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3-08904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3-11-13 15:59:27
名 称:江苏省环保厅关于江苏德赛化纤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8万吨连续聚酯切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江苏省环保厅关于江苏德赛化纤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8万吨连续聚酯切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3-11-13 15:59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江苏德赛化纤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8万吨连续聚酯切片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江苏省环保厅网站(sthjt.jiangsu.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 20131113日——20131119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17-83662806

三、电子信箱:sbdc@jshb.gov.cn

四、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北京北路10012 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  223001

五、联系人:范鹏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东台市站前路1号,20048月由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9月省环保厅批复同意项目建设(苏环管〔2004178号),200410月开始建设,200712月竣工,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聚酯装置、辅助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设施等。200712月经省环保厅核准开始试生产,200811月省环境监测中心出具验收监测报告,因存在2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未全部搬迁等问题,该项目一直未能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因原验收报告已过时效,20118月省环境监测中心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复测并出具了验收监测报告。20136月企业对原环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说明,并于20138月通过省环保厅审批(苏环便管〔2013110号),将卫生防护距离由原来的200米调整为聚酯车间、污水处理站和罐区周边100米范围,同时对热媒炉型号、数量等做了调整。项目总投资163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40万元,占总投资的5.7%

二、环保制度执行情况

(一)废水:一是酯化废水经气提塔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二是切片废水、过滤器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罐区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厌氧、好氧、气浮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管网进入东台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三是除盐废水排入清下水管道;四是锅炉除尘废水,循环使用,多余部分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

(二)废气:一是工艺塔废气、真空系统废气经气提塔处理后送入热媒炉焚烧;二是热媒炉废气经多管+麻石水膜除尘后通过60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噪声源为切粒机、干燥机、振动筛、热媒炉以及水泵、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废:一是缩聚反应器开停车产生的废聚物、缩聚装置过滤器清洗残渣,外售,该公司就其未按照环评要求在厂内回用提供了相关说明材料;二是炉渣,外售制砖;三是原辅材料包装,由供货商回收;四是水处理污泥(含气浮渣),委托盐城市沿海固体废料处置有限公司处置;五是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五)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成了6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在厂界距通榆河200米范围内种植了防护林;聚酯车间、污水处理站和灌区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六)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设置排污口和标牌,废水排放口安装了COD在线监测仪和流量计,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排气筒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

三、监测结果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江苏德赛化纤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8万吨连续聚酯切片项目(复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1〕第081号)表明:

(一)废水:公司厂区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中pH值及CODCrSS、石油类、氨氮、总磷的日均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乙醛日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表3地面水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清下水排口中pH值及CODCrSS的日均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

(二)废气:1#2#3#热媒炉除尘器出口烟气中烟尘、SO2排放浓度、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二类区标准要求,除尘效率大于95%;生产废气送气提塔后再去1#热媒炉焚烧,1#热媒炉焚烧废气中乙醛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乙二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环评中按《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13201-91)确定的标准要求;厂界乙醛、乙二醇均未检出。

(三)噪声:厂区3个噪声监测点昼、夜噪声等效声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环境敏感点噪声监测点昼、夜噪声等效声级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接管废水中废水排放量、氨氮、CODSS、总磷、乙醛、乙二醇年排放总量,清下水排放量及清下水中CODSS年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批复要求;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乙醛、乙二醇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批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