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1-02012 | 组配分类:重点污染源监测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1-03-02 00:00:00 |
名 称: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监测工作意见的通知 | 文件编号:苏环办〔2011〕49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监测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环保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监测工作的意见》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监测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监测工作的意见
环境监测是各级人民政府落实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的重要任务,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统一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也是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做好“十二五”期间的环境监测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环境监测工作的意见》(环发[2010]6号)等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方针,以探索中国环境保护新道路为统领,紧紧围绕生态省建设的总体目标,以先进的监测技术为支撑,以监测数据质量为生命,以队伍能力建设为根本,主动超前开展环境监测,客观反映环境状况,监督考核环境质量,强化环境预警与应急监测能力,有效支撑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努力开创江苏环境监测工作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明确环境监测的职能定位,创新环境质量监督与管理手段,整合优化和合理配置环境监测资源,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说清污染源状况,说清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到2015年,初步形成统一调度、合理分工、各尽其责、运转高效、有效监督的社会化环境监测模式,全面建立立体的现代环境监测管理网络体系和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在全国率先建成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
——率先创新环境监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行政管理与业务技术分离,实现以需求定目标,以目标定任务,以任务定投入,真正做到责权利相统一,任务、经费和能力相配套。
——率先在太湖流域实现环境监测从传统到现代、从粗放到精细、从地面到天地一体化、从分散到集成联动的历史性转变,实现对环境风险的科学预警示范。
——率先建成覆盖全省城乡的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网络,实现对区域复合性大气污染的科学监视监控,说清重点城市霾污染现状,探索建立区域大气质量预警方法。
——率先实时公开重点饮用水源地、重点流域、城市空气等环境监测信息,让公众享有知情权。
——率先建成1个国家有机监测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级流域区域监测分中心和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以及一支专业拔尖人才汇集的监测队伍,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加快推进“三个说得清”工程建设
(一)围绕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真正说得清环境质量现状与变化趋势
紧密衔接流域治理目标,系统说清水环境现状与变化趋势。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重点要掌握主要的污染物汇入和湖体水质的变化,尤其是氮、磷等主要指标的变化。淮河、长江流域水环境的监测重点,要关注高风险区域和敏感时期水情变化。要认真做好水质监控预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出监测信息。对于因监督不力、未能及时捕获重污染水体入境信息而引发污染事故的地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紧密衔接“蓝天工程”目标,基本说清重点区域霾污染现状。“蓝天工程”是“十二五”期间全面启动实施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程。要全面科学地设计监测方案,力争在2011年初步形成省辖城市霾污染监测能力,填补环境空气中O3、PM2.5、VOC和CO等监测指标的空白。南京市要通过霾污染监测,基本说清霾污染现状、主要影响因素和典型污染过程,提出霾污染防治对策建议。全面建设覆盖所有城市、主要县城和典型农村的环境空气监测站网,拓宽监测领域,建成区域空气超级站、区域背景站和预警站,探索监视监控区域环境空气复合型污染的科学方法,准确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为实施“蓝天工程”提供基础支撑。
紧密衔接生态修复,基本说清生态环境现状。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切实提升生态监测能力。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试点工作,并针对重要水体、环境空气的生物指标监测,客观评价生态环境状况。推进生态定位观测站建设,争取列入国家级生态长期观测站。积极开展生态遥感监测,探索现代技术与方法的应用。在太湖流域率先探索环境监测从传统走向现代、从粗放走向精细、从局部到天地一体化的历史性转变,实现对流域生态环境风险的科学预警与示范。
紧密衔接“农村连片整治”工程,基本说清农村环境污染现状。要围绕农村典型环境问题,开拓农村环境监测,探索科学的监测方法与技术,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环境空气、饮用水源、乡村河道(水库)等监测,并加强重金属排放区域环境质量的监测。在主要粮食基地、农作物主产区等,开展土壤理化指标和特征污染指标的定点监测,逐步建立土壤长期跟踪监测的制度和方法。“十二五”期间,重点加强县级监测能力建设,以县级监测站为基础初步建成农村环境监测网络体系,2012年底完成典型地区农村环境质量现状专项调查。
(二)围绕治污减排,真正说得清环境污染状况
加快治污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努力说清减排成效及环境质量改善程度。要围绕“十二五”污染减排新指标、新任务,加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针对新增氮氮化物、氨氮指标和机动车、畜禽养殖等新领域,强化减排监测能力,确保污染物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继续处于全国第一方阵。根据减排监测数据,系统分析和评估“十一五”污染物减排效果与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相关性,总结经济结构调整、流域治理、总量减排等经验,提升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环境绩效。
加强污染源监督监测,基本说清污染物排放状况。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和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工作,遵循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相结合的技术路线,建立和完善以手工监测为主、自动监测为辅,全面覆盖、逐步完善的污染源监测体系,说清污染物排放状况。继续探索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模式,增强企业自我监控的责任主体意识,指导和培训企业监测人员,提高合格自测数据的应用力度,在排污收费、总量核定等方面增加相应的权重和比例。
加强监测基础科学研究,正确判断监测发展趋势。结合 “十二五”规划实施,科学设置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体系。围绕“十二五”环境规划目标,开展多系列、多层次的环境质量演变趋势和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专题调查监测与评估,系统分析主要成绩与存在问题,科学设置“十二五”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引导作用。
(三)围绕环境安全,真正说得清潜在的环境风险
提升环境应急监测手段,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能力。针对当前我省整体上仍处于环境污染的高风险期的发展阶段,各级环境监测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环境质量、污染源以及蓝藻预警等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加大对饮用水源地、重点流域考核断面的监督与预警监测,及时编制预警监测快报,并做好应急监测能力的储备,保障应急监测经费,加强实战演练,随时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高度重视区域环境安全,确保环境安全的监控能力能满足本地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的发展需要,从2011年起,要把区域的基本环境监测能力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一个前置条件。
优化调整环境监测网络,充分发挥监测网络的整体功效。要做好“十二五”环境监测网络的优化调整,使环境监测网络功能提升、覆盖面扩大、内涵更丰富,全面客观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做好辖区内地表水、环境空气等监测点位的优化调整工作,以适应环境保护工作需要,规划网络长远的监控作用,锁定重点控制目标、充实监督内容、拓展风险捕获能力,适应生态环境监控与预警的需求。加快推进有机监测、水生态监测、海洋监测、危险废物监测等特色站的建设,形成梯度合理、分工明确、功能完整的现代化区域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强化综合分析和数据实情解读,努力使环境质量信息贴近老百姓的感受。要排除外界和社会各方对环境监测基础数据的干扰与影响,使环境质量信息更贴近老百姓的感受。要用系统的环境数据说变化、以真实的质量数据说风险,让各级政府在环境保护的成绩面前找差距,在环境质量现实面前谋对策。要建立监测工作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监测数据失真和受行政干扰等现象发生,对违反监测制度和操作规程、玩忽职守、数据“造假”等行为,要依法追查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必要时将取消监测站的环境监测资质。
四、创新环境监测体制机制
(一)创新环境监测行政管理体制
环境监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环境监测数据是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的基础,是环境管理、执法、统计、信息发布和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依据。重点推广淮安、常州和连云港等地加强环境监测机构建设的经验,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机构建设,力争市、县环境监测机构在“升格”和“增编”上实现新突破。
(二)创新环境监测统一监管机制
从环境监测外部发展需要和自身发展需求出发,统筹环境监测事业的长远发展。结合事业单位岗位改革,逐步实现环境监测行政管理与业务技术的分离。监测行政管理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快推进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监测体制机制、制定各项监测制度、编制规划计划、加强环境质量监督管理、协调解决重大环境监测问题上来。监测机构重点抓好业务技术,实现技术立站,科学监测,从而使环境监测行政管理部门成为“管理的龙头”,各级监测中心站成为“技术的龙头”。
积极培育社会监测力量。在大幅提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环境监测事业。制定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管理办法和环境监测资质管理办法,分期、分级、分类地引导社会监测力量进入环境监测市场,规范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行为,建立和完善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社会资源分工合作的现代化环境监测模式,推动新形势下全省环境监测工作的历史性转变。
(三)创新环境质量监督考核模式
紧紧围绕流域区域环境治理目标,开展环境效益与达标状况的跟踪监测,及时反馈变化趋势与治理成效,对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实施预警。省厅将加大国家目标考核断面、小康断面等考核监测力度,开展交界水体、生态功能区、重点流域的环境质量考核试点,创新环境质量的考核模式和评估方法,引入在线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运营管理。加强地表水水质自动站的监管,确保在线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要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形势分析制度、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应用范围。
(四)创新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手段
随着现代环境监测技术与方法的不断发展与成熟,质量管理模式的创新成为必然。加快建立和有效落实环境监测机构资质管理制度、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监测技术监督检查与数据审核制度、监测质量评估制度、质量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监测制度,全面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五)创江苏环境监测特色
在巩固有机监测、自动监控、应急预警、综合分析等优势的基础上,充分研究和利用天地一体化的现代手段,加强遥感、遥测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拓展生物生态监测、霾污染监测、环境健康风险预警与监测等核心技术与能力,着力打造区域环境监测特色。加快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力争用五年时间,在地表水有机监测等方面建成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在太湖、淮河、海洋等监测领域建成3个区域流域监测分中心,在水生生物监测、大气污染监测、固体废物监测和海洋监测等方面建成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形成既分工、又合作,既有所长、更有所专的技术体系。
(六)树江苏环境监测品牌
针对新型环境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监测技术研究,打造江苏环境监测品牌。开发与人体健康、生态安全相关的特征指标和主要因子监测技术,参与前沿性热点污染因子包括持久性有机物和抗生素、危险废物的监测试点,加强复合污染介质中新型污染物的监测技术方法研究与综合分析。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水专项研究,树江苏监测品牌,提升整体实力,使我省的环境监测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五、加强对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大环境监测的投入
省级环保引导资金和减排专项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各市、县也应明确相应比例用于本地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尽快形成与生态省建设相适应的环境监测能力。探索 “以需求定目标、以目标定任务、以任务定投入”投入机制,确保省、市、县级监测网络建设和污染源监督监测、应急监测和自动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推进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
对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重点解决监测人员编制不足、用房面积不够、仪器装备老化等问题,提升整体监测水平。到2015年,13个省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及80%以上的县级监测站要通过国家验收。
(三)加快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
发挥环境监测信息在环境管理和综合决策中的支撑作用,切实加快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转变目前子系统多、集成度差、应用水平低的状况。分批规划建设淮河流域、长江流域、沿海地区、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自动监控系统,逐步开展空气中灰霾、有机物等特征因子的自动监测,全面建成与生态省建设相适应的区域环境自动控制和信息发布系统。
(四)完善监测信息公开制度
积极探索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依法发布环境监测信息。每日发布主要城市、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报告,将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实时上网,打造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引入社会公众的监督机制,提高环境监测信息为环境管理与决策、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公众服务的效能,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五)加强监测人才队伍建设
各级环保部门要从新形势下强化环境管理的需要出发,制定环境监测人才培养规划, 建立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优化人才结构,以培养专业拔尖人才、综合管理人才为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培养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环境监测人才,实施专业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在“十二五”期间,要培养10名江苏省环境监测“拔尖人才”、20名环境监测“新秀”、30名环境监测“卫士”。围绕环境管理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借助环境科研项目,联合攻关,形成环境监测科研团队和科研能力。建立环境监测成果奖励制度,推广先进的环境监测科技成果,发挥环境监测科研的效能。以科学研究来促进和提高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为环境监测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实施细则,积极探索环境监测工作的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