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4-11456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4-06-19 00:00:00 |
名 称:关于卡特彼勒(吴江)有限公司小型挖掘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4〕28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关于卡特彼勒(吴江)有限公司小型挖掘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苏环验〔2014〕28号
卡特彼勒(吴江)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卡特彼勒(吴江)有限公司小型挖掘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于2014年4月2日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吴江经济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6300台小型挖掘机。该项目2011年1月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2011年5月5日获江苏省环保厅批复(苏环审〔2011〕73号),2011年5月动工建设,2012年3月核准试生产。项目总投资4800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57.6万美元,占总投资的1.2%,项目总面积110466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22093平方米,绿化率为20%。
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主要为挖掘机洗车废水、地面冲洗水以及生活污水,其中洗车车间的洗车废水和地面冲洗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吴江区运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主要为烘干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补漆工序产生的漆雾。烘干燃烧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尾气直接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风机送至天然气燃烧系统进行燃烧处理,尾气由2根15米排气筒排放;补漆工序产生的漆雾经收集后通过2套漆雾过滤器处理,尾气由2根15米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废气处理系统风机等,已通过采取密闭车间、减振、安装消音器等降噪措施来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废油、废油漆和废过滤材质)、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其中危险废物交吴江市绿怡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司制定了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车间内建有400 立方米的地槽,作为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池使用,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废水接管口安装流量计、COD,并与环保局联网;排气筒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厂界外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三、监测结果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卡特彼勒(吴江)有限公司小型挖掘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2〕第065号)和《卡特彼勒(吴江)有限公司小型挖掘机项目验收补充监测报告》(环监字〔2012〕第065-1号)表明:
(一)废水:接管口废水中pH值及CODCr、SS、BOD5、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石油类的排放浓度均满足运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二)废气:漆雾中粉尘、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烘干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SO2、NOX、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8个厂界噪声监测点的昼、夜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废水中水量、CODCr、SS、氨氮、总磷、石油类及废气污染物中SO2、NOX、二甲苯、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年排放总量均未超出总量核定指标,废气中烟尘、粉尘满足调整后总量控制指标。
四、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主要污染物基本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
五、项目投运后建议: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健全台帐资料;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苏州市、苏州市吴江区环保局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6月19日
抄送:苏州市环保局,苏州吴江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