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3-08863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3-06-14 14:37:50 |
名 称:江苏省环保厅南亚加工丝(昆山)有限公司一期(1×57MW) 热电机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江苏省环保厅南亚加工丝(昆山)有限公司一期(1×57MW) 热电机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南亚加工丝(昆山)有限公司一期(1×57MW)热电机组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江苏省环保厅网站(sthjt.jiangsu.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3年06月14日—2013年06月21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10-81835818
三、电子信箱:yf@jshb.gov.cn
四、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周新东路123号702室 江苏省环保厅苏南环保督查中心 214121
五、联系人:殷飞
南亚加工丝(昆山)有限公司一期(1×57MW) 热电机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 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昆山市经济开发区新南东路889号,南亚公司工业集中区内,南亚加工丝一期(1×57MW)热电机组项目2004年1月由省发改委立项审批,2004年9月获省厅审批(苏环管【2004】182号)。项目建设规模为一台200t/h燃煤锅炉和一套57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2007年10月完成工程建设安装,但因江苏省电力公司220KV供电线路延期至2012年5月建成送电,影响热电机组至2012年7月才开始试运行,目前生产正常。项目占地14.25万m2,其中绿化面积达3.56万m2,绿化率25%。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废水主要包括冷却塔排水、工业废水及生活废水。冷却塔排水全数回用于湿底炉水封和烟气脱硫设备,工业废水包括纯水活性碳塔逆洗废水、树脂塔再生废水及脱硫废水,经收集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湿除渣、煤场、灰场、渣场、码头抑尘喷洒、卫生设备冲洗用水及公司绿化浇水,回用余水排放,排口设有TOC和流量计。生活污水输送到公司废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
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燃煤锅炉烟气,燃煤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降低氮氧化物产生量,烟尘采用四电场静电除尘,烟气湿法氢氧化镁脱硫后通过100米烟囱排放。
噪声主要来自运行过程中的转动机械,汽水管道及锅炉启停时的高能排汽。选用了噪声、隔音效果好、机械性能优的门机及先进的运输设备,通过在道路两侧绿化对高噪声设备进一步隔声降噪。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飞灰、底灰及脱硫污泥。飞灰及底灰、脱硫污泥委托江阴市元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行预拌混凝土及砖厂,生活废弃物委托昆山晨洋环卫有限公司分类回收。
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设置排气筒,排口安装烟气自动监测系统(CEMS)并与昆山市环境保护局联网。
建设项目周边无居民等敏感目标。
三、监测结果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南亚加工丝(昆山)有限公司一期(1×57MW) 热电机组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3〕第008号)表明:
(一)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热电厂处理设施)排口水质pH值、COD、氨氮、总磷、总氮、SS、BOD5、动植物油、氟化物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生活污水接入公司废水处理厂,其排口水质COD、氨氮、总磷浓度均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标准限值要求。SS、BOD、动植物油、氟化物浓度和pH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二)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脱硫设施出口烟气中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及烟囱出口烟气黑度均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要求;烟气除尘和脱硫设施的运转效率均达到设计指标和环评批复要求;厂界下风向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测点昼、夜噪声等效声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核算结果表明,本项目废气污染物SO2、烟尘年排放总量均达到省厅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废水量和污染物COD、SS、氨氮、总磷、氟化物的年排放总量均达到省厅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和综合利用,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