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0-13333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0-12-03 11:26:55
名 称: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宜兴市三木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项目9000t/a(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宜兴市三木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项目9000t/a(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0-12-03 11:26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宜兴市三木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项目9000t/a(第一阶段),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江苏省环保厅网站(sthjt.jiangsu.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0123——201012 9 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25-86266125

三、电子信箱:E-mailjshbhzq@sina.com

四、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 江苏省环保厅监察局 210036

五、联系人:黄正清

宜兴市三木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项目9000t/a(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宜兴市三木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位于官林化工集中区西侧,项目(第一阶段)处理工业固体危险废物3000t/a,医疗废物1000t/a,投资总额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占总投资的8.33%。该项目20095月项目开工建设, 200912月经省环保厅批准投入试生产。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及地面、车辆冲洗水与初期雨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包括建筑物的屋面雨水、未受污染的道路及场地雨水,就近排入附近水体。冲洗水和初期雨水与经化粪池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区废水收集池,然后泵入三木综合污水预处理站,最后排入宜兴市官林凌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后排入都山河。

(二)项目排放废气主要是新建热解炉焚烧固废及医废产生的烟气、依托原三木公司废液炉焚烧废液产生的烟气。处理焚烧固废及医废产生烟气的净化处理系统由冷却炉系统、急冷塔冷却系统、消石灰加入装置和活性炭加入装置、布袋除尘系统、送风及引风系统、烟囱、烟气在线检测系统等部分组成。固废及医废焚烧烟气经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泵、鼓风机、引风机及除尘机械等设备。对部分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或隔音罩;相关建筑物在设计施工时选用隔声吸音材料,使工人可以在隔音消声性能好的操作间、控制室内工作;设置绿化带。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焚烧炉渣、废吸附剂(活性碳)、沉降的飞灰、废耐火材料和生活垃圾等。飞灰、废吸附剂(活性碳)、焚烧残渣及含钙废物送无锡市固废环保处置有限公司填埋场安全填埋,废耐火材料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了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废气排放口设置了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污水接管口设置了流量计和在线监测仪器。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新建固废及医废焚烧炉除尘器出口废气中烟尘、NOxSO2CO、氯化氢、氟化氢、汞、镉、铅、As+Ni、铬++++锰、二噁英类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3中焚烧容量300-2500 kg/h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焚烧炉排气筒高度为35米,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1标准。

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二)厂区污水收集池外排废水中pH值及CODCrBOD5SS、石油类、苯胺类、挥发酚、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甲醛日均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中三级标准,总铅、总铬日均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氨氮、总磷日均排放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18918-2002)中限值要求,氯乙烯日均排放浓度达到《焚烧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中限值要求,环氧氯丙烷、全盐量日均排放浓度达到环评报告书所提标准要求。

凌霞污水处理厂排口废水中CODCrBOD5SS、石油类日均排放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 标准,苯胺类、挥发酚、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甲醛日均排放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3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日均排放浓度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中限值要求,氯乙烯日均排放浓度达到《焚烧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中限值要求,环氧氯丙烷日均排放浓度达到环评报告书所提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全部安全处置不外排,零排放。

(四)废气中SO2、烟尘、NO2CO、氯化氢、氟化氢、汞、镉、铅、As+NiCr+Sn+Sb+Cu+Mn、二恶英类(TEQ)年排放总量,接管废水中废水量、CODSS、氨氮、总磷、石油类、总铅、总铬年排放总量及排入外环境CODSS、氨氮、总磷年排放总量均达到省厅批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