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五大体系”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时间:2014-03-17 00:00浏览次数:

责任编辑│闫艳  文│胡佳华

 

建设生态文明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既关系可持续发展,又关系民生改善,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群众路线的重要标杆,深刻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项建设中,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目标。沭阳通过构建 “五大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给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空间。

构建绿色经济发展体系
  打造绿色发展环境。沭阳是苏北人口最多的农业县份,具有独特的生态环境优势,秉承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健全生态功能区,严守生态红线区,保护区面积达218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9.5%。坚持土地是生存之本,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率下降14.3%,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4.1万公顷,打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文化生态休闲效应强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强化农田休养生息,推广土壤改良,提升生态农业发展水平。力争到2015年,新增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产品达到26个,“三品”基地占耕地比例保持92.42%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295万亩次,商品有机肥推广1.2万吨,化肥利用率提高4个百分点;农业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逐步形成秸秆有效利用的良好态势。
  发展生态工业经济。全面实施县级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形成科技创新先导区、生态经济集聚区、集约发展示范区。力争到2015年,经济开发区建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率提高到45%以上。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全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22%,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推动工业经济绿色发展、循环发展、清洁发展。
  推动节能产业发展。围绕节能目标,实施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力争到2015年,实现节能产业总产值300亿,其中产值超10亿元的绿色建材企业达到1家,产值超亿元的达到8家;新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2个,申请国家、PCT专利25个,初步建成“国家级绿色建材产业集聚区”。 全县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等三类新建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县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一星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组织实施用水总量管理,到2015年,全县深层承压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1100万吨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27.7立方米以下,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4,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20%,形成节水型城镇和节水型社会。加快城市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广天然气交通运输装备,装备普及率达到30%以上。强化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建设与使用管理,办好城市无车日活动,鼓励公民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推广慢行系统等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工作,积极引导居民绿色出行。
  多措并举推进减排。建立和推行污染物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实行预支增量、控制总量等约束性管理。通过联建、独建1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实现全县乡镇区域污水处理全覆盖。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除污设施,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分类落实除污设施,畜禽粪便利用率达到90%以上。通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综合监管手段,推动单因子污染物逐项控制向多因子关联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由点源治理向面上整体推进拓展。到2015年,完成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削减指标分别为6.54%、7.37%、2.3%和2.8%。

构建良好人居环境体系
  实施蓝天工程。建立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和监测监控体系,推行集中供气供热,淘汰燃煤小锅炉和“黄标”机动车,加快企业粉尘治理提标改造,开展餐饮油烟、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落实油品升级改造措施,油气回收治理达100%。力争到2015年,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良好以上天数比重达70%以上,全县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90%。
  实施碧水工程。实施城市饮用水源地、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和备用水源地建设。新沂河、淮沭河、淮沭新河、古泊河、蔷薇河、六塘河、柴米河等河流沭阳段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达100%,地下水水质达标率达100%,区域供水覆盖率达到85%。建立健全城乡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农村河道生态疏浚整治,到2015年彻底消除城市河道黑臭现象,增建更多 “水清、岸绿、景美”的亲水平台。
  实施控污工程。实施企业控污能力建设,企业废水接入处理率达100%,达标率达80%以上;健全企业环保管理机构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推行企业环境损害责任险制度。严格新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和环保“三同时”验收制度。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企业健全自行监测能力,形成企业与监管部门等区域性自动监测监控能力,以及环境事故应急、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全县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废弃放射源安全处置率100%。在用放射源、电磁辐射实现实时在线监控,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零”事故。
  实施绿色工程。全面推进小城镇、村庄、农田防护林等重点工程建设和林果、种苗产业开发,完善沿河、沿路等生态林网和产业集中区周围绿化隔离带,推进森林抚育工作。到2015年,全县新增森林面积3万亩,森林抚育面积15万亩,重点公益林面积增长到7.06万亩,林木覆盖率提高到30.1%。做大做强绿化苗木基地,全县花木种植总面积达50万亩,年产值45亿元,花木种植面积比重提高到5%,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5%,打造全国绿色生态区。开展居民庭院绿化和乡土树种造林,鼓励农户种植多品种、不同季节的林果花卉、经济林木,全县小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28%以上。合理完善城市绿地布局,提升园林绿化水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9%以上。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以及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康居乡村”、“环境整治村”标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城乡统筹处理体系。到2015年,规划布点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覆盖,80%行政村达到市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标准。

构建生态文明文化体系
  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发挥电视台、“花香沭阳”网站等主要媒体作用,开展更贴近生活的环保公益宣传活动。通过开展“生态文明号”、“生态文明使者”等评选活动。将生态文明相关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和党校教学计划,开展企业法人生态知识和法治培训,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水平。到2015年,50%的社区和学校创成省级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方面入手,制定生态文明建设道德规范,提高公民生态道德素质,强化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
  倡导绿色消费方式。实施有利于绿色消费行动,推行绿色采购制度,鼓励健康消费、适度消费,促进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建立并完善激励购买无公害、绿色和有机产品的政策措施和服务体系,限制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产品生产和过度包装。推广建设社区跳蚤市场,通过资源回收鼓励政策,引导居民交换使用物品。
  健全信息公开渠道。健全环境政务与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公报,落实行政权力网上晒太阳,推行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畅通“环保热线12369”投诉渠道,扩大重点企业对外“公众开放日”和公示评议等活动。建立公众参与第三方咨询调查机构,搭建公众监督、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平台。积极发挥环保义务监督员、环保志愿者等民间力量,正确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

构建生态文明环境监管体系
  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建成城市空气PM2.5、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提高环境预警监测能力,形成环境监测要素齐全、技术设备先进、信息集成度高的生态环境监控平台。建成5个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准化耕地质量监测点,监测基本农田的耕地质量和土壤环境。
  强化生态执法监管。坚持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强化环保、节能、林业、国土、水资源管理与司法部门联动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地、地下水环境、违法排污企业、重点区域等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对重大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敢于铁腕执法,铁面问责,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切实扭转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状况。
  强化生态保护制度。建立干部生态环境实绩公示制度,将生态环境实绩认定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经济调节制度,设立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用于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过错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后果,形成较大社会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终身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强化生态经济政策,推行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建成县域排污权交易平台,形成公平合理的经济激励机制。

构建生态文明环境保障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部门密切配合的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对生态环境预算审查、执法监督作用,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团结动员各方面力量为生态文明建设献计出力。
  强化推进措施。实行工程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抓重点、攻难点、带一般的推进格局。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行政问责,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工程顺利推进。
  强化科技支撑。建立人才引进培养计划,按照“333”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建立健全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多方面科研平台,深化产学研合作,推进协同创新。在企业清洁生产、固废资源化、生物能源等领域实施一批科技项目;在绿色建筑、绿色交通、民生科技等领域实施一批科技示范工程;在循环农业、废水回用等领域,建立研发和技术服务平台,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
  加大资金投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公共财政每年用于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的支出增幅高于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长幅度,重点支持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饮用水安全、监测能力、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实行财政补助、贴息办法,吸引银行等金融机构,鼓励各类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强化评价考核。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评体系、考核机制和激励办法,将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2016年建成国家级生态县。   
              (作者单位系沭阳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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