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3-07238 | 组配分类:危废审批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3-09-27 00:00:00 |
名 称:关于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项征求意见的函 | 文件编号:苏环固函〔2013〕410 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关于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项征求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3-09-27 00:00浏览次数:
河南省环保厅:
近日,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经盱眙县环保局向我厅提出申请,拟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铜废催化剂(HW06)30吨,转移至贵省尉氏县联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转移期限至2014年5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征询贵厅意见,是否同意接受请函复我厅。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2年9月27日
(联系人:刘芳红 联系电话:025-8652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