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5-20291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5-11-24 00:00:00
名 称:关于江苏省井神盐业有限公司下关矿区蒋南块段矿产开发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5﹞160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关于江苏省井神盐业有限公司下关矿区蒋南块段矿产开发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5-11-24 00:00浏览次数:

苏环验﹝2015﹞160号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你公司《下关矿区蒋南块段矿产开发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江苏省井神盐业有限公司下关矿区蒋南块段矿产开发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第一阶段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淮安市淮安区城东乡和淮城镇境内,下关矿区东南侧,建设内容为18对定向水平连通井,2处面积各为50平方米管汇房及26.8公里输卤管线。2010年6月我厅批复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苏环审〔2010〕150号)。项目分阶段建设,目前为第一阶段,建设内容包括8对定向水平连通井,2处面积各为50平方米管汇房,1处管汇区、总长约16公里输卤管线,不含14#勘探井及其输卤管线,卤水产能约为452万立方米/年。原江苏省井神盐业有限公司2009年12月更名为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子公司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行。项目第一阶段于2009年底开工建设,2014年12月经核准投入试运行。第一阶段总投资1.01亿元,环保投资295万元,占总投资的2.9%。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主要为配套的下关采卤厂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后用于采卤;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淮安核瑞环保有限公司(原楚州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第一阶段试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三)噪声主要为采卤泵、输卤泵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加装减振垫、植树绿化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项目管线多数沿道路、河堤支墩敷设,穿过农田时采用埋地敷设方式,跃过三中沟和涧河时采用架空方式;采卤厂、采矿区及矿区周边建成了地下水及地面沉降实时联网监测系统;卤水输送储存系统设置自动液位计和压力报警仪。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编制,已在淮安市环保局备案;施工场地已进行生态恢复;环境监测计划已制定。3对井(15#井和23#井、24#井和25#井、26#井和27#井)、2处管汇房建设位置有调整,新增一处管汇区(未建房屋),你公司出具了情况说明,指出上述调整主要因为地方政府规划调整所致,对环境影响基本无变化。

  三、验收调查结论

  江苏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提供的《江苏省井神盐业有限公司下关矿区蒋南块段矿产开发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验收调查期间:

  (一)水环境影响:生活污水能够达到楚州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要求。周边蒋南村一组水井、蒋南村五组(蒋南小学东侧)水井pH值、氨氮、氟化物、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均能够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的要求。

  (二)大气环境影响:试运行期间无废气产生。

  (三)声环境影响:矿区厂界东、西侧、采卤厂东、西、南、北侧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矿区厂界北、南侧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蒋南村四组、蒋南小学、西管汇房处昼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237省道近东管汇房处、237省道近蒋南阀组处昼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配套的采卤厂生活和办公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最终卫生填埋处理。

  (五)生态环境影响:项目较好地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各项施工期环保措施,施工期间的生态环境影响得到了较好控制。试运行期间,对土地利用的影响不大,且这些影响随着项目矿山服务期满、管道的拆除及矿井的封井而结束;在正常状况下,项目采、输卤管道等对周围农田不产生影响;项目不污染当地矿产资源,对矿产资源影响较小;随着项目的正式运行时间增多,景观环境基本能够得到恢复;项目在关天培墓周边没有废水、废气、固废排放,也没有振动及噪声,对其不产生影响。

  (六)污染物总量:项目第一阶段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七)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实际收回100份,有效答卷100份,统计结果表明,99%的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1%的公众表示基本满意。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第一阶段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第一阶段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第一阶段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淮安市环保局负责项目第一阶段运行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1月24日