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生态兴县 建设水绿阜宁

发布时间:2010-02-10 00:00浏览次数:

坚持生态兴县 建设水绿阜宁

●  孙为祥 (阜宁县副县长)

  古人曰:“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水是生命之源、健康之本、发展之需。阜宁境内河流纵横,射阳河、通榆河、苏北灌溉总渠等40多条大小河流纵贯全境,马家荡、金沙湖等10多个大小湖荡镶嵌于阜宁大地,年复一年滋养着阜宁人民,哺育了一代又一代阜宁儿女。让全县人民喝上安全卫生的放心水一直是阜宁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庄严承诺和不懈追求。目前,阜宁全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与2008年相当,主要河流水质基本保持在国家地面水Ⅲ类标准,苏北灌溉总渠、射阳河、通榆河水质监测项目全部达标;县城饮用水源水质合格率100%;农村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县城市河川里河、驿马河等7条河流水质明显改善。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必须始终坚持环保优先,必须始终坚持防治并举,必须始终坚持长效管理,这是长期实践的正确结论,也是阜宁的一贯做法。
一、思想统一、高度重视
始终是做好水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前提
  在对待发展与环保问题上,阜宁县委、县政府思想高度统一———加快发展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态度绝不含糊,改善民生给全县人民碧水蓝天的承诺绝不放弃,支持环保执法推进环保工作的措施绝不手软,瞄准目标完成省市减排任务的决心绝不动摇。加强水污染防治,保护水环境生态,是当前环保工作的重点,也是广大人民的殷切期盼,更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阜宁县委、县政府每年都及时调整充实水环境建设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督查考核制度,把水资源保护纳入全县“三个文明”考核,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强化水环境建设的日常管理,以河长制为主要抓手,制订“一河一策”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建立县镇村三级河长制,实行分级负责、分线管理、分片包干,注重横向协调,落实长效管理。
二、加大投入、做优配套
始终是做好水环境建设工作的有效手段
  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水环境建设的投入。投入3500万元的县城老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已竣工,并与污水处理厂连通,县城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投入4000万元的城南新区和开发区污水管网建设基本竣工;2008年,投入8900万元对射阳河阜宁城区束窄段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改善了射阳河水质;2009年初,投入3000多万元建成县城饮用水第二取水口,实现“双源供水,双重保障”,政府配套1600万元建设的东益地面水厂也已投入使用;2009年,阜宁县财政专项拿出500万元,在射阳河和苏北灌溉总渠取水口各建设一座饮用水源自动监测站,提高对饮用水源水质的应急预警能力,同时还筹资600多万元,对县城7条市河进行集中整治,成效明显。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水环境,阜宁县坚持点面结合,加强农村面源环境治理,从2007年开始,利用4年时间,集中投入资金对农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三、多方参与、通力协作
始终是做好水环境建设工作的基本保障
  水资源保护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阜宁县委、县政府在加强水环境建设工作中实行上下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不断形成工作合力。一方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近年来,阜宁县环保、建设、工商、质监、供电等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集中会商解决水资源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通过部门协作,共立案查处违法排污企业7家,依法取缔和关停威胁饮用水源安全企业2家、搬迁5家。另一方面,建立群众监督制度。定期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视察水资源保护工作,聘请群众代表、村组干部为水环境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听取群众对水资源保护的意见。一个协同配合、协调有序、协力同心保护水资源的格局在阜宁全面形成。
  我们深知,水环境建设永无止境,水资源保护任重道远。今后一段时间,阜宁县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实施计划》和《建设盐城清水走廊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以市县政府签订的2009-2011年河长目标责任状为重点,持之以恒,一着不让,有序、有效推进水资源保护工作,加快建成阜宁靓丽的“清水走廊”,让阜宁之水真正成为生态之水、美景之水、滋民之水、富民之水。
  第一,加强水源保护永不放松。继续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力度,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回头查,做到不留任何死角,不留任何隐患,坚决实现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八无”目标,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在抓好重点整治的同时,更加注重长效管理。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合理安排水源断面的监测点,不断完善监测机制,构建监测网络,每周对射阳河和苏北灌溉总渠水源水质监测不少于1次,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
  第二,加强污染防治决不懈怠。建立以“河长制”为核心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把责任和压力逐层逐级传递到基层。坚决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做到“三个不批”,即: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的项目不批;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建设排污企业不批;治理资金不落实、治理技术不成熟的建设项目不批。将水污染防治与污染物减排工作相结合,对污水处理厂二期等重点治污工程,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查,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对重点排污企业,安装流量计和在线自动监控仪,及时监测,确保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第三,加强环保投入从不含糊。投入3000多万元建成县城第二取水口的基础上,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阜宁县财政将分3年,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于农村区域集中供水工程,确保2010年底前全县农村喝上清洁、安全的自来水。2010年底前在射阳河建湖与阜宁交汇处阜宁县境内、苏北灌溉总渠淮安市与阜宁县交汇处阜宁县境内分别再各建1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在此基础上,实现站间联网、数据共享,定期发布水质状况。县环保、卫生、水利、建设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投入,更新和增添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不断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环保项目配套资金,优先用于水资源保护。
  第四,加强环保执法毫不手软。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对没有达标排放、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实施限产限排、停产治理直至关闭,确保已建成的治污设施规范运营,已关停和取缔的污染源不再反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再出现新的污染源,切实解决一批环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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