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鹏副巡视员2015年元月份带案下访情况
2015年1月7日,陈志鹏副巡视员带领省环科院、自然处、苏北环保督查中心同志赴建湖县江苏凤程纸业有限公司带案下访,就群众反映的企业非法排污造成滨海县81户养殖户所养殖的鱼全部死亡问题进行现场督办。盐城市环保局、建湖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陪同督查。
经查,江苏凤程纸业有限公司为一家废纸造纸企业,2008年建成年产5万吨高强瓦楞纸生产线,配套造纸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400t/d,废水处理后排入厂东侧东大河。该项目于2011年8月11日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2013年12月年产20万吨瓦楞原纸生产线扩能项目经盐城市环保局审批,2014年4月企业未经核准擅自进行试生产,废水经简单沉淀后通过私设管道直接排入东大河。4月建湖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月4日建湖县环保局向县政府汇报并提交《关于提请对江苏凤程纸业有限公司严重违法排污行为紧急实施强制措施的报告》,6月建湖县环保局下发《关于要求江苏风程纸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瓦楞原纸生产线扩能项目立即停产整治的通知》,6月26日,建湖县环保局向县政府汇报并提交《关于请求对江苏凤程纸业有限公司立即实施停产的报告》,7月盐城市环保局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2014年12月29日该公司扩能项目环评补充报告经盐城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要求造纸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建湖县城南污水厂集中处理。督查时尚未核准试生产。
督查组实地察看了凤程纸业东侧厂界和东大河、新生产车间、新建废水处理站、原料堆场、产品库。现场发现该企业新生产线和1.1万t/d处理规模的造纸废水处理站已建成,废水已接管建湖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但东大河上的排口未封堵,排放标志牌仍在;检查时发现纸机刚停机,产品库存放着当日及近期生产的纸品,证明该企业在未经核准的情况下仍在违规生产。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陈志鹏副巡视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凤程纸业应即刻停止生产,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在核准试生产前不得擅自生产。二是凤程纸业在未获核准的情况下长期非法生产,多次处罚而不改正,性质恶劣,应依照相关规定对凤程纸业进行处罚。三建湖县环保局应做好监管工作,加强对凤程纸业的跟踪督促,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彻底封堵东大河上的排污口;在核准凤程纸业试生产后,应摸清产量、用水量和排水量之间的关系,增强监管手段和能力,规范企业环境行为;此外,建湖县环保局应认真总结此案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举一反三,对本县范围内废水直排企业进行彻底排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四是鉴于滨海县、建湖县、阜宁县、沭阳县、响水县、盐都区等多个县区大范围内出现死鱼现象,地方政府应进一步查明盐城地区多地大面积死鱼原因,给合法养殖户一个交代,并进一步做好与信访群众的沟通工作,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