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张家港科学发展的探索与实践

发布时间:2010-01-13 00:00浏览次数:

引  言

  环境是发展之本,生态是生存之基。生态文明是人类在发展物质文明过程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成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走进张家港,你会因一幅幅生态景观而流连,你会被一则则生态建设的佳话而感动,你更会为港城人民的大胆探索与有益实践而感佩!

  张家港以前所未有的智慧诠释着科学发展,更以富有个性的方式践行科学发展,书写出领跑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章回——张家港,是全国百强县市之一,同时又是全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它是江苏省首批小康达标县市,同时又是全国首批“国家生态市”;它是“全国文明城市”,同时又是“国家园林城市”和“国际花园城市”,荣膺“联合国人居奖”。在经济社会发生跃迁的同时,也探赜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路径,提升了城市的核心竞争力。

  温故而知新。让我们在回顾与总结张家港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点点滴滴,也让我们汲取更多富有创新意味的生态文明建设启示,并期待着张家港在建设生态文明之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与时俱进

  生态文明建设在这里率先起步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伴相生,“鱼和熊掌”如何兼得是绕不过去的坎。对此,张家港人在实践中率先探索、主动破题,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认识不断提高、管理不断深入、机制不断完善、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的良性过程。

  早在八十年代,乡镇工业异军突起,发展势头方兴未艾,然而乡镇工业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也日益严重,尤其是小电镀、小印染、小化工企业没有很好地解决“三废”治理,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环保欠账积累较深,造成一些地区环境污染十分严重。但是,在这期间,张家港较早地在各乡镇配备了专职环保员,让环保管理网络触及全市城镇和乡村;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为全市环保工作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到了九十年代,就进入了一个以污染治理为突破的提高阶段。此时的张家港,其经济走上了迅猛发展快车道,而环境污染问题也显得尤为突出,因环境污染而造成的纠纷呈上升趋势,群众的反响比较大,环境污染治理成为环保工作的首要任务。张家港市委、市政府授权市环保局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直接作出限期治理、限产、停产决定。1993年至1995年,全市先后关停重污染企业58家,先后完成102个污染治理项目,拒批92家有污染的企业,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震撼。

  而九十年代中后期,则是一个以环保创模为载体的深化阶段。张家港以城市环境基础建设为突破口,扩建了第二污水处理厂,完善了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提高了污水处理率;实施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了城市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建设,推进了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了市区企业退二进三,水泥厂、印染厂相继整体搬出市区,城市环境面貌得到改善。 1995年,国家环保局在张家港召开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对该市的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进入新世纪,张家港的发展迎来了以生态优先为内涵的双赢阶段。该市在获得全国首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殊荣后,没有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率先提出创建“国家生态市”,并把创建生态市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将环保工作重点由原来以“污染防治”为主向“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举拓展,把生态建设全面融入产业大调整、城镇大建设、环境大整治、文明大传播、社会大发展中。在2006年跻身首批国家生态市之后,张家港围绕构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目标,提出了“协调张家港”指标体系,又紧抓2008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的机遇,制订了《张家港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这个在全国率先的生态文明建设“蓝本”,并于2009年顺利通过环境保护部专家的论证。这标志着张家港在践行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征程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将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地处长江三角洲发达地区的张家港市,在环境保护上一直充当着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领跑者”,着力在建设生态文明上高起点、高标准地创新体制机制,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境界。

  思路超前

  生态文明建设在这里夯实基础

  20多年的发展,张家港在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各级环保意识明显增强。首先,各级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早在90年代初,市委、市政府就提出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既要小康,更要健康;既要加快发展,更要持续发展;既要保护环境,更要营造环境,要求各级领导必须把保护环境放到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高度来认识,要像抓经济工作一样抓环境保护,用党性来保证基本国策的落实。率先出台并坚持实施了环境保护“三个一”制度:即“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环保部门“第一审批权”;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三个一”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在全国普遍推广。近年来,市领导班子几经更替,但历届班子对环保的重视程度始终没变。其次,市民参与意识不断增强。“生态为人人,人人为生态”的观念深入人心,关心环境保护、关心周围的环境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的自觉行动。十多年来,无论是实行垃圾袋装化,遏制白色污染,还是禁烧秸秆,禁用含磷洗涤剂,实施汽油无铅化、推行绿色购物等,都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同时对于违反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环境的行为和现象,广大群众也都敢于抵制和检举。据统计,近几年市环保局立案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和污染事故中,60%以上是由群众举报提供线索的。再次,企业的自觉性不断增强。特别是企业项目申报率、“三同时”执行率、治污设施运转率不断提高。面对环保要求越来越高、管理越来越严的趋势,许多企业变压力为动力,主动搞技改、上设施,采用国际先进的生产工艺、管理模式,不断降低工业生产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目前,全市通过ISO14000认证的企业205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182家,10家企业被评为各级环境友好企业,陶氏化学、天鹏集团等企业获得“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雪佛龙化工被评为“国家环境保护百佳工程”。各级环境意识的不断增强,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干净、卫生、文明”是张家港留给外人的深刻印象。从2001年起,环保部门就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统一执行了国家一级标准,对水污染企业有计划地实施提标升级工程。近两年更是进一步加大老污染源治理力度,对32家规模小、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实施了关停或搬迁;对100多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任务;对排污总量排名前10位的企业下达了深度治理决定,进一步提高排放标准,削减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同时,还积极推进污染物的集中治理,2001年以来,已在张家港保税区、张家港经济开发区等专业园区建成了6家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环境整治的不断深入使城乡环境质量稳步提高,全市水污染综合指数从3.49下降到2.44,下降幅度达30%;环境空气污染综合指数从97下降到87,全年环境空气良好以上天数比例提高到92%;区域环境噪声从54.5分贝降低到50.7分贝,道路交通噪声从67.9分贝降低到64.2分贝,均优于所在功能区标准限值。目前,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优于国家地表水二级标准;农村主要河道水质均达到地表水功能区Ⅲ类-Ⅳ类标准。

  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张家港是个年轻的城市,城市建设起步晚,基础设施比较落后,不仅与经济发展速度不相适应,也给环保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为缓解基础设施对环保工作的制约,近6年来,张家港累计用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达150亿元,建成了一批重点治污、防污设施。目前,市区生活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如期完成,污水处理率达到83.1%,各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各工业集中区污水厂全面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处理能力分别增加到11.7万吨/日和75.9万吨/日。扩建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增容30万立方米;建成年处理能力1.2万吨的危险废物焚烧中心和日处理6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监督管理机制不断规范。近年来,张家港市环境保护监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管理工作实现了法制化。环境保护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只有建立健全严密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配套措施,才能促进各项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此,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结合市情实际,研究制订了一整套具有地方特色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使各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方式实现了现代化。为了改变管理手段落后的状况,这几年,积极推进了环保监督设施的现代化,加强了环境监测的标准化建设,建立了环境监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了环境污染自动监控系统。目前,全市90家重点污染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装置,建成6个大气自动监测子站、9个水质自动监测子站,在市区、两个镇区还建有烟尘黑度远程监控系统,基本实现全市污染源与环境质量的实时动态监控。此外,在11个社区、广场设立了噪声显示牌,各镇(街道)均设立环境信息公示栏,实行空气质量日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树立辩证观

  生态文明建设在这里步入和谐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不是对立的,而是可以统一的。就像抓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样,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都是政府的职责,同样必须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回眸张家港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最重要的启示在于:要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真正实现从以环境换取增长到以环境优化增长的转变,必须科学处理好四个关系:

  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生态、生产、生活的和谐。近年来,张家港人通过深刻反思许多现实环保问题,理性地认识到: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保护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首先端正思想认识,正确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把生产和生态有机统一起来。于是,张家港率先提出: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就是保护未来发展的主动权;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群众百姓的生存权,就是保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环境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是一项惠及子孙的民心工程、实事工程。只有生态人居环境好了,才能吸引人才,留住外来资本。青山绿水,才是最好的投资环境。

  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对于像张家港这样一个以工业为主体、进入工业化中后期的城市来说,一方面,环境保护需要加大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关停并转,实施综合整治。削减了排污总量,改善了环境质量。但另一方面也必须意识到,光靠执法整治这样一种事后补救方式、一种治“标”行为,是远远不够的,要彻底解决环境问题,就必须从“本”治起,从事前抓起,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作为重点,把生态优先作为经济发展的指导原则。为此,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张家港市及时提出了推进经济转型、开发转型、社会转型、城市转型、环境转型“五大转型”,特别是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坚持内涵扩大再生产和外延扩大再生产并举,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并举,规模企业与中小企业并举,加快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由“资本驱动”向“技术驱动”、“创新驱动”转变,不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发展规模经济、园区经济、循环经济,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处理好城市与农村的关系,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为有效改善农村面广量大、居住分散造成的家家户户都排污的现象,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张家港市就开始全面推行城乡统一的环保标准,以城市标准规划农村,以社区标准建设村庄,以市民标准培育农民,全面加快农村城市化、村庄社区化、农民市民化进程,城乡生态建设逐步走向一体化。近年来,通过大规模推广农村“三集中”模式,即“农业向规模经营和农业园区集中;工业向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农民居住区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为有效治理农村环境开辟了新的途径,同时也为生态市建设夯实了基础。实施统一的城乡总体规划,统一的城乡环境投入,统一的城乡环境整治,为张家港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全民参与的关系,形成环保整体合力。保护环境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在政府主导上,张家港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大力实施“绿色行政”,推动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建立科学规划机制,形成了市、镇、村三级生态规划体系,形成了“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元投入”的机制,以及强化考核激励机制。比如,为强化各级领导守土有责和可持续发展的责任,张家港市调整了对各级干部的考核办法,建立了经济指标和环境指标的“双重考核”机制。在年度“三个文明”千分考核中,与生态、环境有关的考核指标总分值达到150分,做到“一张红榜,两项实绩”,使各级干部牢固确立了“生态优先”发展理念,自觉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全民参与方面,张家港把生态环保工作上升到培育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按照教育为先导、建设为根本、创建为抓手的工作思路,通过抓环境宣传教育、抓生态系列创建,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环境是资源,环境是资本”的环境价值观、“资源有限,创意无限”的环保责任意识、“健康生活、文明生产、绿色消费”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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