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3-08812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3-01-29 14:04:01
名 称:江苏省环保厅关于江都至海安高速公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江苏省环保厅关于江都至海安高速公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3-01-29 14:04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江都至海安高速公路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江苏省环保厅网站(sthjt.jiangsu.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3129——201325)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23-86392612

三、电子信箱:szhbdc@163.com

四、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府前南路32 江苏省环保厅苏中环保督查中心  225300

五、联系人:陈勇

 

江都至海安高速公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海至海安高速公路是江苏省二轮高速公路网规划中五纵九横四联高速公路网中横三的组成部分,路线布置在扬州市江都区、泰州姜堰市、南通市的海安县、如皋市等4个县(市、区)。该项目20069月由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200610月经省环保厅批复(苏环管〔2006199号),路线起于与京沪高速公路相交叉的丁伙枢纽,止于与沈海高速公路相交的雪岸枢纽,里程总长99.772km,跨越新三阳河、泰东河、新通扬运河、卤汀河等重要水体,建有服务区2处,收费站9处,该项目200711月开工建设,2012919日经省环保厅核准投入试运行。项目总投资58.0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50444亿元,占总投资的2.59%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通过建设公路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互通区、边沟外绿化隔离带,加强对其的日常养护管理,缓解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

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服务区和收费站产生的生活污水及路面初期雨水。所有服务区及收费站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为120吨,收费站根据规模大小分别建设日处理能力为30-6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跨越新三阳河、泰东河、新通扬运河、卤汀河桥梁桥面建有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桥面排水经收集后进入岸边集水池,再通过排水沟外排,该项目在泰东河、新通扬运河两侧一公里区域内未设置污水排放口。

噪声源主要为交通噪声,该项目对沿线的30处声敏感点的92户居民进行了搬迁,在9处声敏感点建设了12座声屏障,对6处声敏感点采取种植降噪防护林带措施,全线建成乔灌结合的绿色通道。考虑到运营中期噪声影响,预留噪声防治费用用于加强沿线距路较近的噪声敏感点的污染防治措施,由运营单位根据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结果,分期实施。

该项目编制了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防范应急预案;桥梁护栏设计有增强防撞功能。

三、验收监测情况

同济大学受建设方委托开展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就该工程对沿线环境的影响和工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调查,并委托省环境监测中心对声环境、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其提供的《江都至海安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20129月)结论认为:经调查分析,建设单位认真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较好地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及工程设计所提出的环保要求,并针对沿线噪声、废水、生态、环境风险方面的环境影响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声环境质量达标,生态环境恢复良好,沿线服务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废水达标排放,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全面落实。调查认为,江海至海安高速公路符合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