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环保举措优化开发区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2-05-02 00:00浏览次数:

六项环保举措优化开发区经济发展

●  南京市栖霞区环保局

  栖霞区环保局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不断改进机关作风,以提升执行力和服务开发区“二次创业”为重点,切实履行环保监管服务职能,出台六项举措,全力服务开发区经济发展。
    一是重点项目全程服务制度。对于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的重点工业项目,栖霞区环保局提前介入,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制度,明确责任目标,为项目落地发挥效益创造条件。属于区级审批范围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实行审批无休息日制度;属于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审批重点项目,区环保局将安排专人负责,为项目方开展环评编制、技术方案、项目报批等工作提供服务,协调项目中存在的总量平衡、环境设施等问题,加快项目审批进程。
  二是建设项目审批和“三同时”服务承诺制度。栖霞区环保局公开服务承诺和办事流程,制订和发放《开发区环保服务手册》,全面做好项目服务工作。实行项目审批限时办结制度,按国家规定审批时限的三分之一完成项目审批;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对于园区确定的重点项目及其他特殊项目,专人负责,急事急办,即到即办;简化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程序,对产污环节简单的工业和服务业项目,可简化试生产、监测和现场监察程序,缩短竣工验收周期,集中办理项目验收。
  三是全方位提供环保技术服务。栖霞区环保局建立环保专家库,组织研讨会、座谈会,邀请环保法律、污染治理、风险控制等环保专家为做好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建言献策。积极推行“预环评”审批机制,对重大外资、民资洽谈项目,在第一时间掌握项目信息后,推行“预环评”把关机制,及时组织专家论证。
  四是实行“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法。实行一次性办理制,一次性告知办理程序,一次性发放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三个环评等级的相关资料,现场勘察确定环评等级后第一时间告知建设单位。负责开发区管理的科室,实行一条龙服务,所有流程在一个科室完成,减少办理环节和时间。
  五是强化环境监管,推进园区转型发展。建立最严厉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积极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提高“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水平。继续深入开展污染企业关停整治行动,凡排放不达标的,一律限期治理;对治理仍不达标的,一律实行转产或关闭,为开发区转型发展腾出空间。同时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对环境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采取教育为主的管理方式;对存在偷排直排、未批先建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同时督促和帮助其做好整改工作;对限期治理整改到位的,及时验收,使其尽快恢复生产。
  六是加大环境宣传与业务培训力度。及时宣传国家、省、市新出台的环保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的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经济政策。会同管委会社会事业处组织企业负责人和环保员培训,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和环境科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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