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4-11426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4-05-19 14:20:41
名 称: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卡特彼勒(吴江)有限公司小型挖掘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卡特彼勒(吴江)有限公司小型挖掘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4-05-19 14:20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卡特彼勒(吴江)有限公司小型挖掘机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江苏省环保厅网站(sthjt.jiangsu.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4519——2014526)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10-81835808

三、电子信箱:sndclx@163.com

四、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周新东路123 江苏省环保厅苏南环保督查中心  214000

五、联系人:李响

 

卡特彼勒(吴江)有限公司小型挖掘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吴江经济开发区新字路668号,同津大道以东、新字路以北,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6300台小型挖掘机。该项目20111月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201155日由江苏省环保厅以苏环审〔201173号文予以批复,20115月动工建设,201237日经江苏省环保厅核准同意开始试生产。该项目总投资4800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57.6万美元,占总投资的1.2%

二、环保执行情况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挖掘机洗车废水、地面冲洗水以及生活污水,其中洗车车间的洗车废水和地面冲洗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吴江区运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烘干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补漆工序产生的漆雾。烘干燃烧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尾气直接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风机送至天然气燃烧系统进行燃烧处理,尾气由215米排气筒排放;补漆工序产生的漆雾经收集后通过2套漆雾过滤器处理,尾气由215米排气筒排放。

噪声: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废气处理系统风机等,已通过采取密闭车间、减振、安装消音器等降噪措施来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废油、废油漆和废过滤材质)、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其中危险废物交吴江市绿怡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司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项目的车间内建设有400 m3的地槽,作为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池使用,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

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废水接管口安装流量计、COD,并与环保局联网。

项目厂界外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三、验收监测情况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卡特彼勒(吴江)有限公司小型挖掘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2〕第065号)和《卡特彼勒(吴江)有限公司小型挖掘机项目验收补充监测报告》(环监字〔2012〕第065-1号)结论如下:

1、废水监测结论

接管口废水中pH值及CODCrSSBOD5、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石油类的排放浓度均满足运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2、废气监测结论

漆雾中粉尘、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烘干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SO2NOX、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监测结论

8个厂界噪声监测点的昼、夜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项目废水中水量、CODCrSS、氨氮、总磷、石油类及废气污染物中SO2NOX、二甲苯、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年排放总量均未超出总量核定指标,废气中烟尘、粉尘满足调整后总量控制指标。固废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