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4-04-08 00:00浏览次数:

环境监察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的几点思考

 

刘兆祥

 

编者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环境监察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线,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在服务中实施执法、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无锡新区初步摸索出的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环境监察新路径,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示范。

 

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目的是让人民群众拥有一个良好、适宜的生活环境。环保部门必须坚持环保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切实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水清天蓝地干净,满足最广大人民的环境需求。严格执法是环境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是国家法律规定的。环境监管部门要牢牢把住严格执法这一主线,坚持积极预防方针,打好环境监管的主动仗、进攻仗。无锡新区通过“一套规范”、“两个转变”、“四个借助”,积极开展从严执法探索,以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环保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大日常执法和处罚力度,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和督查督办力度,充分发挥环保的“调节阀”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经济的转型升级,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执法保障。

环保“调节阀”
为生态文明提供执法保障

一是建立“一套规范” 提高执法能力
通过建立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并制定“依法行政 规范监控、控制污染 预防为主、廉洁高效 保证质量、持续改进 不断创新、以人为本 求真务实”的质量方针,进一步强化了“从快、从严、从实、从细”的工作要求,形成“以人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一套工作规范。通过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制度,提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了环境监察工作效率,保证了环境监察质量,实现持续改进、与时俱进、努力创新的承诺。
二是通过“两个转变” 提升执法水平
执法由“平面”转变为“立体”,做到全方位监管。通过网格化划分监管区域,将各污染企业锁定在相应的网格之中,便于监察人员定点跟踪监管。同时落实片区责任,将网格化监管区域进行划片包干,提高监察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真正使监察人员将企业“主动”管起来。再根据企业污染程度将辖区内企业分类成重点源、次重点、一般源,规范相应监察频次,使监察人员主动往企业跑,从而使企业处于全方位的监管之中。
执法由“单一”转变为“灵活”,做到全天候监管。环境监察执法方式由传统的“每周5天、每天8小时”的工作时间这种单一模式转变成“全天候、多时段”的环境监察执法模式。通过不定期开展夜间执法、飞行检查、突击抽查、节假日检查等多种监察形式,促进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率及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的提高,切实使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同时在各辖区内聘请“社会啄木鸟”对各片区污染企业进行实时看管,从而使企业处于全天候24小时的监管之中。

 

三是利用“四个借助”,强化执法效果
借助环保专项行动,做到全面执法到位。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及化工、重金属、危废处置等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推进环保专项行动的开展,着力化解监管中的突出矛盾,形成了“整治一批、处罚一批、规范一批”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促进了环境与发展“双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借助内外联动,做到联防联控到位。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加强环境保护不能只靠环保部门单打独斗,需要建立“联动执法”的工作机制。无锡新区充分利用环保专项行动平台,加强各部门的联动,及时开展环保、纪委、公安、经发、安监、城管、工商、消防等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实现环境监管联防联控,全力推动专项行动向深层次、专业化拓展,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借助公众参与,做到全民参与到位。积极发挥环境信访查处以及社会监督员的作用。深入群众中,让群众的力量参与到环境监管中来,把环境信访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对于投诉的问题立即办理并及时回复投诉人,对不稳定苗头尽早发现及时解决。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地区环境质量,无锡新区还推出有奖举报制度,激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事业的积极性,保证了新区整体环境形势健康发展。
借助科技手段,做到常态监管到位。着力发挥环保监管科技手段,使环境污染源的监管逐步由“人防”向“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模式发展,将物联网技术引入日常环境监管中,完善视频监控、水质监测和工况监管,深化三位一体的污染源“管”、“控”模式,实现了国控企业、重点行业废气、废水在线监控全覆盖,有效利用科技手段及信息化手段做好减排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实现环境与发展“双赢”。

环保“助推器”
为生态文明提供作风保障

一是法律法规宣教前移 提升企业守法意识
根据无锡新区近几年来的环境监察执法实践,不难发现,在大量的环境违法违规案件中,固然有知法犯法者,但大部分违法者属于平日忙于经营,对环保法律法规认识不足,对环保治理设施重视不够,不知自身行为会给环境带来严重危害的“法盲”。所以环境监察执法过程中,应当把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作为一项常规任务来执行,始终把增强企业环保法制观念放在首位。经常组织开展针对企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讲座,每颁布一部新法,都及时普及到相关企业环保专员,使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环境保护的内涵和意义。同时在日常监察过程中通过对典型违法案件的案例分析,向企业阐述环境违法带给社会的不良影响,以增强企业环境保护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使企业变被动为主动,切实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政策,提升企业守法意识,自觉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二是环保技术指导前移  提高企业专业能力
由于对环保知识的欠缺以及对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不熟悉,部分企业在日常管理中时常会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现象,环境监察人员在例行检查过程中利用技术及经验优势,帮助企业诊断问题所在,及时给予企业相关技术指导。让企业在接受检查的过程中打消执法人员是“上门找麻烦”的错误认识,让企业认识到环境执法是真心实意在为企业做好事、解难题,是帮助其发展壮大的助推器。无锡新区积极开展环保服务指导,大力倡导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构建各工艺之间的物料循环,最大程度地实现对废水、废气、废渣的综合利用,将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转向对生产全过程控制,有效提升了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
三是“绿色企业”观摩前移 提高企业环保理念
无锡新区部分外资企业在环保管理理念、管理制度及环保设施维护运行经验等方面都处于领先地位,环保部门定期牵线搭桥,组织辖区内重点污染(电镀、化工、印染)企业到优秀模范企业现场观摩学习,由优秀企业作为“老师”向其他企业介绍自身先进的环保管理模式及制度,向企业展示、传授在环保管理中积累的经验及成果。这种让企业进行交流学习的服务模式深受企业欢迎,对于进一步强化企业的环保管理理念,提高环境管理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环境隐患排查前移 降低环境安全风险
执法过程中通过细查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原辅材料的消耗,主要生产工艺、产品种类和产量、耗水量、耗电量等;企业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或不批也建、“三同时”制度是否严格执行;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药剂储配是否充足;企业污水排放去向、是否存在偷排行为、是否达标排放;自动在线监控数据是否与监督性监测数据有较大偏差等,帮助企业寻找环境安全隐患,及早发现和整改,彻底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防范”。通过狠抓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有力地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秩序,减少了环境风险事件的发生及经济损失,同时也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五是企业需求了解前移 寓服务于执法之中
在环境执法的同时及时了解企业的环保需求,及时向企业提供相关解决途径和方法。全面落实后督查制度,对于因环境违法等行为勒令整改的企业,积极跟踪企业整改进程,及时了解企业整改中的各种需求并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并使企业明白尽管前期环保投入昂贵,却能换取企业长久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在环境监察过程了解到部分企业由于发展需要上新项目、新工艺,需要技术改造不懂得办事流程及联系部门,及时为企业提供相关信息,进一步做好对企业的服务指导工作,助推企业实现经济和环保双赢。
(作者系无锡新区环保局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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