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机遇 攻坚克难 强化监管 改善服务 防治太湖污染 重现碧波美景

发布时间:2009-04-20 00:00浏览次数:

抢抓机遇 攻坚克难 强化监管 改善服务
防治太湖污染 重现碧波美景

●  柏仇勇

  在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省委、省政府已经明确了今年太湖治理工作的主要目标,即努力做到“两个确保”,力争实现“三个下降”。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强化监管,改善服务。今年,我省环保系统重点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密监管太湖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
  保障太湖流域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是当前环保部门的首要任务,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去年以来,我省太湖流域实现了“两个确保”和安全度夏,这个成绩来之不易。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太湖治理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反复性,太湖饮用水源保护越来越受到社会和舆论关注。近期,李克强常务副总理视察太湖时多次强调,一定要确保饮用水安全;罗志军省长、赵克志常务副省长明确指示,太湖治理是一个长期过程,太湖蓝藻暴发在短期内难以解决,但饮用水出现问题是不能容忍的,一旦流域各市发生影响饮用水安全的水污染事件,必须严肃追究责任。前不久,我省发生盐城市区水源污染事件,有关责任人已经受到行政处分。因此,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传达贯彻中央和省领导的指示要求,深刻吸取饮用水污染事件的教训,对太湖治理阶段成效不能过于乐观,更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务必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履职。我省太湖流域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8个,其中7个为直接从太湖取水的水源地。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有关要求,组织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工业污染源和其他污染隐患开展“拉网式”检查,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完善落实应急预案,严密监控水源地水质变化,坚决防范和杜绝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适时启动应急监测预警方案
  进入4月份,随着气温升高,蓝藻生长将进入活跃期,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也将全面进入应急阶段。省厅已经制订了今年应急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即将下发各地实施,具体工作要求:一是明确应急监测时段。根据我们对近10年来太湖水质和蓝藻发生规律的分析,特别是2007、2008年以来应急监测工作的经验,在正常气候条件下,今年应急监测时段定为4月15日到10月15日。如遇气候异常或其他特殊情况,对上述监测时间将随机作出调整。二是突出重点区域。我们要以太湖流域1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出入湖河流及入湖口附近区域、太湖西部、竺山湖、梅梁湖和贡湖区域以及其他蓝藻易于发生和集聚的区域为重点,加大巡查监测力度,同时做好蓝藻的卫星遥感解译与地面核查监测工作。三是严格执行监测规范。应急监测期间,遥感解译每天一次,直接从湖体取水的饮用水源地每天监测一次,出入湖河道每周监测一次;湖体巡测分两个阶段进行,8月底之前为第一阶段,西部湖区每天巡测一次,东部湖区每两天巡测一次;9月初以后为第二阶段,全湖区每两天巡测一次。四是严密防范“湖泛”。“湖泛”是目前影响太湖饮用水安全的突出问题,其成因复杂,变化还难以把握。虽然省政府已明确由水利部门负责“湖泛”的应急处置,但各级环保部门要在水质和蓝藻应急监测的同时,高度重视“湖泛”现象,加强与水利部门协作和巡视巡查,加强与气象部门及科研院所沟通、协调与合作,充分利用水文、气象等相关信息,加强“湖泛”成因研究。在巡查监测中,要密切注意蓝藻发生和聚集情况,严密监控藻密度和溶解氧变化情况,综合气候和水文等因素,探寻“湖泛”发生规律,做好“湖泛”防范准备。巡查中一旦发现“湖泛”,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并立即投入人力物力,及时跟踪,动态监测。五是畅通信息渠道。应急期间,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监测预警信息报送省监测中心。例行监测信息必须于每天17点前报送,突发事件监测信息必须随时报送,预警信息必须提前报送,综合信息实行半周、周报制度。六是明确分片包干责任。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对巡查工作实行分片包干,所在区域未及时发现情况、未及时上报情况,以及未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应急任务,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努力深化控源截污各项工作
  抓好控源截污工作,实施铁腕治污,是太湖治理中总结出来的长效治理措施之一。各地要根据今年太湖治理的形势变化,深化控源截污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工业点源治理力度。工业点源治理是环保部门负责控污的主要对象。去年我省太湖流域组织实施了太湖地区地方排放标准,对1174家企业实施提标改造,对部分企业实行“以奖代补”政策,补助资金近9000万元。去年9月,环保部对太湖地区12类行业制订了更高的特别排放限值,我省太湖流域污染减排、提标改造的任务还相当重。为统筹做好今年提标改造和工业点源治理工作,省厅将重点组织实施点源治理“511”工程:完成500家工业企业的提标改造项目、100家工业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和10家工业企业中水回用示范项目,这项工作已列入省政府与我厅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对列入“511”工程的项目,将在资金补助、国债安排等政策上优先支持。当前扩大内需的宏观背景为污染治理项目开辟了不少资金渠道,各级环保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和项目,抓住有利时机,利用当前有利政策,继续推进工业点源的深度治理。各地要按年底确保完成的原则,抓紧组织好项目申报和筛选工作。工业企业多、减排任务重的苏锡常三地按大于总数三分之一的要求申报项目,南京、镇江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也要鼓励多报。今年国家、省都将安排一批治太专项资金,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多渠道积极争取资金。二是协调推进出入湖河流整治。要围绕主要入湖河流水质在年底消除劣Ⅴ类、2012年达到Ⅳ类、2020年达到Ⅲ类的目标,加强对15条主要入湖河流和武宜运河、苏南运河的整治。省厅按职责分工,将配合有关部门重点督促地方按照“规划、项目、资金、责任”四落实的要求,做好望虞河、漕桥河、太滆南运河、社渎港、武进港、官渎港整治工作;继续组织做好苏南运河、滆湖、长荡湖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今年以来劣Ⅴ类河流中的太滆运河、直湖港、武进港、梁溪河水质监控。同时,按照省政府要求,今年要重点做好河流省界断面水质达标工作。苏州市要在3月底前制定并实施省界断面达标方案,提高今年断面水质达标率;对涉及跨市域的污染问题,省厅将积极帮助协调。三是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继续组织开展太湖流域整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从4月份开始,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以六大重污染行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为重点行业,以饮用水源地、太湖周边、主要出入湖河流和工业园区为重点区域;以环境违法企业整治情况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非法排污。对重点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此外,今年省厅将会同农林、建设部门加强对非工业源污染核查工作,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专项检查行动。通过专项检查,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对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实施全面整治,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各地要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置工作,督促做好太湖流域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规划,督促各市、县建成1个示范点,力争今年国家模范城市、生态市以及正在申报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市的省辖市、县级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5%,其他市、县(市)达到65%。
四、全面实施太湖水环境监控体系建设规划
  根据省政府要求,省厅组织省监测中心编制了《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控系统建设规划》,并通过了省发改委组织的评审,各相关项目也已经获立项、可研和初设批复,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加快水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年底前要基本完成180个水质自动站建设和改造,以及苏锡常和宜兴等5个质控中心的建设任务。各级环保部门要抓紧启动前期工作,做好点位优化论证、土地征用、站房及配套供水、供电设施建设。已建水站要加强数据集成管理和综合分析,提高水站运行质量。二是加快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初步安排建设38个监控中心和700多个重点源监控站点,各有关市、县要按省厅批复要求和时序进度、建设标准,抓紧组织建设,为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及时可靠的依据。三是积极推进蓝藻预警系统建设。做好苏州渔洋山太湖蓝藻野外综合观测站项目的可研、初设报批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进一步完善卫星遥感接收及数据解译系统建设,提升太湖蓝藻遥感监测能力。要加快余下6个湖体浮标站建设进度,形成湖体水质在线监测能力。已经配备的4艘太湖监测船(艇)和5辆环湖巡测车也要尽快投入使用,开展太湖湖体与环湖河流的即时动态监测。四是积极推动太湖水质监测中心站建设。要积极争取环保部和省有关部门立项和支持,抓紧落实项目经费,做好规划设计。尽快做好可研报批等工作,争取年内启动,以整合系统集成效应,增强监测预警能力。五是加快太湖水环境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整个项目分两期建设完成,今年先完成第一期项目建设。一期项目主要围绕太湖水污染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搭建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好相关应用系统,将太湖流域水质监测、污染源监控、蓝藻监控等信息进行集中整合和综合分析,形成太湖流域水环境中心数据库。
五、积极创新流域水污染防治机制
  要按照今年“三个下降”的要求,针对主要污染物入湖总量控制、氮磷减排,加强机制创新和政策推进。一是全面推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经省政府同意,省厅与省财政厅、水利厅下发了太湖流域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方案,从3月开始,省及有关市、县环保部门要开展有关断面水质监测,我厅将会同水利、财政部门按月通报水质水量监测结果,按季度通报各地应缴纳资金数额,逾期不缴纳的,由省财政直接划扣。各地环保部门要利用好这个政策实施的效应,协助同级政府排查污染特别是氮磷来源,完善断面水质达标方案,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提高水质达标率。二是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省级层面将尽快完成申购系统的调试工作,初步建成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平台,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技术方法体系;各地要尽快筛选公布试点企业名单,督促企业完成2009-2010年排污指标申购工作。三是开展氮、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氮、磷污染是当前太湖水体污染的一个突出问题。各地要开展氮、磷污染物来源的调查研究,基本理清工业、生活、农业、畜禽养殖业等的污染负荷和分担比率,在此基础上提出总量控制和削减方案。今年我们将组织开展主要入湖河流总氮、总磷入湖总量监测工作,并研究制定河流总氮标准;积极开展氮、磷排污权的初始价格研究,适时对氮、磷污染物排放指标实施有偿使用;开征污水处理厂氨氮、总磷排污费,促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四是实施水质分析和通报制度。今年1月起,省厅建立了月度分析报告和水质通报制度,每月分析太湖湖体及主要入湖河流水质水量变化情况,向各地、各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各地按要求及时报送监测数据的同时,要注意做好水质变化的原因分析,共同为太湖治理出谋划策。
  在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省政府与环保部门签订了今年的目标责任书,明确了12个方面的目标任务。各级环保部门要对照责任目标,各负其责,分解任务,加快进度,确保全面完成。省厅太湖处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对全年工作要进行统筹安排,分解责任;厅监察室要将目标任务完成进展情况纳入政务督办内容,每月实施督办;厅监测、污控、总量、应急中心等涉太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分工,具体抓好任务组织实施;苏南督查中心要围绕目标要求,重点对各县(市、区)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措施到位、组织落实到位。省厅将按照省政府要求,组织开展对目标责任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创优的依据。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利用太湖治理的契机,加强流域管理内设机构建设,配备专职人员,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工作统筹水平。
  今年的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都已明确,我们要振奋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抢抓机遇,开拓奋进,全面提升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水平,为重现太湖碧波美景、建设美好江苏做出新的贡献。(摘自3月13日在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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