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3-08864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3-06-14 15:05:56 |
名 称:江苏省环保厅南亚环氧树脂(昆山)有限公司年产18.63万吨二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江苏省环保厅南亚环氧树脂(昆山)有限公司年产18.63万吨二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南亚环氧树脂(昆山)有限公司年产18.63万吨二期扩建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江苏省环保厅网站(sthjt.jiangsu.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3年06月14日——2013年06月21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10-81835818
三、电子信箱:yf@jshb.gov.cn
四、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周新东路123号702室 江苏省环保厅苏南环保督查中心 214121
五、联系人:殷飞
南亚环氧树脂(昆山)有限公司年产18.63万吨二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 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昆山市经济开发区新南东路889号,南亚公司工业集中区内,2007年9月获省厅审批(苏环管【2007】206号),2008年11月开工建设,2011年2月竣工,2012年7月试生产。项目总投资8400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1270万美元,占总投资15.12%,占地面积86331平方米,绿化面积20150平方米,绿化率为23.34%。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企业设有生产废水回收系统。工业废水来源于制程中反应生成水、含盐废水、废气水洗塔废水、真空泵排水及高温氧化器排水,上述废水全部进入盐水回收系统,制得的回收水全部进入制程回用,工业盐通过盐务局外卖,浓缩母液由高温氧化器焚烧处置。生活污水输送到南亚加工丝(昆山)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高温氧化器排气(含有机废气焚烧)、热媒锅炉烟气和粉尘。高温氧化器废气为处理制程不纯物、浓缩母液和制程废气后产生。该装置以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各类制程废气分别收集后,经冷凝和高温灼烧处置,产生废气经过骤冷塔、文式洗涤器、板式热交换后排放。热媒锅炉烟气以天然气为燃料,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少量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尾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酚醛树脂、固态树脂、液态树脂在生产、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尘器收集后分别经1根25米高排气筒和2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
合理布置厂房,将高噪声源设备尽量远离厂周界,在车间采取有效减震、隔声措施,利用树木绿化阻隔和间距自然衰减降噪。
危险废弃物分为有机树脂类废弃物和焚烧残渣,厂内按规定设置危险固废暂放场,有机树脂类废弃物委托苏州荣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焚烧处置;焚烧残渣委托光大环保(苏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填埋处置。厂内生活垃圾全部委托昆山环卫所进行填埋处理。
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在危化品存放区及制程区周边设置事故截流沟收集可能发生泄露的物料和事故废水,厂内设事故应急水池2300m3。
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洁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废水、废气排放口和主要噪音源、固体废物暂存地都设置标志牌,废气排放口已设置采样口、废水接管口已安装流量计。
建设项目周边无居民等敏感目标。
三、监测结果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南亚环氧树脂(昆山)有限公司年产18.63万吨二期扩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3〕第007号)表明:
(一)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南亚加工丝(昆山)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厂排口水质COD、氨氮、总磷浓度均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标准限值要求。SS、BOD、动植物油浓度和pH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二)废气监测结果
热媒锅炉为气、油两用锅炉,烟气通过30米高的烟囱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二类区标准。高温氧化炉尾气和除尘器出口粉尘排放浓度和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酚类化合物、甲苯、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东测点昼、夜噪声等效声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北测点昼、夜噪声等效声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核算结果表明,废水、废气的主要监测因子年排放总量符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环评批复中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危险废物委托相应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性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和综合利用,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