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打造高素质队伍  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

发布时间:2010-10-19 00:00浏览次数:

精心打造高素质队伍  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

●  江苏省环保厅

  近年来,在环保部的关心和支持下,江苏省环保厅以不断提升监管工作水平、确保核与辐射安全为主线,精心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实现了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三年治标、五年治本”的目标。
一、抓住三个环节,精心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专业性很强,人才问题是关系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我们历来十分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打造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能力强、专业基础好的监管队伍,重点抓住了进人、留人、育人三个环节。
  (一)抓住进人环节,打好队伍建设的基础
  一是因需设岗,因岗进人。针对省级环保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及我省实际情况,我们研究确定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岗位以及每一个岗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每年根据岗位设置的需要,定好下一年度的招人计划,并与设置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保持联系,及时将我们的用人需求送到学校,吸引核工程与核技术、放射化学或分析化学、无线通信工程等专业的优秀人才来应聘。二是公开招聘,确保质量。我们坚持把专业对口作为引进人才的先决条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要求,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个性品质进行综合考察,录取人员名单在网上予以公示,保证了招聘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三是多种渠道,扩充队伍。如田湾核电站开工建设后,我们积极向省编办汇报工作,推动人员编制由20名增至41名,同时成立了核电监测分站,编制10名。近年来,随着工作量的大幅增加,我们大力引进了一批合同制人员,主要是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等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进一步充实了江苏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
  同时,我们以省环委会的名义制订下发了《江苏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标准(试行)》,除了对省、市机构队伍、人员数量作了要求外,还明确了技术人员的专业结构分布,并纳入每年的工作目标中进行考核,推进全省人才队伍建设。截至2009年底,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中,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占50%,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80%。
  (二)抓住留人环节,夯实事业发展的基石
  一是用事业留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起步较晚,对很多人来说,仍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挑战性,需要去创新、去开拓,这为各类人才发挥聪明才智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同时,经过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事业在大环保中的地位逐步提升,实现了由小到大、由弱渐强的转变,吸引着各类人才更积极地投身到这个事业中来,实现了监管事业发展与个人价值的双赢。二是用机制留人。建立职工双向选择和竞争上岗机制,想干事、能干事的优秀人才得以脱颖而出。建立人力资源评估机制,每年结合岗位特点和要求,对人才的品德、知识、能力、创造性和适应性进行评估,科学评价能力现状,确定最适合的岗位。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制订《工作岗位、业绩考核办法》,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奖勤罚懒”的原则,对工作绩效进行量化评估,将岗位责任、工作业绩与利益分配挂钩,尽可能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建立编外人员同步发展机制,高度关注合同制人员培养,不断锻炼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
  (三)抓住育人环节,增强持续发展的动力
  一是通过科研育人。积极开展具有创新性、针对性、特色性的课题研究。仅2008年就启动了8个课题研究工作,内容包括相关环保标准与技术规范的制订、核电温排水环境影响、核素迁移规律、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废放射源装备技术研发等。今年,进一步确定了20余个科研方向,制订了自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将科研、论文、资格考试情况纳入对个人的考核与奖励中,推动科研工作常态化,积极培养专家型人才。二是通过培训育人。高度重视知识的更新和深化,每年制定人员内部与外部培训计划,通过“输出去、请进来”,对100多人次进行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依托清华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等知名高校,开辟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的通道。鼓励各类人才加强自主学习,对参加专业对口、工作需要的学历教育取得证书的有关人员,实行报销80%学费的激励措施。三是通过交流育人。广泛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多次向美国、日本、匈牙利、法国、俄罗斯等国家有关机构派出技术人员,交流工作,开阔视野。同时,与科研院所、兄弟省份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定期开展经验交流和能力比对活动,共同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目前,省辐射站40名职工中,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占50%以上,其中,博士4名,省“333”学术带头人一名,研究员级高工3名,高级工程师7名,注册核安全工程师17名,逐步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
  在市、县层面上,我们制订了《江苏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与监测专业技术人员上岗资格管理暂行办法》,连续5年在全省范围内举办监管与监测人员上岗培训班,518名同志通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证。同时,组织开展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现场监察能力大比武、省市联动的核与辐射反恐应急实战演练、电离与电磁辐射测量能力比对及操作技能考核等活动,推动地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与监测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提升。
二、实行三项举措,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
  在核技术利用单位进入全面持证管理的新阶段后,我们积极探索高效的管理模式,切实将精细化管理理念贯彻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
  (一)工作目标化
  按照“可量化、可查验、可考核”的原则,我们每年制订《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明确全年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行政审批、监督执法、放射性废物管理、事故应急、辐射监测等方面的工作任务,层层分解,逐项落实第一责任人。全面梳理监管工作职责,确保履职到位。在辐射建设项目环评率、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率、监督检查率百分之百工作目标实现后,今年初,我们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任务体系,重点提出了核技术利用单位环保验收率、整治达标率、年度评估率百分之百的目标。目标明确后,定期调度,及时进行考核和通报。
  (二)过程制度化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颁布后,我省积极宣贯落实,制定出台了《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细化核技术利用单位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增加了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的内容。制定了涉及环评审批、许可证发放、竣工验收、豁免审批、放射源转让审批及转移备案、监督检查等7个方面的工作程序,明确行政受理、审批、监督等岗位的责任人及工作要求,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监管工作的法制化、程序化,规范行政审批及监督执法行为。
  (三)手段信息化
  一是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工作。梳理了51项核与辐射行政审批与监督执法权力,配套制作了工作流程,全部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目前已完成约600条的权力运行记录,实现了辐射项目的“外网受理、内网审批、外网公示”,使权力的运行更加规范和高效。二是建立核技术利用单位电子化“一企一档”。开发了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目前,4100多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电子档案已基本建立,所有新产生和变化了的监管数据也全部实时录入电子档案,实现了核与辐射全过程的动态监管。三是建设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采用剂量域值、在线传感、视频监控、GPS定位等技术手段,探索对放射源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控,全省已有8个市建成或正在开展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此外,还建成省辐射站与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开发了废弃放射源收贮信息管理软件,对废源及其贮存实行信息化管理。
  今后,我们将认真研究监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人才队伍建设的新途径、新机制,落实精细化管理的新要求、新举措,为实现江苏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更大进步、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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