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3-07418 | 组配分类:危废审批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3-11-13 00:00:00 |
名 称:关于南通延锋江森座椅面套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项的复函 | 文件编号:苏环固函〔2013〕473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关于南通延锋江森座椅面套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项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3-11-13 00:00浏览次数:
南通市环保局:
你局《关于2014年南通延锋江森座椅面套有限公司将生产座椅面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边角料转移给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的请示》(通环固〔2013〕33号)收悉。经商山东省环保厅,答复如下:
同意南通延锋江森座椅面套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边角料(废复合泡沫聚氨酯人造革边角、废化纤复合织物边角),转移至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数量为800吨,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请你局督促相关废物产生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转移,落实转移过程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将转移情况及时报告我厅。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11月6日
(联系人:刘芳红 联系电话:025-8652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