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医疗垃圾加工处理的灰色利益链

发布时间:2014-10-13 10:01浏览次数:

朱建中

“皮条变身塑料日用品”、“注射针头回收再利用”…… 近日,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公诉多起医疗垃圾环境污染案件,涉案医疗废物47.2吨,5名被告人入刑获罪。经查,医疗垃圾类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多发的主要原因,是医疗垃圾回收加工产业的惊人暴利。

角落里的“循环”产业链条

在宿迁市耿车镇的循环产业园周边、乡镇集市的偏僻角落里,不时停靠着载满医疗皮条、针头等医疗垃圾的大型货车,如同移动的垃圾场。这些医疗垃圾来自不同的地区,但不管产自哪里、什么类型的医疗垃圾,都能在这里迅速找到买家,化身塑料颗粒,被循环再利用。
上世纪80年代,耿车镇这个以从事废旧塑料回收加工为特色的苏北小镇,形成乡、村、联户、户四个层面办企业的发展模式,号称“全国三大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基地”之一,年产值近亿元。如今,这里建成了循环产业园,废旧塑料加工模式正在向现代循环经济转型升级。废旧塑料加工产业的繁荣,使得从事塑料加工的小作坊遍地开花,客观上为医疗垃圾提供了上下游产业的利益链条。
宿城区检察院公诉的5起医疗垃圾类环境污染案件,涉案人员都是耿车及周边王官集、蔡集、龙河等乡镇农民,他们文化程度不高,有些就是目不识丁的老年农妇,但他们头脑活络,从医疗垃圾里看到赚钱的“商机”。
组织医疗垃圾加工处理并不复杂,这里有相对完善的“产业链”,基本上是“来料加工”,几乎是无本经营。首先,医疗垃圾来源广泛,国有大型正规医院或私人诊所都可成为供货单位,专业小贩定期上门以普通废品的价格收购并运到“货场”。“货场”形态多样,有的是固定的医疗废物“专卖店”,有的可能就是流动的运输车,老主顾则“包邮”送货上门。涉案被告人之一的靳某,就是从徐州市沙集等地“货场”买来医疗垃圾14.02吨,非法从事分拣加工。
其次,医疗垃圾处理加工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属于劳动密集型,随便找几个人手就能“开张”。环保执法人员现场发现,一群工人在堆积如山、怪味刺鼻的垃圾旁挑挑拣拣。他们都是老弱的留守人员,有的带着手套、口罩,有的则徒手操作。作业流程十分简单:先用剪刀将注射器(针头)、针管、皮条、挂水袋、瓶盖等剪断,再将残留在皮条中的药水随手甩出,然后分类分别用机器粉碎。含有针头的垃圾被粉碎后,还有“特别程序”——用磁铁把铁粉从塑料颗粒中吸出来。最后,经过初加工后的铁粉和塑料颗粒被分别装袋。铁粉以废铁的价格销售,塑料颗粒则作为塑料制品原料出售给加工企业。从事医疗垃圾分拣的工人说,看到医疗垃圾上的斑斑血迹会感到恶心,有时被残留的药水溅得“眼都睁不开”,但“苦点钱”的欲望最终还是战胜了怕被感染病毒的担忧。
涉案人员承认,他们一无营业执照,二无环保手续,更无危险废物加工经营许可证,但在利益诱惑驱使下不惜以身试法。如被告人王某明知儿子曾因非法加工医疗垃圾被环保部门查处。但时过半年,王某让儿子去上海打工,自己换个地点,又招募人员从事医疗垃圾加工,直至被群众举报案发。
检察人员审查发现,这5起医疗垃圾加工窝点均分散在循环产业园周边农村,位置十分隐蔽。涉案人员采用蚂蚁搬家式运输,家庭作坊式加工,手段十分隐秘。因为有着废旧塑料基地的地缘优势,他们加工医疗垃圾生意供需两旺。经加工后的塑料颗粒一旦进入下游加工企业,经过精加工流入市场,便难以再看出其“前身今世”,遗害无穷。

非法产业为何屡禁不止

根据国家卫生部门的医疗检测报告,医疗废物具有极强的传染性、病毒性和腐蚀性,会造成水、大气、土壤污染,其含有的病毒、病菌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极易引发群体性传染事故。
既然医疗垃圾有毒有害,非法从事医疗垃圾处理害人害己,为什么该类案件还屡禁不止呢?办案检察官李学兵指出,是隐藏在医疗垃圾产业链条里的暴利让不法人员铤而走险。
首先,原料质量一流、价格超低。医疗垃圾范围广泛,但从这5起案件来看,实际回收利用的主要是挂水用的皮条。而临床使用的塑料皮条一般出自正规医疗企业,塑料材质在同类产品中质量优良,使用过后其塑料质量没有任何变化,但因为可能沾染病毒瞬间变成医疗垃圾。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医疗垃圾必须由具备医疗垃圾处理资质并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其他单位不得擅自处理。目前宿迁市仅有1家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处理能力十分有限,而医疗垃圾产量却十分惊人。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医疗机构每床每天产生的医疗垃圾量为0.5公斤。据此推算,万张床位年产垃圾就达1825吨。更重要的是,医疗机构把垃圾送到处置中心,还必须缴纳每吨4000元至6000元的医疗垃圾处理费用。但如果直接把医疗垃圾当做普通垃圾卖给上门回收的小贩,不但省去运输成本还能得到额外的“废品钱”。因此,有些“见钱眼开”的医疗机构特别是农村诊所,就会无视国家有关规定私自将医疗垃圾贱卖处理。
其次,医疗垃圾加工处理费用极低。据被告人李某交代,从事医疗垃圾处理对厂房设备要求不高。在农村,空置院落到处都是,如果是利用自家庭院则连租金都能省下,所需设备只是几把剪刀和一个电动粉碎机。雇佣的工人都是年迈老人,无需缴纳“五险一金”,加工费一般约定为每斤0.3元,只要按月结算工资即可。
最后,违法成本可忽略不计。在涉案人员看来,处理医疗垃圾就是和环保部门玩“猫捉老鼠游戏”。产业园周边从事塑料生产的人员众多,又不善于其他营生,只要许以小利,就能形成“工人分散做加工,老板集中收成品、猫捉老鼠打游击”的模式。即使个别加工窝点被查,因为涉及金额和垃圾数量较少,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环保部门只能查扣垃圾和加工设备,对涉案人员教育后一放了之。即使达到起诉标准,法律规定的污染环境罪刑罚也相对偏轻。对没有公职的农民来说,如果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判处缓刑刑罚,也没有任何惩戒警示作用,相反他们还有恃无恐不缴纳垃圾处理费用。而环保部门查处这类案件,不仅要出人出力将垃圾运往指定的医疗垃圾处理中心,有时还要垫付处理费用,导致执法缺乏动力,非法产业链难以铲除。

多方合力才能标本兼治

医疗垃圾位列《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国家监管的重点。在宿城区检察院公诉的医疗垃圾类环境污染案中,除去大量可能已经卖出的制成品无法查证以外,仅在现场查获的医疗垃圾就有47.2吨。各种医疗废物露天堆放在院中、路边,经阳光暴晒、雨水冲刷,其中的化学成分、有毒物质挥发至大气之中、渗透至土壤之内,对空气、土壤、地下水的污染难以估量。与严重危害不相称的是在法律层面,涉案人员面临的却是较轻处罚。
违法成本过低和惩治力度不足,在巨大利益推动下,非法加工处置医疗垃圾屡禁不止,仅仅依靠一个部门力量无法根治此类行为,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打出重典治理组合拳。
2013年,为解决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认定难等问题,“两高”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降低了环境污染案件罪的入刑门槛。2014年,江苏省法检系统设立专门环境资源类案件审查审判组织。在此背景下,宿城区检察院利用环境污染类案件集中管辖的优势,对环境污染案件分析研判,牵头召开环保执法、公检法联席会议,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完善相关部门在案件侦办、移诉和审判过程中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机制,发挥监督职能,增强打击合力。
在收集证据阶段,公安机关发挥技术侦查优势,环保部门发挥专业优势,确保证据合法性、有效性及证据链的完整性。案件移送审判后,检察机关则配合法院到回收垃圾重点乡镇开庭,让村民树立污染环境会坐牢的观念。同时建立环境污染黑名单,把达不到处罚数额标准的涉嫌加工处理医疗垃圾人员列入黑名单,以后再次查获时可以把加工处理的数量和金额累计叠加,填补漏洞。
(作者单位系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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