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4-11406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4-04-30 00:00:00
名 称:2014年4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2014年4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30 00:00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灌南县天然气利用工程

高压管线起点为冀宁线西气接收门站,沿X206向北,经过S326省道,新港大道,至北环路,由北环路向西经过约18公里到达灌南县城西天然气综合门站,由北环路向东沿至新港大道向东经过G204国道,沿海高速,至堆沟港镇天然气综合门站,次高压管道沿着201省道自北段埒子口敷设至堆沟化工园区至新港大道,沿着新港大道敷设至堆沟港镇天然气综合门站。

灌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接收门站1座——冀宁线西气接收门站,天然气综合门站2座,分别为城西天然气综合门站1座(含调压站、CNG卸气站、CNG汽车加气站,办公楼)和堆沟港镇天然气综合门站1座(含CNG汽车加气站、调压站),高压管道66公里,次高压管道30公里,独立截断阀井9座,场站内合建阀井3座,共计12座。

12013051020130926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开展了两次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环评编制阶段通过调查表形式,共征集了184份个人意见和3份团体意见,无反对意见。环评认为部分公众主要担心的环境污染问题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消除或减缓,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各种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减少对植被的破坏;管线穿越新沂河洪水调蓄区、新沂河(沂河淌)洪水调蓄区、武障河洪水调蓄区、通榆河(灌南县)清水通道维护区时应采取定向钻施工方式,除分段定向钻施工出入土点外,不得在两个生态红线区域内设置施工场地和施工营地,严格执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关要求;管线开挖施工时,避免雨天施工进行开挖、填筑,及时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实施生态恢复、绿化工作。

2、实施废污水的收集、处理措施。施工生活营地租用当地民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当地污水处理系统,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运营期冀宁线西气接收门站、堆沟港镇天然气综合门站运营期污水利用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标准后用于站区绿化;城西天然气综合门站污水接入市政排水管网集中处理后排放。

3、合理选择施工场地,科学管理施工现场,设置挡风墙、围栏、蓬布等遮盖设施,定期洒水,抑制施工扬尘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物料堆场须设置在环境敏感点主导风向下风向300m之外。采用先进的设备、材料和工艺,加强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减少运营期事故排放。场站设备与管道检修时产生的天然气和管道事故状态下的天然气通过15m高的放空管排放。

4、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集中、快速施工,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声屏障或利用树林等降噪,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次日600)在敏感目标200m范围内停止施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放空系统的排气口设置消声装置,放空作业避免在夜间进行。场站厂界噪声分别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置措施。站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6、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设置工艺站场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管线两侧卫生防护距离各为19m。防护距离范围内目前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亦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和居民区等敏感目标。

7、完善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完善的监控、监测及报警系统,配备事故应急物资。本项目事故应急预案必须与当地政府或相关管理部门的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联动。

8、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环境监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4年430日至2014年514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环保厅环评处,邮编2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