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克志同志在全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9-09-03 00:00浏览次数:

赵克志同志在全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7月16日)

 

  这次会议是经省政府研究召开的,也是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重要指示,传达贯彻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暨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一年来我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围绕完成“十一五”治污目标任务,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罗志军省长会前专门听取了情况汇报,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省环保厅传达了全国会议精神,通报了水质和治污工程进展情况,4个市和3个部门作了发言。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推进淮河流域休养生息作为水环境整治的示范性工程来抓
  淮河流域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改革开放30年来,沿淮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但水环境资源被透支使用的现象比较严重,水污染问题相当突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治淮工作。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毛主席就曾发出“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的伟大号召,几代人为此不懈努力。从1995年开始,国家连续下达3个治淮五年规划,持续加大淮河流域的治污力度。去年元月,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针对淮河治理问题,从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高度,作出了“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恢复生机”的重要指示,把休养生息从政策措施层面提升为我国新时期水环境整治的指导思想,为从根本上解决水环境问题指明了方向。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暨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会议上,环保部周生贤部长围绕全面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要求沿淮四省不断加大治淮工作力度,努力使淮河流域休养生息成为流域治理和环境保护的典范。在昨天召开的省政府全体会议上,罗志军省长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加大淮河治污力度,力争走在全国前列。
  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恢复生机,是尊重利用自然规律的客观要求,也是生态文明理念在水环境整治中的必然体现。认真贯彻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扎扎实实推进淮河流域的休养生息,最根本的在于转变发展观念,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最关键的在于努力为淮河“减负”,使沿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环境资源能够承载的基础之上;最重要的在于推进淮河流域水生态系统从“失衡”走向“平衡”,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我们要把淮河治理作为水环境整治的示范性工程来抓,以更高的要求、更大的决心、更多的力量,务求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工作中要着力强化三个方面的意识。
  一是强化率先意识,努力使淮河流域休养生息走在全国前列,走在沿淮四省的前面。把太湖、淮河治理好,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重点流域科学治理、高效治理的新路子,是我省“两个率先”的应有之义,是实现流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沿淮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我省淮河流域依江滨海,平原辽阔,水网密布,湖泊众多,具有良好的自然禀赋和生态条件,经过这些年的快速发展,不仅打下了较好的物质基础,而且具有很强的后发优势。在太湖治理过程中,我们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不少宝贵的流域治理经验,在发展理念和方式上有了新的转变。让淮河流域休养生息,不是不要发展,而是怎么科学发展,我们决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决不能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节能减排倒逼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在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实现资源、人口、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罗志军省长在听取淮河治理工作情况汇报时,明确提出我省要在国家考核中力争第一。我省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多年流域治理的经验,治淮工作完全有基础、有能力、有条件走在全国前列,走在沿淮四省的前面,率先实现沿淮两岸经济繁荣、人民富足、生态良好的发展目标。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把推进淮河流域休养生息作为衡量沿淮地区科学发展的重要标尺。淮河水资源是沿淮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资源。淮河生态环境与沿岸经济发展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与沿淮人民生活紧密相连、休戚相关。说到底,淮河没有治理好,沿淮地区的发展就谈不上科学、更难以持续,沿淮地区的小康就不是群众满意、百姓认可的小康。我们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快转变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特别是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加大环保投入、加快治污工程建设,既是让淮河流域休养生息的重要抓手,又是应对金融危机、加快经济复苏的重要举措。在沿淮地区应对金融危机的“大考”中,不仅要评价经济发展指标,还要看淮河水质是否好转这条“硬杠杠”。
  三是强化机遇意识,把实现淮河流域休养生息作为更高起点推进沿海开发的重要内容。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标志着我省沿海开发从省域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加快推进江苏沿海开发,对于促进苏北全面振兴,完善长三角地区的整体布局,带动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不仅关系江苏的大局,对全国的发展也有重要意义。保护好沿海生态环境,是实施沿海开发战略的生命线和高压线。我省淮河流域包括沿海三市的大部分区域,其他地区也是沿海开发最重要的腹地,而且整个流域入海的较大河流有35条,直接影响近海海域水质。因此,治淮工作事关沿海生态环境安全,与保障沿海开发紧密相连,牢牢地“捆”在了一起。
  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是新时期解决我国水环境问题的重要指导思想,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命题、新课题。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胡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加强调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创造新鲜经验,尽最大努力把淮河的事情办好、办出成效,向党中央、国务院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科学分析治淮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进一步明确我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
  淮河流域一直是江苏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近年来,我省全面落实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在狠抓太湖治理的同时,丝毫没有放松淮河流域治污工作。着力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十一五”以来,已累计关停小化工生产企业734家,提前一年完成“关闭小化工三年计划”。着力推进重点断面水质达标。制订实施重点断面水质达标方案,有针对性地安排了56项治理工程,重点加大奎河、沛沿河综合整治力度。着力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淮河流域所有市县都建成了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200多万吨,较2005年增长38%。着力加大治污投入。去年,各地政府用于治淮工程的新增投入达25亿元,是“十五”以来最多的一年。省级财政也直接安排了7.2亿元治淮专项资金。运用市场机制撬动污水处理市场,流域内85%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都是利用BOT、TOT等模式建起来的。着力保障饮用水安全。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连续4年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治理。着力强化环境监管。苏中、苏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形成监察能力。流域147家国(省)控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了自动监控装置。总的看,我省治淮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沿淮市县和省有关部门为此付出了艰苦努力。特别要指出的是,近年来淮安市坚持环保投入优先,“十一五”以来环保年均投入一直保持两位数增长;全面实行“河长”制,建立严格的水环境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设立全市环境安全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坚持领导重视、规划先行、源头控制、工程建设、创新机制,治淮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列入考核的4个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治污工程完成率达68%,不少做法值得各地学习。
  治淮工作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上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一是重点断面稳定达标的压力相当大。国家重点考核的两个省界断面中,奎河黄桥断面水质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但沛沿河李集桥断面水质达标始终不稳定,主要是沛县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城区截污不到位,河道整治不彻底,闸涵泄漏较为严重,导致部分污水直接下河,影响水质。二是完成重点治污工程的压力相当大。截至6月底,列入国家规划和省重点断面达标方案的195项治污工程,只完成和调试107项,占55%。特别是列入国家规划的78个污水处理厂项目,仅完成28项,还有27项未开工。少数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由于审批手续不全、排污口不规范等问题,至今没有竣工验收。还有一部分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跟不上,治污效益发挥得不理想。三是保障环境安全的压力相当大。目前,淮河流域各地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时期,根据一般规律,污染物总量还会进一步上升,环境保护的任务将会更加繁重。同时,淮河流域的饮用水源地以河流型为主,易受上游污染,抗风险能力较差。目前,流域6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还有17个存在隐患,需要进一步整治。今年上半年,省环境应急中心共接报突发环境事件43起,其中淮河流域就有20起,同比增长43%。四是国家考核的压力相当大。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环保部等6部委制订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考核不合格的,地方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报告,考核结果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改善淮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的考核任务并取得更好的成绩,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压力既是挑战,也是动力,更是推进环保事业发展的机遇。我省淮河流域水系复杂,分布着通榆河等19条重点河流,境内的洪泽湖、高邮湖、骆马湖分列江苏第二、第三、第四大湖泊,京杭大运河是南水北调东线的输水干线,水环境治理的面相当广,必须统筹考虑,突出重点,进一步理清治淮思路。为此,我们研究制定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322”行动计划:确保两个省界断面稳定达标,全面开展奎河、沛沿河小流域综合整治,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加大洪泽湖、骆马湖、高邮湖三大湖泊的保护和治理力度,编制实施三大湖泊水环境治理规划,重点控制湖体富营养化;打造南水北调东线、通榆河两条“清水廊道”,落实南水北调东线控制单元治污实施方案,加快建设通榆河北延工程,并对沿河污染源进行更为彻底的整治;综合整治入江、入海两个区域的重点河流,编制实施12条主要入海河流的综合整治规划,不断加大主要入江河流的整治力度,把改善淮河流域水质和保护长江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2322”行动计划是一个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治淮工作方案,体现了让淮河流域休养生息的总体要求,一部分工作必须尽快实施、限期完成,一部分工作要分步规划、有序推进。省有关部门要抓紧编制和批复有关专项规划,各地要结合实际编制实施方案,一步一个脚印抓落实,推动我省治淮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
三、突出抓好当前淮河治理的重点工作,
确保完成淮河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考核的新要求,省政府对今年的治淮目标做了适当调整,概括起来讲就是“一提高两确保”:列入国家规划和省重点断面达标方案的195项治污工程完成率提高到80%,确保奎河黄桥、沛沿河李集桥两个省界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淮河流域每个市的治污工程完成率都要达到80%,这项工作要实行市长负责制,年底组织检查通报。从上半年的情况看,各项工作抓得还是比较紧的。下半年必须进一步加大力度,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突出抓好省界断面的稳定达标。淮河流域45个国控断面中,奎河黄桥和沛沿河李集桥两个省界断面是重中之重,水质达标情况占国家考核我省治淮工作总分的70%。只有两个省界断面水质有保证,我省淮河治理达标的考核成绩才有保证。这几年,徐州市围绕两个断面达标,承担了很重的任务,做了大量工作,但必须再接再厉,全面实施奎河、沛沿河小流域综合整治规划,根治两条河流的水污染问题。徐州市和省水利厅要加快截污导流工程建设,确保明年提前建成投入使用。围绕提升黄桥断面达标水平,要抓紧完成奎河、铜山新区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作,加强奎河沿岸截污和垃圾收集管理,限期关闭奥华淀粉厂等重点污染源,通过调水增加奎河的生态水量。实现李集桥断面稳定达标,当务之急是要狠抓三条关键措施:一是加强沛县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和管网配套,提高污水收集率;二是进一步整治河道和开展清淤,限期清理水面漂浮垃圾,严禁沿岸堆放废弃物。三是全面整修沿河闸涵,防止污水渗漏。洪泽湖、骆马湖、高邮湖是大自然镶嵌在沿淮大地的三颗明珠。现在,洪泽湖、骆马湖的富营养化趋势已比较明显。在抓好重点断面达标的同时,必须加大三大湖泊的保护力度。省发改委要抓紧批复洪泽湖、骆马湖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省环保厅要加快编制高邮湖整治规划,组织沿湖各地及早开展整治工作。
  (二)突出抓好治污工程建设。治淮措施主要以项目作支撑,靠工程来落实。3月份的国家治淮考核,我省得分低于山东,主要是治污工程完成率没有山东高(山东完成率已达72%)。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治污工程完成80%的年度目标,倒排进度,明确责任,一个一个落实,一步一步见效。首先,集中精力抓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把污水收集起来进行处理,是治污的根本措施。淮河流域的污水处理设施与苏南相比差距较大,苏南每天的污水处理能力接近500万吨,而淮河流域八市总和还不到200万吨,必须加快建设,切实提高处理能力。我省治淮重点工程中,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的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建设项目有95个,将近一半,是重点更是难点。省建设厅要切实加强指导,年内确保29个未动工项目全部开工建设,27个在建项目基本建成,尽快完成13个调试项目的竣工验收。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简化审批手续,保障土地供应,给予有力支持。按照国家要求,新建污水处理厂还必须配套除磷脱氮工艺,在建和已建的2010年年底前完成除磷脱氮改造。其次,基本完成点源治理项目。目前,79个点源治理项目已建成和调试58个,进展还是比较快的。省发改委和环保厅要跟踪督促,确保剩下的21个项目年内建成投运。同时,加强项目特别是国家、省里补助资金项目的验收和绩效审计,防止企业弄虚作假,套取资金。再次,加快推进区域污染综合防治项目。省水利厅要督促地方加快建设4个截污导流工程,确保淮安、宿迁年内完成截污导流主体工程,徐州、泰州完成70%的工作量。扬州市要立足淤泥安全处置和塘口生态修复,年底前基本完成高邮黑液塘整治。这里,我还要特别强调的是,在抓好工程项目建设的同时,必须更加重视日常管理,保障治污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充分发挥治污效益。
  (三)突出抓好小化工和饮用水源地整治。这几年,我省虽然加大了小化工整治力度,但化工行业的结构性污染仍很严重。目前,苏中苏北地区仍有近3000家小化工,且工艺普遍落后,治理水平不高,污染隐患突出,仍是影响流域环境安全的心腹大患。今年淮河流域发生的一些突发环境事件均与小化工污染有关。在巩固上一轮小化工整治的基础上,省经贸委要抓紧牵头实施新一轮小化工整治方案,省环保厅要加大小化工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再关闭淘汰一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特别是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小化工。对污染整治、环境基础设施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化工园区,坚决实施项目限批。省里已明确“两个暂停”:暂停审查县级及以下化工园区的环评文件,暂停审批化工园区(集中区)以外新、改、扩建的中小化工项目,提升化工产业的发展质量。要继续狠抓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加快区域供水工程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对存在隐患的1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省环保厅、监察厅要联合督办,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确保年内解决流域45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通榆河是苏北地区重要的“清水廊道”,在加快北延工程建设的同时,必须引水、治污同步开展,保障安全供水。当前,淮河已进入主汛期,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把抗洪和防污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环保、水利、建设等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密切关注上游来水,合理调控闸坝,加强水质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供水企业也要强化责任,提高水质监控能力,确保“不合格的水不出水厂、不达标的水不进管网”。
  (四)突出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随着人口增长和农业发展,淮河流域农村面源污染增加较快。根据污染源普查的初步结果,农村污染物排放总量比我们预计的要大得多,必须高度重视。一是立足转变生产方式,逐步削减农药化肥施用量。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大力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年内淮河流域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和商品有机肥使用量要达3800万亩和18万吨以上,新增无公害农产品300个以上、绿色食品175个以上、有机农产品40个以上,实现提高农产品效益和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双赢”。二是立足改善农村居住条件,提高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水平。淮河流域的自然村落较多,人口集聚程度不高,生活污水处理应当宜分散则分散、宜集中则集中。近年来,我省在兴化戴南等地建设了一批不同工艺、经济适用、维护简便的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效果很好。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技术,加强管护,加快推广,在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过程中,有计划地建设一批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省发改委和环保厅要加强统一规划,省财政厅要给予积极支持。在加快建立农村垃圾“四级运转”机制的同时,关键是要完善村组保洁的长效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改变脏、乱、差的现状。三是立足资源综合利用,控制畜禽养殖和秸秆污染。把解决农业废弃物问题与农村新能源、新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结合起来。继续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料和废水回用等生态技术综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认真落实省人大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加强组织引导,制定优惠政策,创造便利条件,年内把淮河流域的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5%左右。在依法禁烧的同时,必须防止秸秆抛河污染河道和饮用水源。同时,统筹推进一池三改、无害化卫生改厕、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河道疏浚、村庄绿化等各项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
  (五)突出抓好沿海生态环境保护。我省沿海地区是全省最具发展潜力的区域,同时也是自然保护区、生态湿地相对密集,需要重点加以保护的地区。国务院在审议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时,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列为8条关键措施之一。我们要认真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一是加快编制《沿海地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充分运用沿海水环境容量研究和沿海开发规划战略环评的成果,科学指导产业规划和项目布局。二是抓紧制订实施12条主要入海河流的环境整治规划,减轻入海污染负荷。突出强化新沂河、淮河入海水道两条排海通道的环境管理,入河尾水必须达标排放,防止排海通道变成“排污通道”。三是构建沿海生态廊道。把12类92个重要生态功能区作为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严格保护起来。切实加强盐城珍禽、大丰麋鹿自然保护区的管护,率先建成国家示范保护区。要在城镇和产业集中区周围建立生态隔离带或缓冲区,形成生态屏障和沿海生态风光带。四是加强沿海地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控源截污的关键措施,全面提升治污、控污能力,把入海排污总量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四、学习借鉴太湖治理的经验和做法,
进一步形成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整体合力
  2007年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们紧紧围绕“两个确保”和安全度夏目标,认真落实“铁腕治污、科学治太”的各项措施,一手抓应急,一手抓长效,采取控源、截污、引流、清淤、捞藻、修复等多种手段,太湖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湖体水质持续得到改善。今年上半年,太湖全湖平均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5.7,同比降低2.7,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53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平均达标率为72.5%,同比提高17.8个百分点。太湖治理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得到了李克强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上个月,环保部周生贤部长考察太湖时,总结了治太工作经验,称之为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真经”,要求总结我省太湖治理经验并加以推广。实践证明,太湖治理的决策是科学的,方向是正确的,措施是有效的。我们要积极借鉴太湖治理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淮河流域的实际,努力探索更加有力、更富成效的治淮工作新路子,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淮河治理取得更大的成效。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根治淮河水污染,单靠几个地区、一两个部门努力是无法实现的。要借鉴治太做法,按照规划、资金、项目、责任“四落实”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沿淮各地和省有关部门的治污任务,完善齐抓共管的治淮体制,增强团结治淮的合力。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要每季召开一次治淮工作协调会,重点督查治污工程进展。同时,省环保厅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抓紧制订出台我省的考核办法。考核不合格的,有关地方政府也要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报告,考核结果同时抄送给省委组织部门,按有关规定应用。对未通过考核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监察部门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千方百计加大投入。现在看来,资金不足仍是影响治淮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从当前实际出发,治淮投入单靠哪一方面都是不够的,必须多方面想办法、多渠道筹集。具体讲,就是不仅要有财政大规模的投入,而且要加大力度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不仅强调政府环保责任,而且要落实企业治污义务,保证必要的治污投入。除了扩大内需新增环保资金继续向淮河治理倾斜外,省政府将参照治太模式,加大投入力度,整合有关资金,每年安排治淮资金10亿元以上。沿淮各地政府也要切实负起责任,该安排的经费一分不能少,该配套的资金必须按时足额到位。同时,加强南水北调治污基金的征收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征收政策,做到应收尽收,不得擅自减免。企业点源治理所需的资金,政府可以适当补助,但必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要尽快把污水处理费调整等政策落实到位,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淮河治污。善于运用金融工具,拓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利用信贷资金的渠道。
  (三)努力创新治污机制。在淮河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对主要的入湖、入江、入海河流,由市、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层层担任“河长”,推动治污工作深入开展。这个月底,各地要把“河长”名单上报省环委会,今后哪个断面不达标,我们首先找“河长”。要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补偿”的要求,在通榆河等重点河流选择一批跨界断面,开展环境资源区域补偿试点,逐步建立上下游污染赔付机制。要充分发挥苏中、苏北环保督查中心的作用,把淮河治污工程进展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建立起富有效率的环保督政体系。进一步强化环境科技和环保产业的支撑作用,在实施国家重大水专项的过程中,注意把治太示范工程和成熟技术向淮河流域推广;积极扶持盐城环保产业园建设,促进环保产业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兴支柱产业,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四)加强环境监管不放松。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必须更加自觉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既要千方百计保增长,又要不失时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毫不动摇地淘汰落后产能,毫不犹豫地卡住“两高一资”,毫不留情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保增长和调结构相统一。要严把环境准入关,有效遏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力争沿淮经济发展在经历金融危机的考验后,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继续把淮河流域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区域,严厉整治违法排污企业。要把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为各级环保部门优先配备环境应急所需的装备,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突发事件。要加快规划和分阶段建设淮河流域水环境自动监控系统,与太湖自动监控系统整合在一起,形成覆盖全省的水环境自动监控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
根治淮河水污染责任重大,任务繁重。我们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咬定目标,迎难而上,真抓实干,打好淮河治污攻坚战,全面完成治淮的各项任务,为让淮河休养生息、建设更加美好的江苏作出更大的贡献!(摄影:仲苏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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