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2-05876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2-04-09 08:57:51 |
名 称:江苏省环保厅关于海龙纸业(太仓)有限公司六期工程一阶段及企业自用码头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江苏省环保厅关于海龙纸业(太仓)有限公司六期工程一阶段及企业自用码头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海龙纸业(太仓)有限公司六期工程一阶段及企业自用码头工程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江苏省环保厅网站(sthjt.jiangsu.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2年4月8日——2012年4月15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10-81011905
三、电子信箱:hb@jshb.gov.cn
四、通讯地址:江苏省环湖路788号d1栋 江苏省环保厅苏南环保督查中心 214081
五、联系人:胡斌
海龙纸业(太仓)有限公司六期工程一阶段及企业自用码头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 工程基本情况
企业自用码头工程项目于2003年1月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报告书中码头工程为3.5万吨级泊位的码头二座,2003年4月省环保厅以苏环管〔2003〕77号文予以批复。其中一座3.5万吨级泊位的煤码头项目于2005年12月通过苏州市环保局竣工验收。另一座3.5万吨级泊位码头为3万吨级泊位、5千吨级泊位杂货码头一座,于2009年11月开工建设,2011年1月竣工,2011年7月20日经省环保厅同意投入试生产。本次验收的企业自用码头项目为新建的3万吨级泊位、5千吨级泊位杂货码头。项目位于长江太仓开发区沿江段,沿岸线取直布置码头平台,实际总投资约86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4%。
六期工程中“年产40万吨牛卡纸(a)、年产40万吨牛卡纸(b)、年产30万吨高强瓦楞原纸及动力车间(c)、年产30万吨高强瓦楞原纸及动力车间(d)项目”由江苏中瑞咨询有限公司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2007年10月省环保厅以苏环管〔2007〕217号文予以批复。其中年产40万吨牛卡纸(b)和年产30万吨高强瓦楞原纸(d)生产线未建设;年产40万吨牛卡纸(a)项目2008年8月10日经省环保厅批准,项目名称由海龙变更为玖龙,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排污总量均不改变。年产40万吨牛卡纸(a)和年产30万吨高强瓦楞原纸及动力车间(c)项目于2011年1月21日经省环保厅同意投入试生产,因试生产期间存在机台设备不稳定、机台运行负荷未达标等问题,于2011年6月3日经省环保厅同意延缓验收,验收期限延长至2011年10月30日。年产30万吨高强瓦楞原纸及动力车间(d)项目中“动力车间”项目于2011年8月11日经省环保厅同意投入试生产。上述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太仓市港口开发区玖龙造纸基地厂区内,于2008年1月开工建设,实际总投资20542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1644万美元,约占总投资的8%。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治理措施
太仓玖龙造纸基地厂区内已建成2个片区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共计9.6万吨/日,其中六期工程一阶段项目新建配套处理能力为2.4万吨/日废水处理设施,新、老厂区污水经分别处理后,共一个总排口,六期工程新建项目配套废水处理设施未独立设置排口,所有废水处理后排入长江。本次验收项目的废水主要是六期工程一阶段制浆车间和造纸车间产生的工业废水、码头项目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
制浆车间和造纸车间产生的工业废水约1.4万吨/天进入新建2.4万吨/日规模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采用格栅、混凝沉淀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进入调节池与生活污水混合后进入厌氧、好氧生化处理,部分处理后废水再次回用,其余排放至总排口,总排口处安装了相关在线监控系统,已与环保局联网。厂区雨水进入基地雨水管网排放。
码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后由船舶自行带走。初期雨水、机械设备及码头地面冲洗水由码头配套共11个收集沉淀池收集沉淀,沉淀废水由吸污车送往老厂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
(二)废气治理措施
六期工程一阶段项目废气主要是动力车间产生的锅炉烟气及制浆、造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
动力车间为2台1×41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2台6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烟气采用五静电除尘、氧化镁湿法脱硫方式处理,尾气经150米高单管双道烟囱排放,在烟道上已分别安装烟气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局联网。
(三)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引风机、泵类、冷却塔及锅炉高压气排。生产过程噪声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布局,对噪声较高的设备采取减振、隔音措施,主要采用车间建筑隔声。
(四)固废治理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其中次级浆交公司内部造低档瓦楞纸,废塑料、铁丝等固废外售,非纤维性粗渣、纤维性废渣和水处理污泥交公司焚烧炉焚烧,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码头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物主要包括:船舶固废和码头陆域固废。船舶固废中的生活垃圾和维修废弃物均按照海事部门要求处理。码头陆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收集处理。
(五)应急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较为齐全的应急预案与规章制度,建立了应急组织机构,明确了相关人员职责,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已建成4000立方的事故应急池。
(六)该项目在试生产阶段未发生污染事故及环境投诉。
三、监测结果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11年9月28日至9月30日、12月5日至12月8日对该项目中废水、废气和噪声等污染源排放现状和各类环保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等进行了现场监测和检查。验收监测期间,生产正常、稳定,各项环保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满足竣工验收监测工况条件的要求。提供的《海龙纸业(太仓)有限公司(六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2〕第005号)表明:
(一)废水监测结果
公司废水总排口pH值及SS日均排放浓度达到《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1)修订版标准,CODcr、氨氮、总磷日均排放浓度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GB32/1072-2007)标准。
(二)废气监测结果
(1)有组织废气:焚烧炉排口烟尘、SO2排放浓度均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动力车间锅炉排放烟尘、SO2排放浓度均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3时段标准。
(2)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H2S、NH3、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自备码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三)噪声监测结果
六期项目厂界8个噪声监测点,1至6号点昼夜、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7、8号点噪声夜间超标,但是不扰民;9月28-30日验收监测期间,自备码头3个噪声监测点昼夜、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核算结果表明,废气中二氧化硫、烟尘年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公司总排口:废水量、CODcr、SS、氨氮年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固废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