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3-08870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3-09-17 10:32:09 |
名 称:江苏省环保厅关于扬州海昌港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00万吨/年社会公用码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江苏省环保厅关于扬州海昌港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00万吨/年社会公用码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扬州海昌港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00万吨/年社会公用码头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江苏省环保厅网站(sthjt.jiangsu.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3年9月17日——2013年9月24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23-86392612
三、电子信箱:szhbdc@163.com
四、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府前南路3号2楼 江苏省环保厅苏中环保督查中心 225300
五、联系人:陈勇
扬州海昌港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00万吨/年社会公用码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扬州海昌港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00万吨/年社会公用码头项目位于扬州市江都经济开发区海螺路,“江都海昌港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00万吨/年社会公用码头及150万吨/年超细矿渣粉磨项目”2007年10月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 2008年11月由省环保厅苏环管〔2008〕295号文予以批复,该项目2000万吨/年社会公用码头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码头区(3个50000吨级泊位)、堆场及配套的附属工程,装卸货种为矿渣、矿渣粉、煤炭、铁矿石、铜精砂、磷矿石、骨料、白云石、方解石、铸铁管、钢铁,年运输量为1675万吨。该项目2009年10月开工建设,2012年1月2000万吨/年社会公用码头部分基本建成,2012年6月,江都海昌港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扬州海昌港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因该项目150万吨/年超细矿渣粉磨部分不再建设,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修编报告,并于2013年1月经省厅复函(苏环便管〔2013〕1号),同意卫生防护距离变更为200米。2013年1月省厅核准同意该项目投入试运行。该工程总投资6.2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60万元,占总投资的1.06%。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废气:主要为扬尘和装卸皮带机粉尘等。输送廊道按环评要求实施封闭,已建成的6个输送转运站均设置了布袋除尘器;采用喷淋系统、洒水车进行堆场及道路的抑尘。
(二)废水:主要为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等。船舶含油污水由当地海事部门专门收集船收集处理;项目建有2套处理能力为3吨/时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生化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放至厂区内池塘,回用于绿化;码头区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经收集池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后方管网,与堆场雨水、地面冲洗水等其他废水一并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喷淋抑尘。
(三)噪声:主要为码头拖车、皮带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和船舶发动机、物料输送泵噪声以及船舶的汽笛声。主要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停靠船舶管理、对输送带进行封闭、建设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四)固废:主要为除尘器粉尘、沉淀池沉渣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粉尘及沉渣回收利用。
该项目已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置了容积约为2000m3的事故应急池。2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该项目环评批复中要求的江苏诚德集团煤改气工程已于2007年完成。
三、验收调查情况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扬州海昌港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00万吨/年社会公用码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环监字2013第054号)表明:
(一)生态环境:该地区目前生态环境现状为农村生态,即农田或菜地生态系统,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船舶产生的油污水由环保接收船处理,工程建设不会对工程所在水域水质及水生生物产生较大影响。船舶生活污水由海事部门处理,厂区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厂内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池塘用于绿化,不会对工程所在水域水质和水生生物产生较大影响。企业在码头和陆域部分种植约10000棵意杨树、150余棵香樟树、500余棵柳树、1000余棵灌木,约65000平米草坪,绿化面积达到10万平米,最大限度的绿化美化生产现场和办公区域,从而起到净化空气、防尘降噪的目的。保留并整治原有的池塘等水系,使得池塘水域面积达到15000平米,在其中放养淡水鱼类,水生植物,种植护坡绿化灌木,最大限度的保护和保持原有生态环境。
(二)水环境:三个地表水监测断面pH值、CODCr、氨氮、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总磷超出Ⅱ类标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S4水质pH值范围和SS、COD、TP、氨氮、石油类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
(三)大气环境:环境空气监测点位Q1、Q2的SO2、NO2小时浓度和TSP、PM10日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码头下风向Q4~Q6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095-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各除尘器出口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095-1996)表2二级标准。
(四)声环境:堆场厂界Z1~Z8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码头测点Z9~Z11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统计结果表明,该项目产生的粉尘年排放总量未超出省环保厅核准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废水、固废零排放。
从公众意见调查统计结果看,公众反映工程在运营过程中没有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75 %的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持满意态度,25%的公众持基本满意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