到位。三是狠抓小流域综合整治。认真落实“双河长制”,15条主要入湖河流的综合整治规划全部编制完成。投资8.85亿的漕桥河综合整治工程率先启动,进展顺利,水质开始改善。四是狠抓监测预警。把卫星遥测、自动监测和人工巡测有机结合起来,为太湖治理提供了42万个有效监测数据。按照世界先进标准,在太湖流域规划建设200个水环境自动监测站,首批20个自动站和4个预警浮标站已投入使用,第二批40个站点也已基本建成并开始试运行。
  进一步加大淮河流域暨南水北调江苏段的治污力度。省政府召开了治理工作会议,批转了淮河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并安排7.2亿元,有针对性地实施56项重点断面水质达标工程。深入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全省11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已编制完成,国家重点考核的9个城市的19个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三、强化农村环境保护
  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明确农村工业污染防治等7项环保部门在农村环境保护中的主要任务。在张家港、海门、大丰3市开展农村环境保护综合试点,积极探索防、治、管相结合的农村环保新路子。召开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推广会,基本完成22个示范工程建设,逐步创造条件在全省推广。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秸秆禁烧专项执法检查,配合做好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
  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积极推进盐城珍禽和洪泽湖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顺利完成全省土壤污染和生物物种资源第一阶段调查。圆满完成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阶段的各项工作,初步建立全省污染源数据库。继续发挥良好生态创建的载体作用,太仓和吴江市分别建成国家生态市和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淮安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扬州等7市通过复查,苏州工业园区和苏州高新区建成首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新建17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
四、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进一步利用财政、价格、金融等经济杠杆,建立健全治污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一是完善环境价格政策。出台太湖流域污水处理单位氨氮、总磷超标排污费征收办法,运用价格机制倒逼企业提高污水处理水平;制订建筑工地扬尘排污收费办法,着手开展试点。进一步加大排污费征缴力度,征收总额达21亿元,同比增长22%,连续第8年排名全国第一。二是完善排污权有偿分配和交易政策。我省与财政部、环保部联合举办试点启动仪式,出台太湖流域排污权有偿分配和交易实施细则,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完善区域环境资源补偿政策。完成太湖流域的补偿试点,将把补偿断面从9个增加到30个,建立更加规范的上下游污染补偿制度。四是完善绿色信贷和保险政策。大力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级工作,与银行系统共建企业环保信用体系。全省参加评级企业已达1.5万家,数量同比增长22%。启动企业和船舶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五是完善区域环保联动机制。与上海、浙江环保部门正式签订长三角环境保护合作协议,积极推进长三角环保一体化进程。
五、提高服务发展水平
  进一步发挥环境保护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效率。一是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按照省委、省政府扩权强县的要求,以“依法合规、能放则放、责权统一、规范管理”为原则,进一步扩大县级环境管理权限,将6项省级审批权限下放至县,污染减排、排污申报登记等环保重点工作将由省直接对县进行管理。实施这项改革后,省环保厅审批的环评文件数量下降了57%,减少了中间环节,增强了基层监管水平。二是全力推动经济发展速度的提升。针对去年下半年宏观经济形势发生的急剧变化,我们及时出台了环保系统服务经济发展的8条意见,通过实施重大项目排污总量指标“点供”、建立企业环保联络员制度等措施,努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努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制订全省第一批禁止排放“三致”和恶臭气体物质名录,在太湖流域全面禁批化学制浆造纸、制革等6类重污染项目。全省环保部门共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高污染项目1112个,总投资约103亿元。四是全面推进规划环评。实施《江苏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已完成70个规划环评以及136家省级以上开发区的区域环评,沿海开发、长江南京段产业布局等4个规划的环评工作也取得突破性进展。五是开展环境容量研究。初步划定了12类472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完成太湖流域和沿海地区水环境容量研究,科学分析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用于指导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
六、加强制度能力建设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环保厅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围绕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制订落实68条整改措施,着力推动四个方面的建设。一是推动环保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完善《江苏省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等10项环境管理制度,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二是推动环保能力建设。苏南、苏北和苏中督查中心组建完毕,形成区域监察能力。新的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和配套综合实验楼即将建成使用。争取国家环保专项资金1.6亿元,用于减排“三大体系”和环保能力建设,同比增长50%。国家重大水专项有10个项目在我省太湖地区实施,占项目总数的1/3。切实加强环保合作交流,先后与加拿大、德国、新加坡等国的友好省份和科研机构达成环保合作协议。三是推动环保作风建设。建立厅长信访接待日和带案下访制度,每位厅领导每月开展一次下访,现场接待,现场办公,解决问题情况全部在网上公布。公开承诺办理的41件环保为民办实事项目和40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全部办结。妥善处理23件环境突发事件,确保全省环境安全。四是推动环保廉政建设。出台环保系统《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全面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加大环保信息公开力度,加快建立“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机制。
  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全省面临的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环保工作任重道远,突出表现为“四个差距”:一是环境质量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太湖、淮河流域水质的根本改善还需要较长的过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还需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成为治理难点,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还存在一定隐患,人民群众对一些突出的环境问题反映也比较强烈。二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治污减排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城镇污水管网配套率不高,部分开发区的环保设施建设滞后,面广量大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三是环境监管能力与维护环境安全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部分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运行不正常,作用发挥不明显。一些地区环保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达不到国家要求,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尚不健全,环境监管网络没有纵向到底。四是环保队伍建设与履行统一监管职责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环保统一监督管理职能行使不到位,与地方政府、兄弟部门的沟通协调不够。环保部门的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全省环保系统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知难而进,更加兢兢业业地工作,更加扎扎实实地改进。 (200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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