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农村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发布时间:2012-05-31 00:00浏览次数:

全力推进农村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  吴金洁 (苏州市吴中区区长)

  吴中区位于太湖之滨,地处苏州南城,全区陆地面积745平方公里,太湖水域1459平方公里,占太湖的3/5,丘陵山体154平方公里,占苏州丘陵山体的4/5,区内有3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2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6个国家4A级景区、7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区森林覆盖率超过30%,是苏州中心城区中区域面积最大、山水资源最丰富、生态环境最优美、人文底蕴最深厚的县级建制区。2011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01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72.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万元。
  近年来,吴中区委、区政府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环境基础设施加速完善。2010年至2011年,总投入资金近2.3亿元,实施76个示范项目,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6套,铺设污水收集管网376公里。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村庄环境面貌持续优化。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有效处置,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生活环境全面改善,城乡居民爱护环境、珍惜环境意识显著增强。2011年6月,我区被评为国家生态区。
一、制定一个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区情实际,科学制定2010、2011年度《吴中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计划》,明确把我区太湖一级保护区内东山等10个镇(区、街道)列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试点片区,涉及44个行政村,100个自然村,总面积533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区的52%、30%和72%;受益人口15万人,占全区农村人口的42%。同时在农村环境治理目标、环保能力建设等方面确定目标任务。实施计划强调“四个结合”:一是坚持与太湖水污染治理相结合;二是坚持与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相结合;三是坚持与推广实用农村环保技术相结合;四是坚持与相关部门在农村环保工作中的重点任务相结合。选择示范区遵循“四项基本条件”:一是位于沿太湖地区;二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基础较好;三是资金配套能力较强;四是地方政府主动性、积极性高。
二、完善两套机制,保障工作实效
  为切实保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区制定并完善两套工作机制。一是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先后下发《吴中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吴中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吴中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验收办法》,严格规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和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对项目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全面实施区级财政报账制,确保专账核算、专款专用。2010年至2011年,我区共获得中央环保专项资金5790万元,落实区级配套资金8946万元,镇村自筹资金8638万元,带动和整合涉农部门资金投入近10亿元。
  二是长效管理考核机制。制定《吴中区农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暂行办法》,组建农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考核小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结合的方式对各示范区已建项目运行维护管理进行考核,强化规范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发挥环境效益。
三、健全三支队伍,强化联动协作
  为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我区专门组建了三支队伍。一是建设管理队伍。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区环保、水利、财政等部门和示范镇(区、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专职办公室、综合协调组、项目建设组、考核验收组四个职能机构。区环保局明确一名副局长专职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抽调一批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协同调度,全力推进建设项目。二是专业监察队伍。配足配齐区环保监察大队软硬件需求,全面设立镇、街道环保助理,并在沿太湖重点镇(区)组建4个环保监察中队,对照“年初计划、年中进度、年末考核”的标准要求,对全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跟进、全天候监管。三是基层监管队伍。在全区84个行政村、77个社区配备161名专(兼)职环保监管员,组织专题培训,充分发挥“监管员、宣传员、调解员、服务员”作用。通过健全三支队伍,全区范围内形成上下联动、互相协作的组织体系。
四、实施四大工程,放大整治效应
  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为切入点,通过“抓点、带线、促面”,集中资金,集中力量,大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四大工程”。一是城乡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开展实施“城乡综合环境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农村重点村庄整治、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水面杂船整治、市容环境整治和长效管理、重点公共秩序整治等6个方面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通过三年努力全面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的城乡新面貌。
  二是农村村庄综合整治工程。2011年,我区投入6172.3万元,完成胥口马舍村等14个重点村庄的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按照省政府相关要求,今明两年我区还将完成916个自然村的整治任务,其中规划保留村庄302个,非规划保留村庄551个。力争到2013年底,实现村庄环境整治全覆盖。
  三是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去年以来,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对工业企业接管、农村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出台《吴中区行政交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各镇(区)、街道的职责,切实加强对河道、饮用水源地水体的监管。
  四是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工程。为全面推进全区生态建设,重点实施东太湖综合整治、绿化造林、生态湿地、矿山整治等一批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其中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计划总投资24.8亿元,已完成投入17.1亿元。绿化造林投入12.9亿元,林地、绿地总面积达35.1万亩,扣除太湖水域后森林覆盖率达29.5%。生态湿地投入3亿多元,恢复保护湿地1万多亩,建成2个国家湿地公园。矿山整治投入3.17亿元,完成864.3万平方米废弃露采矿山整治,复绿山体289.4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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