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4-11454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4-06-16 00:00:00 |
名 称:2014年6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14年6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徐州至沛县、丰县及贾汪区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 |
丰县、沛县、贾汪区等,线路总长165km |
徐州苏通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包括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CNG母站(含调压计量站)、沛县门站、丰县门站、贾汪门站、贾汪大吴瓦庄LNG储配站、165公里高压管道及附属工程。 |
1、建设单位在线路途经地进行了张贴公示,并于2013年9月、11月在江苏省环保公众网分别进行了两次公示,在环保公告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环评编制阶段通过调查表形式,对工程途经地区经济开发区、贾汪区、铜山区、沛县、丰县所属的22个镇的181个村庄,及该区域内的学校、医院、事业单位进行了公众调查,共收集了627份调查意见,公众普遍对该项目持支持态度,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对于改善居民生活和促进区域发展有重大意义。 3、于2014年1月在江苏省环保公众网进行了报告全本公示,公示期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
无 |
1、各种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带内,减少对植被的破坏;管线穿越京杭运河(徐州市区)清水通道维护区、京杭运河(铜山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大沙河(丰县)重要湿地、郑集河(铜山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沛沿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应采取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施工方式,严格执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关管控要求;管线开挖施工时,避免雨天进行开挖、填筑等施工活动,及时回填,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开展生态恢复、绿化工作。 2、实施废污水的收集、处理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排入周边沟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或进入附近农灌渠。运营期各门站或计量站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尽可能接入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不能接管的废水自行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农灌渠。 3、合理选择施工场地,科学管理施工现场,设置挡风墙、围栏、蓬布等遮盖设施,定期洒水,抑制施工扬尘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物料堆场须设置在环境敏感点主导风向下风向300m之外。采用先进的设备、材料和工艺,加强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减少运营期事故排放。场站设备与管道检修时产生的天然气和事故状态下的天然气通过不低于20m高的放空管排放。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及消声等降噪措施,管线或站场附近200 m内有环境保护目标时,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放空系统的排气口设置消声装置,放空作业不得在夜间进行。场站厂界噪声分别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场站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6、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设定天然气调压站、母站厂区、门站、LNG储配站周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管线两侧卫生防护距离各为30米。防护距离范围内目前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亦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和居民点等敏感目标。 7、完善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完善的监控、监测及报警系统,配备事故应急物资。本项目事故应急预案必须与当地政府或相关管理部门的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联动。 8、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环境监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20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环保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