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0-13297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0-01-26 09:46:18
名 称:江苏省环保厅关于美铝(昆山)铝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江苏省环保厅关于美铝(昆山)铝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0-01-26 09:46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美铝(昆山)铝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江苏省环保厅网站(sthjt.jiangsu.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0121——2010127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25-86266101

三、电子信箱:E-mailjshbkfc@sina.com

四、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 江苏省环保厅开发处 210036

五、联系人:李延

 

美铝(昆山)铝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美铝(昆山)铝业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沿沪大道111号,本项目为技改项目,系美铝(昆山)铝业有限公司从运城铝业(昆山)有限公司收购相关业务和资产所建。利用原有设备、厂房,对原有生产线的控制系统、运行参数、部分设备零部件、废气治理措施、检测设备等进行更新改造,不新建厂房,厂区平面布置保持不变。项目总投资9950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555万元,占总投资的0.7%。更新改造后生产能力从年产25000吨铝带板扩建至50000吨有色金属复合材料和新型合金材料。

二、环保执行情况

本项目基本按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公司建立了环境管理机构,设置了环保联络员、专项环境管理人员和专职操作人员,明确了岗位责任制及处理设施操作规程。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已建成并能正常投入使用,

本项目废水包括:浊循环冷却水、精整废水、净循环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其中,浊循环冷却水主要来自熔铸过程中的直接冷却水,使用后的水不仅水温升高,而且含有金属及其氧化物碎屑和废油,经过循环水池沉淀和隔油,送至冷却塔冷却后大部分回用,少量排入花桥镇污水处理厂;精整废水来自于拉弯矫直过程中冲洗水,主要成分为金属及其氧化物碎屑和油类,经隔油沉淀后排入花桥镇污水处理厂;净循环水主要来自熔炉、加热炉、轧机电机等设备的间接冷却水,使用后的水仅温度升高,回水利用余压进入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部分净循环水作为清下水经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排入茅巷滩;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花桥镇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废气包括:熔铸车间废气、热轧车间废气、冷轧车间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其中,熔铸车间的熔化炉和保温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尾气主要是金属铝表面氧化带出的粉尘和少量燃料燃烧生成的SO2及复盖剂产生的少量HCl,通过向烟道内喷少量碱液,去除HCl,中和后的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后的尾气经过18米高的烟囱排放;热轧生产线轧机均采用乳液进行润滑冷却,生产中产生含少量油雾的废气,采用油雾净化系统净化回收,尾气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冷轧车间的冷轧机采用轧制油润滑冷却,生产中产生的油雾通过油/油吸收装置处理,回收的废油返回生产线循环使用,尾气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堆放,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200911月和12月,省环境监测中心对项目进行了“三同时”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熔铸工段2台布袋除尘器出口排放废气中,粉尘和SO2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金属熔化炉、表4有色金属冶炼二级标准,HCl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除尘器除尘效率分别为95.2%-96.7%96.7%-97.1%2台除尘器出口废气等效排放排气筒HCl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热轧、冷轧车间油雾过滤器出口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最高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

厂区废水总排口废水中悬浮物、CODCrBOD5、动植物油、石油类日均排放浓度及pH值均达到花桥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雨水排放口中悬浮物、CODCr日均排放浓度达到环评批复要求。

(三)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轧制油、废乳化液交昆山市利群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和昆山市金鑫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处置,金属废料部分返回熔化炉,部分与炉渣和烟道渣一起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全部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

(五)总量控制

  废水排放量以及废水中CODCrSS、氨氮、总磷、石油类年排放总量,清下水排放量以及清下水中CODCrSS年排放总量均达到省厅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废气污染物SO2、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均达到省厅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粉尘、氯化氢年排放总量超标(粉尘、氯化氢浓度、速率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