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3-07380 | 组配分类:危废审批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3-11-13 00:00:00 |
名 称:关于浙江杰斯特电器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项的复函 | 文件编号:苏环固函[2013]457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关于浙江杰斯特电器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项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3-11-13 00:00浏览次数:
浙江省环保厅:
贵厅《关于浙江杰斯特电器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宜征求意见的函》、《关于浙江威斯康电源制造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宜征求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并征询徐州市环保局意见,同意浙江杰斯特电器有限公司将产生的含铅废物(铅渣、铅泥、废极板)(394-004-31)、浙江威斯康电源制造有限公司和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将产生的铅渣、铅泥(394-004-31),转移至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利用,数量分别为250吨、200吨和40吨,转移期限均至2014年5月19日。
请贵厅督促产生单位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落实转移过程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我厅委托徐州市环保局对接受单位、处置废物的各个环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特复此函。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10月31日
(联系人:刘芳红 联系电话:025-8652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