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3-08813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3-01-29 14:06:20 |
名 称:江苏省环保厅关于泰州梅兰港务有限公司货运码头工程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江苏省环保厅关于泰州梅兰港务有限公司货运码头工程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泰州梅兰港务有限公司货运码头工程第一阶段已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江苏省环保厅网站(sthjt.jiangsu.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3年1月29日——2013年2月5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23-86392612
三、电子信箱:szhbdc@163.com
四、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府前南路3号2楼 江苏省环保厅苏中环保督查中心 225300
五、联系人:陈勇
泰州梅兰港务有限公司货运码头工程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疏港路,2007年2月由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完成《泰州梅兰长江化工有限公司货运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7年9月经省环保厅批复(苏环管〔2007〕200号)。2008年,委托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泰州梅兰长江化工有限公司货运码头增加吞吐量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将码头年吞吐量增加为264万吨,其中原盐127万吨、煤炭113万吨、高钛渣24万吨),2008年7月7日省环保厅以苏环便管[2008]157号文对补充报告予以批复。2008年泰州梅兰长江化工有限公司更名为泰州梅兰港务有限公司。2011年5月公司委托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关于泰州梅兰港务有限公司货运码头工程减少运输货种的变更说明》(将码头吞吐量减少为240万吨,其中原盐127万吨、煤炭113万吨),2011年6月8日省环保厅以苏环便管[2011]52号文对变更说明予以批复。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第一阶段)为35000吨级通用(散货)泊位1个,占用岸线275米,年设计通过能力277万吨,吞吐量240万吨,装卸货种为煤炭(不包括原盐运输线)。该项目2009年2月开工建设,2011年7月6日省环保厅核准投入试运行。该项目实际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1万元,占总投资的0.88%。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船舶废气和装卸扬尘。主要采取改进物品运输工艺、减少船舶停港怠速时间、使用皮带输送机进行煤炭输送、根据煤炭干湿情况进行喷水抑尘、码头不设置临时堆场等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中转站配套建设了袋式除尘装置,对煤炭输送中转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输送皮带机进行了密闭处理。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船舶生活废水、船舶含油废水、压舱废水、初期雨水等。其中船舶含油废水自行处理达标经海事部门指定水域排放,船舶生活污水在海事部门指定锚地(上游杨湾锚地和下游口岸锚地)内的环保接受船只接受后统一处理;码头区设置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收集系统,上述废水经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后方的污水收集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堆场喷淋。
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除尘器、码头拖车、皮带机等机械设备和船舶。已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隔声、减少船舶停靠时间、要求船舶汽笛按照规定进行鸣笛等降噪措施。
该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船舶垃圾和陆域生活垃圾。陆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船舶垃圾由海事部门指定专门地点收集处理。
该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由梅兰集团环保处负责,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各级人员的环保职责。
该企业已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与相关部门单位衔接,建有1座码头区废水收集池,兼作消防尾水收集池。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三、验收监测情况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12年5月对该项目评价范围内的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以及废水、废气等污染源排放状况进行了现场监测。验收监测时,该项目码头主体工程及环保治理设施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条件,其提供的《泰州梅兰港务有限公司货运码头工程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环监字(2012)第(039)号)结论认为:
(一)水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验收调查期间,过船地表水监测断面pH值及CODMn、CODcr、BOD5、NH3-N、挥发酚、TP、石油类、氯化物、硫酸盐浓度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Ⅱ类标准要求,挥发酚、TN、DO超标。
污水处理厂排口地表水监测断面pH值及BOD5、NH3-N、挥发酚、石油类、氯化物、硫酸盐浓度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Ⅱ类标准要求,CODMn、CODcr、TP、TN、DO超标。
古马干河口地表水监测断面pH值及CODMn、CODcr、BOD5、NH3-N、挥发酚、氯化物、硫酸盐浓度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Ⅱ类标准要求,石油类、TP、TN、DO超标。
泰州三水厂取水口地表水监测断面pH值及CODMn、CODcr、BOD5、NH3-N、挥发酚、石油类、氯化物、硫酸盐浓度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Ⅱ类标准要求,TP、TN、DO超标。
码头集水池废水中pH值及SS、CODCr、石油类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对比结果表明:过船监测断面的DO、CODCr、SS与环评时相比浓度有所下降,挥发酚、TN浓度上升;污水处理厂排口监测断面的DO、SS、NH3-N与环评时相比浓度有所下降,CODMn、CODCr、TN、TP浓度上升;古马干河口监测断面的DO、SS、NH3-N与环评时相比浓度有所下降,CODCr、TN、TP、石油类浓度上升;泰州三水厂取水口监测断面的DO、CODCr、CODMn、SS、NH3-N与环评时相比浓度有所下降,TN、TP浓度上升,其他各项无明显变化。
(二)大气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验收调查期间,泰州三水厂、同兴小学、永安镇环境空气中SO2、NO2、TSP、PM10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硫酸雾、甲醇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对比结果表明:三个环境空气监测点SO2、PM10、TSP浓度与环评时相比有所下降,NO2浓度有所上升,其他各项无明显变化。
(三)声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验收调查期间,沿航道一侧厂界噪声监测点Z1、Z2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监测点Z3、Z4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3类标准。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对本期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核算,结果表明,本工程接管废水量及COD、SS、氨氮、总磷、石油类年排放总量均符合江苏省环保厅在环评批复中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总结论
综合以上调查与分析结果,本项目较好的落实了工程设计、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要求,并针对不同的污染源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基本符合批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