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4-11590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4-11-12 00:00:00
名 称:关于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6号码头一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4﹞63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关于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6号码头一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4-11-12 00:00浏览次数:

苏环验﹝2014﹞63号

中信(江阴)码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信(江阴)码头有限公司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6号码头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于2014年8月29日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2010年8月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10月获省环保厅批复(苏环审[2010]245号)。码头工程于2011年12月开工建设,2013年12月竣工。由于项目布局和设备发生变更,2014年5月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环评修编,2014年5月获修编同意(苏环便管[2014]第55号),2014年6月投入试生产。该项目建设内容为50000吨级海轮泊位2个,5000吨级内档散货出口泊位1个,1000吨级杂货驳船疏运泊位3个,外侧海轮泊位港池,内侧散货泊位港池,驳船疏运泊位港池,配套建设8座件杂堆场、2座条形散货堆场、2座圆形煤场等,经营货种:煤炭、黄砂、件杂货等。

  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主要为堆场含煤废水、码头及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流动机械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含煤废水、码头地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含尘废水处理系统,主要处理工艺为絮凝反应+离心分离+滤层过滤,尾水进入消防水池,回用至堆场喷淋及消防用水。流动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江阴市申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舱底油污水按当地海事部门要求分别委托江阴市洁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和江阴市大洋固废处置利用有限公司进行收集处理,不在本港口水域内排放。机修车间未建成投产,本次不纳入验收范围。

  (二)废气主要为装卸作业点、皮带和各转运站及堆场产生的扬尘。皮带输送机采用封闭廊道,皮带输送机设皮带机罩,转运站内皮带机头部落料点、尾部收料点及筛分楼配备干雾抑尘及水喷淋系统。装船机、堆料机、取料机设置密闭防尘和高压水雾除尘装置,起重机落料处设置防尘挡板及高压水雾除尘装置。对散货堆场扬尘采用高压水雾除尘治理措施,煤堆场采取室内封闭处理。配备洒水车进行酒水抑尘,厂界建设10米宽的厂界绿化隔离带,减少扬尘。

  (三)噪声源为生产和装卸机械噪声、港区内船舶和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等。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在道路两侧种植绿化带、减少鸣笛、合理安排装卸作业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废主要有陆域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污泥,陆域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含油污泥作为危废交无锡市三得利石化有限公司处置。到港船舶生活垃圾按当地海事部门要求委托江阴市洁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收集处理,船舶垃圾不在码头区域处理。

  公司制定了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设置了环境管理机构,委托江阴秋毫检测有限公司开展定期环境监测。编制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在无锡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备案。厂区建有2个2430m3废水收集池,已建消防水池,配备灭火器、消防器材、围栏等应急物资。

  三、监测结果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6号码头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环监字〔2014〕第057号)表明:

  (一)废水:码头所在地上游500m(S1)、码头所在地(S2)、码头所在地下游1000m(S3)3个地表水监测断面pH值及C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浓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Ⅱ类标准,总磷浓度超标。芦埠港入江口(S4)地表水监测断面pH值及C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浓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Ⅳ类标准,总磷浓度超标。废水接管口(S5)水质pH值、COD、SS、石油类、氨氮、TP日均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二)废气:厂界常年下风向1km处环境空气测点 (Q1)的SO2、NO2的小时均值和TSP、PM10日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012)表1、表2二级标准。码头厂界和堆场厂界下风向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最大值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码头厂界Z1、Z2、Z3、Z7噪声测点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码头一侧Z4、Z5、Z6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表明,全公司废水量和COD、SS、氨氮、石油类、总磷年接管总量均达到省厅批复的接管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生态环境影响: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对工程所在水域水质和水生生物产生较大影响,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六)公众意见调查:从公众意见调查统计结果看,公众反映工程在运营过程中没有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98%的被调查者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2%的被调查者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表示基本满意。

  四、验收结论与后续要求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主要污染物基本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

  项目投运后,应进一步规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无锡市环保局、江阴市环保局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