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1-03397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1-06-09 18:01:18
名 称:江苏省环保厅关于昆山市吴淞江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5万吨/日)及深度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江苏省环保厅关于昆山市吴淞江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5万吨/日)及深度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1-06-09 18:01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昆山市吴淞江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5万吨/日)及深度处理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江苏省环保厅网站(sthjt.jiangsu.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1610——2011616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25-86266120

三、电子信箱:E-mailjsepi@12369.gov.cn

四、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 江苏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  210036

五、联系人:潘炜

 

昆山市吴淞江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5万吨/日)及深度处理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昆山市玉山镇大虞河路,公司总投资为7576.42万元人民币。一期工程(2.5万吨/日)于20068月开工建设,200710月竣工,20083月投入试生产,第一阶段(7000/日)已于200811月通过环保验收。深度处理项目于20086月开工建设,20093月竣工并投入试生产,第一阶段(12000/日)已于20095月通过环保验收。公司占地总面积20000平方米,绿地面积5000平方米,绿化率约25%

二、主要环保措施

公司现采取改良的A2/O法与紫外消毒处理工艺,生产中部分设施会产生无组织排放恶臭物质,通过在建设绿化带和设置隔离带来减轻恶臭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公司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粗格栅,与其它废水一并处理后排入吴淞江,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进入大虞河。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污泥泵与污水提升泵等设备,主要采取合理布局厂房、利用建筑物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主要固体废弃物是剩余污泥、格栅栅渣、沉砂池排砂和生活垃圾,剩余污泥委托昆山市雄诺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置,格栅栅渣、沉砂池排砂和生活垃圾交昆山市玉山镇环卫所处理。

公司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规范设置了排污口和标志牌,安装了流量计和COD等自动监测仪器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监测结果

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下风向测点氨气、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最大值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监测结果

1、公司废水进口中pH值以及CODCr、石油类、BOD5、动植物油、LAS、挥发酚和总氰化物日均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悬浮物日均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中限值要求,六价铬和总铅日均浓度满足批复要求,总汞日均浓度经补测后满足批复要求。

2、公司废水总排口中pH值以及CODCrBOD5SS、石油类、动植物油、LAS、氨氮、总氮、总磷、色度和粪大肠菌群日均排放浓度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总汞、六价铬和总铅日均排放浓度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2限值要求,挥发酚和总氰化物日均排放浓度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3标准限值要求。其中CODCr、氨氮、总磷和总氮日均排放浓度同时也满足《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1中城市污水处理厂I标准限值要求。

(三)地表水监测结果

吴淞江泗港桥国控断面水质超过Ⅲ类水体水质要求,与环评阶段结果对比,除pH值略有升高外,其余所测因子(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CrBOD5、氨氮、总磷、挥发酚、石油类)均有所下降,水质无明显变化。

(四)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8个噪声监测点昼夜噪声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废水量、COD、氨氮和总磷年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批复对该项目核定的污染物年排放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