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2-05779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2-05-09 15:30:10 |
名 称:江苏省环保厅关于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60万吨/年醋酸三期工程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江苏省环保厅关于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60万吨/年醋酸三期工程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60万吨/年醋酸三期工程技改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江苏省环保厅网站(sthjt.jiangsu.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2年5月9日——2012年5月15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10-81011905
三、电子信箱:hb@jshb.gov.cn
四、通讯地址:江苏省环湖路788号d1栋 江苏省环保厅苏南环保督查中心 214081
五、联系人:胡斌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60万吨/年醋酸三期工程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工程项目位于江苏省镇江市索普工业园区醋酸生产厂区内,2007年8月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60万吨/年醋酸三期工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年3月由省环保厅苏环管﹝2008﹞49号文予以批复。项目2010年4月开工建设,2011年4月建成,2011年6月经省环保厅同意投入试生产。项目总投资10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0万元,占总投资的31.1%。
二、环保执行情况
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地面冲洗水、实验废水、蒸汽冷凝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其中设备地面冲洗水、实验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进入醋酸厂新建2000吨/日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1号排口排入长江。循环冷却水、蒸汽冷凝水经清下水排口排入长江。醋酸厂雨水经过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长江。
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轻组分回收系统尾气,主要成份为CO,经新建火炬燃烧后排放。通过储罐的浮顶设计。尽量减少生产装置及储罐区醋酸、甲醇无组织排放废气的产生。
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运行过程中的泵、高压放空蒸汽等。三期项目位于醋酸厂内,距离厂界500米以上,公司采取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来进行治理。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精馏废酸、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其中精馏废酸(工业粗醋酸、工业稀醋酸)外售作进一步分离回收利用,企业制定了废酸企业标准,经镇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水处理污泥作为一般固废用于厂区绿化肥料使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公司已编制了事故应急预案,设有7200立方米的事故池,制定了相关应急措施并进行应急演练。
醋酸厂储罐区300米,本项目储罐区5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三、监测结果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11年12月22日-12月23日对该项目中废水、废气和噪声等污染源排放现状和各类环保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等进行了现场监测和检查。验收监测期间,生产正常、稳定,各项环保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满足竣工验收监测工况条件的要求。提供的《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60万吨/年醋酸三期工程技改项目》(环监字〔2012〕第001号)表明:
(一)废水监测结果
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出口及厂区1号排放口PH、COD、SS、氨氮、总磷最高排放浓度、日均排放浓度均达标。清下水排口PH、COD、SS均达标无异常。
(二)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的甲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一氧化碳下风向浓度最大值为0.9mg/m3,醋酸、醋酸甲酯未检出。
(三)噪声监测结果
4个厂界噪声测点昼夜等效声级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四)固废监测结果
固废已分类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核算结果表明,该项目废水排放量、CODCr、氨氮、总磷、SS的年排放总量符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环评批复中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有组织废气均通过火炬燃烧后排放,仅产生二氧化碳,无法核算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固废零排放。
(六)企业三期项目因安全生产原因,新建火炬一座用于单独燃烧项目产生的废气,与环评批复要求的将轻组分回收系统尾气送原醋酸厂火炬燃烧处理方式有异。目前公司针对这一情况,对环评作出补充说明,并经镇江市环保局(镇环审[2012]42号预审同意,省厅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