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3-08898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3-11-08 21:12:05
名 称:江苏省环保厅常州新众精密锻材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高纯净钛镍合金项目(一期工程年产钛及钛合金锻材2000吨、高镍合金锻材2000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江苏省环保厅常州新众精密锻材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高纯净钛镍合金项目(一期工程年产钛及钛合金锻材2000吨、高镍合金锻材2000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3-11-08 21:12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常州新众精密锻材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高纯净钛镍合金项目(一期工程年产钛及钛合金锻材2000吨、高镍合金锻材2000吨)已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江苏省环保厅网站(sthjt.jiangsu.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3118——20131115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10-81835818

三、电子信箱:yf@jshb.gov.cn 

四、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周新东路123702室 江苏省环保厅苏南环保督查中心  214121

五、联系人:殷飞

 

常州新众精密锻材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高纯净钛镍合金项目(一期工程年产钛及钛合金锻材2000吨、高镍合金锻材2000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常州武进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阳路18号,项目建设总体规模为年产7000吨高纯净钛镍合金,一期建设规模为年产钛及钛合金锻材2000吨、高镍合金锻材2000吨。20086月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环评报告书编制,20088月江苏环保厅以苏环管〔2008176号文予以批复。20089月江苏省发改委以苏发改工业发〔20081107号文予以立项。该项目于200910月开工建设,20128月工程竣工,20131月江苏省环保厅以苏环便管〔201314号文同意对项目环评进行修编,20133月通过试生产核准。项目投资总额7650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107万美元,占总投资的1.4%。公司占地面积139999m2,其中绿化面积达17511m2,绿化率12.5%

二、环保执行情况

项目因酸洗、水洗工序未上,无重金属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各类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武进城区污水处理厂。

工艺废气主要来自熔炼烟气、加热炉和热处理炉燃烧废气、修磨产生的粉尘及无组织排放废气。熔炼炉废气采用抽真空过滤法处理后通过215米高的烟囱外排;电渣炉产生废气经布袋除尘后通过215米高的烟囱外排;修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15米高的烟囱外排;加热炉和热处理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废气通过215米高的烟囱直接排放。

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类压铸机、压装机、磨机、运转小车何刻印机等噪声设备,主要采取建筑物隔声、安装消声器、固定底座、增加减震垫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外环境影响。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含钛炉渣、含镍炉渣、含钛氧化皮、含镍氧化皮、边角料和生活垃圾等。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公司编制应急预案,厂区建有150m3事故废水收集池和1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项目热锻车间50米卫生防护距离、固废回收车间10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均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三、验收监测情况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常州新众精密锻材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高纯净钛镍合金项目(一期工程年产钛及钛合金锻材2000吨、高镍合金锻材2000吨)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3〕第072号)表明:

(一)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公司设施预处理排口PH值及COD、悬浮物、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标准。

(二)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一期项目所测加热炉、热处理排放烟气中烟尘、SO2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修磨、电渣炉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下风向测点浓度最大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测点(Z1~Z8)昼间、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核算结果表明,该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中的二氧化硫、粉尘、烟尘、氮氧化物,接管废水中的废水量、CODSS、氨氮、总磷的排放总量均符合江苏省环保厅批复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