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4-11638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4-02-24 00:00:00
名 称:2014年2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2014年2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2-24 00:00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吴江市滨湖新城单轨工程

苏州市吴江区滨湖新城范围内

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程线路全长6.44km,全线高架,共设人民路站、思齐路北站等车站10座,设计时速80km/h,列车选用跨座式单轨,采用2辆编组,单线环形运行,运营16小时(6:00~22:00)、夜间不运营。设车辆段及综合基地1处,运营控制中心设于车辆基地内,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占地约2.9公顷。

1、环评单位于2012年3月7日,在吴江市政府的网站上进行环评第一次公示。于2013年1月28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站上进行了环评第二次公示及简本公示。同时也在吴江市的环保局网站上同步进行了环评第二次公示。

2、环评编制阶段通过调查表形式,共征集了101份个人意见和3份团体意见,共有84.1%的受访者表示支持,10.9%的受访者有条件支持,5.0%的受访者表示无所谓;2个团体表示支持,1处团体表示有条件支持,无持不支持态度的公众和团体。其中团体和个人有条件支持的理由主要为吴江中学及老师关注噪声对学校的影响,后经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回访、沟通解释,对项目表示支持、理解。

3、环评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1、施工驻地应尽量远离太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各类临时用地应尽可能设在荒地或本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少占绿地;施工产生的桥梁桩基出渣和施工垃圾尽可能回用。

2、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设置围墙或声屏障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在居民区、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点200m范围内,禁止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并在相应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防止噪声扰民。

3、桥涵桩基施工应于枯水期进行,生产性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排入周边水体;生活污水应有效收集、妥善处置,不得对周边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4、落实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的扬尘及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物料堆场应设置在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的主导风向下风向300m以外;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栏,作业面和道路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5、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建设各车站、车辆段给排水系统。所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吴江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吴江城南污水处理厂管网铺设到位前,本项目不得试运行。

6、车辆更换的废蓄电池,应进行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做好暂存场所的防污染防渗措施。

7、本项目各路段噪声达标距离为距外轨中心线16m,当地政府及规划部门,应严格控制在此范围内新建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等敏感建筑物。

8、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环境监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4年221日至2014年227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环保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