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3-08966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3-08-26 16:42:46
名 称: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3000台专用车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doc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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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3000台专用车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doc

发布时间:2013-08-26 16:42浏览次数:

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3000台专用车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3000台专用车辆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江苏省环保厅网站(sthjt.jiangsu.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 2013826日——201392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17-83662806

三、电子信箱:sbdc@jshb.gov.cn

四、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北京北路10012 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  223001

五、联系人:范鹏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徐州经济开发区宝莲寺路19号,200911月由徐州市工程咨询中心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12月省环保厅批复同意建设(苏环审〔2009212号),20101月开工建设,201112月竣工,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数控精细等离子切割机、数控等离子切割机、数控火焰切割机等,本项目产能已达到年产3000台专用车辆规模。20121月经省环保厅核准开始试生产,20127月省环境监测中心出具验收监测报告,因存在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超标等问题,企业进行了整改,并委托省环境监测中心进行补充监测。项目总投资6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0万元,占总投资的0.7%

二、环保制度执行情况

本项目废水包括水旋除漆雾装置产生的废水、车辆清洗水和生活污水。其中水旋除漆雾装置产生的废水经漆雾废水处理装置(采用絮凝+气浮+水解酸化+SBR+活性炭过滤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车辆清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徐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也排入徐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废气包括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底漆及面漆喷涂废气、烘干废气、食堂废气以及补漆、调漆等车间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切割粉尘和抛丸粉尘经层流式分离器除尘后通过各自配套的20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采用可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底漆及面漆喷涂废气经水旋除漆雾装置+汽水分离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各自配套的20米高排气筒排放(底漆喷涂废气和面漆喷涂废气分别建有两根排气筒,间距为2米,徐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7.2章规定,认为底漆喷涂废气和面漆喷涂废气的两根排气筒可合并视为一根等效排气筒);烘干废气经直燃式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对于补漆、调漆等车间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及厂区绿化来减轻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种机械加工设备、涂装线鼓风机、空压站空压机及污水处理站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装置等措施降低噪声。

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金属废料(废钢材、废铁屑)、废焊丝、切割及抛丸粉尘、漆渣、废油漆桶、机加工含油固废、废乳化液、废腻子、废活性炭、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其中金属废料、废焊丝、切割及抛丸粉尘出售;废乳化液、漆渣、废腻子、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含油固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洪泽蓝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公司编制了环境应急预案,建成了3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废水排放口安装了流量计;4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三、监测结果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台专用车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2〕第(051)号)和《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台专用车辆建设项目补充监测报告》(环监字〔2012〕第(051-1)号)表明:

(一)废水监测结果

公司废水接管口中废水pH值及CODCrSSBOD5、石油类、氨氮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徐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二甲苯的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二)废气监测结果

切割粉尘除尘器排气筒出口废气和抛丸粉尘除尘器排气筒出口废气中的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喷底漆废气排气筒出口废气、喷面漆废气排气筒出口废气和烘干废气排气筒出口废气中二甲苯、醋酸丁酯、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排气筒出口废气中油烟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7)厂界无组织废气中TSP、二甲苯、醋酸丁酯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4个厂界噪声测点的昼、夜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废水中各污染物均和废气中各污染物均满足省厅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