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二五”规划(建议)》公布专门章节强调加强生态省建设

发布时间:2010-12-21 00:00浏览次数:

《江苏省“十二五”规划(建议)》公布专门章节强调加强生态省建设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日前召开,会议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在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研究未来的基础上,讨论了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根据建议,我省“十二五”规划要具有战略性、指导性、前瞻性,与国家“十二五”规划、长三角区域规划和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紧密衔接,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重大部署紧密衔接,与“两个率先”目标紧密衔接。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今后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全省经济年均增长10%左右,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
  ———产业结构更加优化。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明显提高,主导产业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新兴产业成为支柱产业,传统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大幅提高,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创新能力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区域创新体系更趋完善,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0%以上,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创新型企业,率先基本建成创新型省份。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防治,“绿色江苏”和生态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群众对生态和人居环境满意度持续提高。
  ———城乡区域发展更趋协调。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取得实质性进展。三大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财税金融、要素价格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民营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全面提高,国际分工地位和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
  ———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2011年实现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社会就业更加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人民群众实现住有所居、安居乐业,幸福感普遍提升。
  ———社会建设全面加强。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群众享有高水平的普及教育、机会均等的公平教育,城乡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文化事业更加繁荣发展,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全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普遍提高。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再上新水平,民主法制更加健全,社会管理机制更趋完善,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构建和谐社会走在全国前列。
  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奋斗,到2015年,全省综合经济实力、自主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苏南等有条件的地方在巩固全面小康成果基础上率先进入基本现代化,人民群众普遍过上更加宽裕安康的生活,为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建议第九部分《加快生态省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要求,必须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方针,大力推进生态省和“绿色江苏”建设,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
  ———发展绿色经济。积极推行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绿色经济模式,完善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快形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资源利用水平高的产业发展新格局。推进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和改造,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加快构建绿色产业链和资源循环利用链。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改造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和其他绿色认证,建成一批绿色园区和绿色企业。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
  ———强化节能减排。注重从源头上降低能耗、防治污染,严格控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禁止新上高排放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促进节能减排,加大节能减排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力度,推进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的技术改造,促进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广泛应用,大力推广节能示范项目建设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推进绿色建筑和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以解决饮用水安全和空气、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大力实施“清水蓝天”工程,明显改善环境质量。继续把太湖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深入实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促进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其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与治理洪泽湖、骆马湖等大中型湖泊,加快推进长江流域、淮河流域、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和通榆河水污染防治。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力度,促进海洋环境质量稳定好转。加强对饮用水源的管理和保护,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切实加强大气污染控制和治理,严格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苏南地区提前实行国Ⅳ标准,加大建筑工地、道路运输等扬尘和工业等粉尘、烟气治理力度,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在完成脱硫改造基础上全面实施脱硝工程,加快搬迁城市及近郊污染企业,大幅度减少灰霾天气。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引导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加快城乡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管网配套率,逐步实现污水统一纳管处理,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强重金属、电子垃圾、有机毒物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监管体系,强化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加强环境监测监控,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大力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深入实施“绿色江苏林业行动”等重大生态修复和建设工程,广泛开展植树造林,重点抓好沿海、沿江、沿湖、沿河、沿路生态防护林和村镇绿化建设,增加森林蓄积量,提高森林覆盖率和固碳能力。大力推进沿江两岸、沿海滩涂、破损山体、采煤塌陷地和工矿废弃地的综合治理,加快实施丘陵岗地、荒山、荒滩植被恢复工程,减少水土流失。加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力度,加强河湖水域和沿海滩涂湿地保护,增强生态调节功能。构筑省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生态廊道,维护生物多样性。广泛开展国家生态市(县)、环保模范城市等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生态文化,不断提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水平。
  ———完善生态环保体制机制和防灾减灾体系。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重点推进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扩大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全面实行扬尘排污收费制度,适当提高水资源费、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区域生态补偿制度,加大对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的补偿力度,在太湖、长江、淮河等重点流域和江苏近岸海域推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逐步建立上下游地区污染赔付、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公共财政环保投入,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财税政策激励机制,支持环境安全应急防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完善环保科技和经济政策,建立多元环保投融资机制。严格环保执法监督,完善生态环保建设监测、评价与考核体系,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防灾减灾应急体制机制,加强重大自然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和救援队伍建设,切实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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