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4-11567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4-10-15 00:00:00 |
名 称:2014年10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14年10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4年10月15日至2014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环保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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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帕尔菲格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年产8000台随车起重运输车、1000台高空作业车和1000台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建设项目 |
如东经济开发区黄河路南侧、昆仑山路西侧、嘉陵江路北侧、洋口运河西侧 |
三一帕尔菲格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
三一帕尔菲格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是2012年2月28日,由三一重工旗下全资子公司三一汽车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与帕尔菲格集团子公司 Palfinger Asia Pacific Pte. Ltd共同投资成立,在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内投资90000万元,建设年产8000台随车起重运输车、1000台高空作业车和1000台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33333 m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栋联合厂房、调试场及停放场、补漆车间及发货仓库、发货场、货运堆场、综合楼、污水处理站、固废临时堆场等,职工人数 800人,年工作时间4000小时。 |
2014年5月13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14年6月11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上进行了第二次公示,两次公示均不少于十个工作日;2014年8月4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进行报告书全本公示,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网上公示均无反对意见反馈。 环评报告书第二次网上公示后,公众调查共发放调查表161份,收回161份,回收率100%。被调查的161人中,31%(50人)的公众表示坚决支持该项目的建设,69%(111人)的公众表示有条件赞成,无人持反对态度,表明该项目的建设基本得到周围公众的认可。公众提出的主要条件主要包含了审批程序、环保设施落实、生产过程中监管等方面。 |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建设厂内给排水系统。本项目含镍磷化废水须经车间内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各类工业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入如东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本项目不得自建锅炉,涂装车间烘干工序燃用天然气。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烘干炉燃烧废气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标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本项目邻交通干道一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要求,其余边厂界执行3类标准要求。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有机溶剂、漆渣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五)开展全过程环境监理。 | |
2 |
海安凯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高档化纤坯布织造和面料染整项目 |
海安经济开发区常安路 |
海安凯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新建织造车间、生产车间、废水预处理站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为58226平方米。项目建设规模为高档化纤坯布织造800万米/年和面料染整3000万米/年。 |
2012年8月21日在海安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14年3月24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上进行了第二次公示,两次公示均不少于十个工作日;2014年7月4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进行报告书全本公示,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网上公示均无反对意见反馈。 环评报告书第二次网上公示后,公众调查共发放调查表170份,收回168份,回收率98.8%根据回收的公众调查表统计100%的群众(168人)支持,无人持反对态度。 |
(一)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要求,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退浆废水和退浆第一道水洗废水经退浆废水膜浓缩装置处理,产生的清洁水回用于生产,浓水再经物化气浮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送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其它织造废水、染色废水及生活污水等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入常安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常安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建成投运前,本项目不得试生产。 (二)本项目不得自建锅炉,生产所需蒸汽由常安纺织科技园临时供热站提供。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各类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和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常安纺织科技园临时供热站建成投产前,本项目不得试生产。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五)开展全过程环境监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