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最新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0-08-25 00:00浏览次数:

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最新进展情况

●  省厅总量处

  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是深化我省环境资源价格改革的重要步骤和内容,也是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的创新型经济手段。2006年,我省就开始探索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并将此项工作写进了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两个重要文件中。2007年11月,省政府向财政部、环保部提交了在我省太湖流域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初始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申请,并很快获得批准。2008年7月9日,省委、省政府又在《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定》(苏发〔2008〕8号)中提出:“深化环境资源价格改革。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在太湖流域和电力行业推行排污权有偿分配和交易试点,争取在2012年之前在全省推广。”今年,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列入了我厅年度50项重点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
  一、太湖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取得突破。截至2010年7月20日,已有645家企业按要求缴纳了排污指标有偿使用费,总额达8650万元。江阴、常熟、太仓、宜兴市以及苏州市区已全面完成2009年和2010年排污指标有偿使用费征缴工作。
  二、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2008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和物价局下发了《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管理办法》、太湖流域COD和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方案细则》。2009年,我厅制定印发了《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排放指标申购核定暂行办法》、《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单位排污量核定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单位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单位在线监测系统比对监测工作方案》。
  三、排污指标申购及排污量核定系统建设取得新进展。对排污单位排污量核定将充分运用现代化的在线监控、监测手段,按照在线监测与监督性监测相结合的原则,按月核定排污单位的排污量。根据建设方案,江苏省太湖流域排污权交易平台由排污指标申购核定系统、排污量核定系统和排污指标交易系统组成。
  四、监管和保障系统建设逐步完善。各地结合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对纳入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内的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从而进一步提高了监控数据的准确性,确保了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强化了对在线监测仪的比对监测及对监控系统的监管。
  五、试点成效逐步显现。此项试点工作的全面展开,为我省太湖流域地区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环境是资源”的意识已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通过加快建立环境资源的限额分配和有偿转让机制,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环境价格体系,使有限的环境资源发挥了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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